第五十三章 我怎麼可能占你便宜?(2/2)
趙姍有點遺憾道:「他們可能不願意把主導權交給我們。」
沈長林嘆了口氣:「正常,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買我們的帳嘛!」
「…不是,我的意思是他們想請你擔任監製,而且也願意給我們20%的投資額!」
「你不是說不願意把主導權交給我們嗎?」
「對呀,但20%又不是主導權!」
沈長林有點沒鬧明白…
既然不願意他加盟,那就直說唄,為什麼還要他做監製?
「他們到底什麼態度?」
趙姍笑了笑:「就是想借我們的名頭,但又不願意多分我們帳!」
「想的真美!」
呃,業內流傳,沈長林監製等於3億票房,所以,他們很想拉沈長林上船,但是,票房如果大賣了,又不想多分帳…
所以,只願意給出20個份額的投資額。
聽到這,沈長林已經準備放棄了,不過,他還是想聽聽趙姍的想法,所以,問道:「你有什麼意見?」
「我們如果介入,你出任監製的前提是至少50個點的投資額,我們必須是主控投資方…這是底線。」
趙姍回答的很堅定。
這個跟沈長林想法一致…
他的名字已經是招牌了,那就不能濫用。
不過,施施那邊怎麼辦?
接著問:「那施施如果想投資呢?」
「…應該允許投資吧,施施跟芒果系關係不差,最近金鷹女神投票,她是領先的…」
電廣傳媒其實就是芒果廣電…
沈長林大概明白,正準備掛電話,趙姍又道:「…長林,既然公司名義投資不行,我可不可以以經紀公司的名字投資?順便讓肉吧去試試女兒角色?」
「…啊?」
這這…會不會有點不要臉?
你看,你不讓施施出演,解釋了一堆,什麼年齡不合適…
然後,扭臉安排自己人去試鏡?
……
又是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阿謀這邊確實跟光線達成合作協議,不是直接加盟,而是跟長林影視差不多,優先投資權——獲得阿謀五部電影不低於20%的投資權和獨家發行權…
之所以答應加盟,估計是幫著搞定了超生事件。
怎麼搞定?
交錢唄,還能怎麼辦?
你超生了,就得交罰款!
為什麼吟詩小達人兩個兒子不用交罰款?
人家兒子是美利堅合眾國籍貫,你憑什麼罰款?
簽約儀式上,阿謀有點興奮:「與光線合作,標誌著我從此結束了過去長期無序和不規範的合作模式,開始了與專業團隊科學化規範化的合作。我希望這種新模式能帶給我更大的創作空間、更豐富的創作靈感和更強大的創作支持,讓我能夠排除不良干擾,全力以赴地工作。」
記者問阿謀作品,阿謀回答:「那天跟沈導演聊了一下,然後去了他們公司,跟一幫編劇開了幾天的會,定下了兩個項目…都挺不錯的!」
「沈導演?沈長林?」
「對…我也是聽了他的建議,一個導演還是應該心無旁騖的創作,商業上的事情,不應該是導演考慮,應該有專業的人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