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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犯的錯,拿命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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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杜!」黃志明望見杜正輝以槍頂著太陽穴,神色激動地往前一步,抬手力勸道:「不要做蠢事!」

「黃私r!」阿杜卻是面露慘笑,穿著軍裝,佩戴警銜,手中拿著的赫然是把警用點三八。

這是他的配槍。

「對不起,是我沒做好事,讓你難做,給了古惑仔們機會。」阿杜食指緊扣著扳機,再用幾分力,死死將槍口摁進皮膚,大聲道:「可是我沒錯!」

「我是兵,他們是賊,警察幹掉古惑仔,天經地義!」阿杜張開嗓子,嘶聲裂肺,顫抖著身體,大聲吼道。

「阿杜,現在放下槍,我帶你回警署,一切都還有機會。」黃志明卻是猛的住腳,微微往後一退,表情驚顫的喊道。

一干O記警員們「唰唰唰」,齊齊將槍口全部抬起,現在目標情緒如此激動,頂住腦袋的槍口, 隨時有可能轉向他們,常年面對罪犯的一線行動部隊, 每一個行動都以自身安全為前提。

而杜正輝面對二十個黑漆漆的槍口, 卻表情癲狂, 如瘋魔一般,大吼道:「放下槍?」

「放下槍拿什麼殺賊!」

他抽了抽鼻子, 兩行黃涕還是流下鼻孔,毒癮上來根本打不住。

「我只是幹掉犯法的罪犯,一群爛仔!撲街!有乜錯!」杜正輝大聲質問道:「黃私r, 你說我有沒有錯,為什麼要帶我回警署,我可是O記督察,O記督察杜正輝!」

黃志明眼神里忍不住泛起淚花,激動的喊道:「阿杜!」

「你錯了!」

「你只是警察, 警察的任務是抓人, 不是殺人, 一個人有沒有罪,法官說的算!」

「你跟我回去, 你的事, 我來扛!」

「黃私r!」

「你說, 我有沒有錯!」杜正輝猛的更為激動起來, 顫抖著雙手, 頂住太陽穴,瞳孔里都充斥著暴戾。

黃志明堅持道:「你做了,阿杜, 人做錯就要認,就像你抓的爛仔一樣, 你也該認!」

「你認下來, 我還認你這個兄弟, 走, 跟我回警署, 我保你!」

黃志明眼神篤定,只要阿杜跟他回警署,他一定會救阿杜, 起碼,可以向法官求情, 以公職人員為履行任務的理由,染上違禁品, 導致不良後果,法官肯定要酌情減刑,再打點一下關係,阿杜或許關不了幾年……

這時,杜正輝骨子裡仿佛有一群群螞蟻在亂咬,他身體開始瘋狂顫慄,臉頰一抽一抽,眼淚,鼻涕流得滿臉都是,哭嚎的跪下雙膝,依舊堅定的有槍指頭,跪在地上,哭泣的喊道:「黃私r…」

「黃私r……」

「我有沒有錯,我有沒有錯……」

黃志明眼神驚恐的張張嘴,旋即大喊道:「阿杜!」

「你沒錯!」

黃志明電光火石之間,再無任何顧忌,快步撲向前方的杜正輝,杜正輝嘴角卻流露出一絲釋懷的微笑,張嘴道:「sorry,私r。」

「我錯了。」

「砰!」

海灣邊,一記槍響。

杜正輝利用最後一絲清明,果斷的扣下扳機,漆黑髮亮的點三八,顯然長年保養得當,一枚子彈脫膛而出,短促的聲音後,瞬間洞穿腦骨。

杜正輝沒有任何一點停滯,身體便側著向左倒去,翻到在大埔木屋前。

一名名O記警員神色沉重,表情肅穆的放低槍口,海風徐徐吹過地面草葉,幾隻海鳥遠遠飛走,夕陽餘暉灑落在海面,波濤聲如歌,如樂。

黃志明緩緩停下腳步,站定在杜正輝的屍體前,神色有點恍惚,撿起掉落芳草地的一把警槍,無力跪在草地上,側手翻過槍身,上面是警槍編號:HP0728。

1974年8月7號,一位警察學校畢業的年輕人,穿著制服踏入中環警署,O記長官親手授此配槍。

黃志明指尖輕輕摩挲過槍身上銘刻的編號,深深吸入空氣,悠長吐氣道:「阿杜,不管法官怎麼說,你永遠是我心裡的好警察。」

「黃私r,新街南警區的人到了。」這時一名警員收起武器,上前報告,海崖多出幾輛警車,兩隊警員正在一位抽著香菸,穿著夾克的警官帶領著上前,黃志明默默將槍收起,出聲說道:「配合對方一起搜證吧,證據、屍體都帶回總署。」

「yes,私r!」在黃志明心裡阿杜還是一名警察,可是在其餘警員看來,阿杜毫無疑問是名極度危險的罪犯,按照流程該怎麼處理,必須這麼處理,黃志明作為總督察也無力改變什麼。

只不過,黃志明,新街警署的大批警員抵達,倒是令收到風聲的爛仔們默默撤離,如果杜正輝有什麼算幸運的話,唯一幸運的就是留下一具全屍。

可是當新界組長,黃志明等人在木屋內搜索到大批槍械武器,白粉,這位新界總督察當著黃志明的面,還是忍不住丟掉菸頭,暴躁著罵道:「靠,死撲街,吸的這麼猛,簡直是該死。」

當他發現黃志明臉色不對以後,才找補著改口道:「呵呵,黃私r,這個罪犯玩的好大。」

不可否認,杜正輝的行為嚴重違反警隊條例,並且影響警隊形象,絕大多數盡忠職守的警隊成員,都絕不會對杜正輝有任何同情,可憐,反而會覺得咎由自取,死不足惜。

……

一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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