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管理員自殺案(上)(1/2)
「現在去哪?」梁襲剛出來就被波比問住了。這個問題好哲學,我們從哪來?我們要去哪裡?單純一點,波比之前除了見鬼之外,就是花天酒地,現在能去哪呢?
波比玩耍著剛從一個小鬼手上花一百英鎊買的溜溜球,顯得無比的孤獨和寂寞。有錢人的快樂窮人是想不到的,但是天天這麼玩一點意思都沒有。
梁襲考慮自己偵探社也應該開源,最近聖旗偃旗息鼓,溫迪沒有上門,自己兜里沒幾個錢。加上換了住所和卡琳吃飯約會都是一筆筆開銷。
弄點錢花,順便帶波比逛逛倫敦。
梁襲撥打電話:「貝克,你們刑偵部有沒有什麼懸案可以給我過把癮?」懸案指的是沒有專門警探繼續調查的疑難案件。比如一樁盜竊案掛為懸案,一年或者十年後,抓捕一名殺人犯,殺人犯在被審訊中供出早年同夥盜竊,於是懸案就這麼破了。又或者出入海關按指紋,叮咚一聲,和懸案的指紋對上,於是有了新線索,又可以繼續追查。
貝克回答:「有,有一大堆,我們對懸案還有線索懸賞金。你要哪一類?」
梁襲道:「錢多的。」
波比湊過來:「錢不錢無所謂,主要是有趣。」
梁襲:「沒錢不干。」
貝克在電話那頭,問:「有沒有比較有趣,懸賞金比較高的懸案?臨時加懸賞金也行。」
那邊一陣討論聊天玩笑聲音之後,貝克道:「公寓管理員自殺案,五天前在封檔列為懸案。警局在15秒前將一千英鎊線索懸賞提高到了兩千英鎊。」
梁襲沒明白:「自殺案,懸賞線索?」為什麼?
貝克回答:「是的,管理員的雙胞胎女兒很漂亮。」
「我特?」沒想到自己的腦迴路也有被貝克熔斷的那一天。
貝克道:「管理員的女兒去了多次前線警務部助理總監辦公室,新總監親自看了卷宗,與她們進行解釋。她們保持禮貌和新總監溝通,最後新總監就懸賞了一千英鎊。誰能找到證據證明管理員不是自殺,他就可以獲得一千英鎊的懸賞。」
梁襲明白了:「開空頭支票。這個案子聽起來沒有什麼意思。」
貝克道:「我剛才沒提到管理員雙胞胎女兒很漂亮嗎?」
梁襲一怔:「是我年輕了,喝杯咖啡?我過去找你。」
貝克:「OK。」
梁襲掛斷電話:「有事幹了。我破案,你把妹。」
波比:「我不是那種人。我已經發誓不惹非職業女性。」
梁襲走向汽車道:「除非忍不住。」信你才有鬼。
波比想了想,覺得梁襲說的不對。如果忍不住,自己可以發誓之前的發誓無效。
……
這棟公寓17層高,四個單元,每個單元三戶。公寓屬於市政廳,是市政廳提供給低收入者居住的公寓房。管理員是市政廳聘請人員。公寓樓有1.5個職位,管理員是1個職位,當管理員休假等沒有上班時,市政廳會派人臨時替班。
管理員職責很多,但並不幸苦。基礎設施損壞,比如水電等有問題住客可以聯繫管理員,管理員會將信息轉告市政廳,由市政廳處理。管理員類似公寓樓的管家,住戶的資格不是由他驗證,住戶的租金也不是他收入,住戶的設施損壞也不屬於他維修。
死者管理員四十八歲,是一個有點肥胖的中年大媽,她的工作地點在公寓一樓。進入公寓門禁之後,可以看到每位住戶的郵箱,郵箱的右邊是一個長櫃檯,上面有個電鈴。按下電鈴,在櫃檯後房間休息的管理員就會出來接待來人。管理員的房間不小,家電設備齊全,日常管理員就住在這裡。如果管理員沒在,可以聯繫櫃檯上放置的電話號碼。
案發當天十一點三十分,16樓一對小情侶鬧矛盾,女的要跳窗自殺。男子使用手機聯繫管理員幫助,管理員表示這種事不歸自己管,詢問他是否需要報警。男子認為,窗戶打不開主要責任在於大廈,他堅持要求儘快把窗戶修理好,以此滿足自己女朋友的最後願望。
事實是女子與男子吵架假裝尋死,男子與女子抬槓,打電話氣女子的一出情侶鬧劇。
十一點四十五分,一輛巡邏車到達,兩名警察進入公寓。15樓住戶報警稱16樓有人自殺,警察按電鈴呼叫沒反應。打手機,手機在房間內響沒人接。在大廳等待外賣的住客說明之下,警察決定破門進去查看。很快警察在浴室發現身穿睡衣的管理員躺在浴缸之中,其手腕被割開,鮮血染紅了整個浴缸,管理員的右手邊放了一把美工刀。管理員被送到醫院後不治身亡。
警察初步推測原本睡眠不好的管理員屢屢被電話吵醒,對這份工作感到絕望而自殺。這只是一個推測,警方經過全方位調查,判定管理員為自殺。
第一個原因:警方從管理員休息室的電腦和管理員手機上的搜索記錄發現,管理員部分搜索信息與死亡有關。比如哪種死法最輕鬆,最沒有痛苦。兩天前管理員瀏覽了一位播主的文章,文章推薦了溫水割脈自殺方式。播主聲明反對自殺,他只是單純對各種自殺方法進行剖析。即使是溫水割脈,想要自殺成功並且將痛苦降低到最小,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藥物配合。
警方因此逮捕了發布文章的播主,理由的播主慫恿他人自殺,這個細節與本案無關,略過不表。
第二個原因:確認管理員割脈利器為美工刀,刀上只有管理員的指紋和血跡。
第三個原因:管理員不止一次向住客抱怨,老有住客為了雞毛蒜皮的事,三更半夜打她的電話,讓她煩到想去死。
第四個原因:十一點二十八到十一點四十五分警察到來期間,有三個人在大廳等外賣。詢問後得知管理員不允許外賣人員進入公寓,住客只能在公寓門口等外賣人員。三人證明在他們等待時,沒有看見任何人進出管理員的房間。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有住客反應自己的郵箱被人翻過,管理員逮住了一名外賣員工盜竊郵箱。外賣員聲稱自己等電梯時好奇看看,最後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外賣員盜竊郵箱,此事不了了之。但為此公寓多了一條規矩,為了住戶的安全考慮,十一點之後,非住戶不能進入公寓。自己點的夜宵只能自己到門口拿。
如果不遵守公寓樓的規定,管理員會記錄上報,住戶有可能被取消租賃資格。這棟公寓樓租金很低,環境不錯,地理位置也很好,因此大家都不想招惹管理員。
梁襲問:「這規定是管理員規定的嗎?」
貝克回答:「是管理員在住戶群里提出,多數住戶表示同意和支持後開始執行。也有少數住戶有意見,不過考慮到大家的安全,他們和管理員協商自己下樓拿外賣,管理員同意。」
梁襲問:「大廳沒監控嗎?」
貝克道:「壞了,一個月前報修,市政廳的工作效率你懂得。公寓樓只有電梯有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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