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特別藏匿(1/2)
公寓大樓門口,梁襲正在和保安交涉:「我是薔薇偵探社的偵探,我叫梁襲。」
保安不耐煩轟人:「走、走、走。」
梁襲道:「我剛接到一單僱主委託,來這棟即將被拆除的公寓樓尋找一個人。」
保安不耐煩道:「裡面沒有人。」
梁襲道:「我僱主的哥哥患有間歇性精神病,根據最後一次通話,有理由懷疑僱主的哥哥就藏身在這棟公寓中。」
保安提高音量:「我已經告訴你,裡面沒有人。」
梁襲拿出手機:「我現在在工業區原螺絲公司公寓樓宿舍門口,保安肯定公寓樓內沒有任何人類。是這樣的嗎?保安先生,能拍你的人嗎?能請你說一下你的姓名嗎?」
保安反問:「你什麼意思?」
梁襲回答:「在大樓破爆之後,如果在廢墟中發現任何人體組織,你將可能承擔謀殺罪。當然,我也會報警說明情況。」
保安還要說什麼,另外一位保安攔住,對梁襲道:「稍等,我先打個電話。」
20秒後,另外一位保安問道:「你需要多久?」
梁襲抬頭看17層高的公寓樓,回答:「最多兩個小時。」兩個小時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偵探不研究僥倖概率。
另一位保安回答:「好,兩個小時內出來,否則我們會報警控告你入侵與盜竊……」
梁襲很奇怪保安說的這句話,你們為什麼要報警?你們應該是擔心我報警。警察來之後,要和你們交涉,你們要請主管過來,最後還要搜索一次大樓。這不是保安,保安不會這麼考慮問題。
冒充破爆公司的保安,十有八九和自己要找的東西有關。能最少冒充兩個小時,說明得到了破爆公司的允許。只有官方才能得到允許。反推,這兩人是警察,大樓是他們的誘餌,他們正在誘捕獵物。進入公寓樓尋找物品的人,或者物品本身是他們的獵物。
很好,這充分說明了這東西真的值五萬英鎊。至於自己看穿保安的身份等,完全可以從腦海中刪除掉。自己只是一位接受尋物委託的偵探。
……
進入公寓樓,梁襲拿手機重新溫讀一次僱主給的資料,14到17層是螺絲工廠管理人員和行政人員的住所,2-13層是普通工人和基層管理的住所。每層有12個房間,工人兩人一個房間。14到17層都是一人一個房間。
蔡舞的原住所是1502,她有兩名好友,一位住702,一位住1702。除此之外,資料內還包含了每個房間居住者的名字。顯然這是一份螺絲公司內部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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