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戰狼2》有必要提檔?(1/2)
不得不說,本次《戰狼2》的路演之旅並不輕鬆,因為吳景心氣高,每一站都很盡心竭力相當賣力氣,陪同的袁華也沒法懈怠。
畢竟之前他就請假缺席了好幾站,現在回來不說把以前的補上,但後面肯定不能敷衍了事。
主要是在這段時間,吳景一直神情緊繃,不苟言笑,甚至有些用力過猛的跡象,袁華覺得自己有必要開導一下他,否則天天呆他身邊太累了。
「景哥,還在發愁嗎?我不是早就跟你說了,《建軍大業》不足為慮嘛!」
吳景苦笑著搖了搖頭:「畢竟是建軍90周年的獻禮片,而且前兩部獻禮片票房都很成功,天時地利人和人家都有,如何能夠不擔心呢?」
儘管袁華早就跟他說了,《建軍大業》肯定不是他們《戰狼2》的對手,但吳景依然如臨大敵,甚至覺得袁華未免樂觀過頭。
這也正常,此刻除了袁華,誰能想到《戰狼2》能夠狂攬56億票房?畢竟目前最最理想的票房預測,票房上限也不到二十億。
同樣是主旋律題材,同樣是大熱系列電影的續作,《戰狼2》和《建軍大業》註定被人拿來比較,這一場票房大戰在所難免。
而且兩部電影還正好定檔同一天,不過這倒不是大家非要別苗頭,而是因為兩部電影都是打著「慶祝建軍90周年」的招牌,所以說選擇在今年建軍節前最近的周五上映。
之所以沒有選擇8月1號上映,主要因為建軍節那天是周一,正常來講,電影是不太可能選擇在工作日上映的,節假日除外。
但建軍節對於公民來說只是一個紀念性的節日,所以不會放假,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建軍節前最近的一個周五上映,也就是7月28日。
袁華相當有底氣的侃侃而談:
「你多慮了,聽說他們點映的口碑一般,而且前幾天葉將軍之孫葉大英還在微博發公開信炮轟《建軍大業》導演不懂革命歷史,以及片方讓「喜劇演員」、「小鮮肉」來出演革命先烈,是單純為了追求演員名氣和商業利潤,而將革命歷史演成喜劇和鬧劇,是對歷史先烈的不負責任。
該封公開信聯名17位革命英烈後代共同署名,通過廣電向《建軍大業》製片方提出公開抗議,要求片方對所有八一南昌起義主要參與者家屬賠禮道歉,引起多方熱議和關注。」
吳景嘆了口氣說:「這件事兒確實對咱們來說算是利好,但咱們也有自己的煩惱,現在傳奇人影視還在起訴我,想讓咱們這部電影不能如期上映……」
袁華愣了一下:「呃……一審你不是贏了嘛,不必擔心。」
「可是他們對一審結果不服,仍要堅持上訴……」
袁華一揮手說:「那就接著打官司唄!二審大概率維持原判,怕什麼!信我,咱們這電影不會停播的……」
這件事袁華還有印象,前世這場官司本來就是吳景勝訴了。
今年5月,也就是電影正式上映兩個月前,傳奇人影視公司起訴吳景旗下的公司登峰國際索賠1000萬,還要求影院、電視、視頻網站等停播《戰狼2》。
該公司給出的理由是——作為第一部的出品方,雖未參加《戰狼2》,但擁有其著作權,而吳景方卻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進行改編,涉嫌侵權。
這件事也很簡單,這個傳奇人影視是《戰狼》的聯合出品方,也是四個主要投資方之一,投資份額接近17%,享有《戰狼》20%的版權收益。但吳景在拍《戰狼2》的時候沒帶他們玩,所以引發了糾紛。
一般情況下,影視作品的版權,以及衍生品版權等權利,所有投資方都有權擁有,以及分得相應收益,不管是主投主控方還是加磅投資方。
但除了主投主控方之外,其他投資方對項目只有收益權,沒有任何決定權。而且如果影視作品有拍續集,那麼第一部的投資方在第二部中有優先投資權。
說白了,投資享有版權收益和著作權歸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電影所有資方都享有版權收益,但是並不一定擁有等比例的著作權歸屬。
只要你投資20%,20%版權收益是一定會有的,但能不能分到20%著作權歸屬,那還得看你對這部電影貢獻夠不夠大。
假設某公司對這部電影的貢獻僅僅只是出點錢,一般來說是不太可能拿到等比例著作權歸屬的……
傳奇人一方認為,當時吳景是把劇本的稿酬和他自己作為演員、導演的勞務報酬作為一個投資,計入到了電影的投資份額裡面。
實際上他把劇本的版權價值和權益以及他演員、導演的酬勞做了個價,作為一種資源融入了電影的份額當中。這意味著所有《戰狼》的出品方是按比例享有劇本的版權權益。
不過吳景一方並不認同,劇本投入到電影裡,並不意味著劇本的所有權利都被這部電影的出品方買斷了,具體還是要看當時的原著版權是怎樣規定的。
這樁案件法院一審判決傳奇人敗訴,認為合同上既然約定版權歸屬於發起方為登峰國際、春秋時代和南軍藝中心,就可以推定在後加入的傳奇人享有的只是「署名權」和「損益權」,推翻了傳奇人以「出品公司」署名而應當被認定為著作權人的推定。
有一說一,袁華雖然嘴上說的好聽,相信吳景一定能勝訴,但也不是沒有為此做準備。
正所謂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再說現在有他這個蝴蝶煽動翅膀,誰知道這一世會不會有變數呢?
因此去年雙方簽訂發行保底合同的時候,特意讓吳景等出品方立下「軍令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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