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被斬成十八段我最開心(1/2)
什麼是規矩?
規矩是一個行業的準則,由這個行業的性質決定,並且在多年的實際運作中,受到了這個行業所有人,共同認可。
這些規矩,在執行的時候,也許可以變通,
但明面上,每個人都承認,也都要遵守,否則就會被整個行業所排斥。
有些事,不上稱,四兩都沒有;上了稱,一千斤都打不住。
鄧伯從踢球講起,講道雷洛時代,說來說去,只有一個意思。
和聯勝是社團,可以討好警察,一定程度的協助警察,但不可能主動賣掉韓琛。
否則和聯勝怎麼在江湖立足?
「規矩這種事,是人定的,社團有社團的規矩,警察有警察的規矩,現在產生了衝突,總是要有一方讓步的。」肥波說。
鄧伯點點頭:「是啊,所以呢,當年你在和聯勝臥底,身份暴露,人人都說要幹掉你,我卻說,你是警察,幹掉你太惹眼,等於得罪了整個警方,不顧所有人反對,客客氣氣的送你回去。那時候,為了社團,我讓步了,這便是我的規矩。」
「鄧伯,多少年前的人情,今日不必再提了吧。
當年三個兄弟臥底和聯勝,另外兩個至今都不知道在哪裡的海水下面腐爛餵魚,只有我活下來,為咩啊?難道是你想招我做女婿?
還不是因為我什麼重要消息都沒有打探到,更因為當年我上司要升職進總部。」
肥波皮笑肉不笑的說:「即便如此,我也記住你這份人情,不過,已經還了你十幾年,怎麼說都還夠了,現在再拿上檯面稱重?不值錢了!」
鄧伯一攤手:「好啊,大家公公道道,我不用你還咩鬼人情,你也別來找我。你們警察去查,查到證據,韓琛是和聯勝保起來了,你來抓我,我一個字都不多說。」
肥波呵呵一笑,不再說話,點了一支煙,安安靜靜看球。
老規矩,紅臉唱完,白臉上場。
鄧伯比警察更了解警察的風格,見肥波點菸不言不語,他主動看向林家俊,嘲笑說:
「兩人一起來,好聽的說完,年輕人,接下來,是不是輪到你出聲了啊?」
「鄧伯,你是老江湖,既然今日我們來找你,你就應該清楚,我們的話,代表的是整個警方的意思。好聽也罷,不好聽也罷,你都必須聽。」
林家俊也掏出一支煙點上,靠在護欄上,擋住了鄧伯看球的視線。
「老人家,你說規矩,那簡單,若是和聯勝的規矩,大過警察的規矩,那你便不用交人。」
「交人?怎麼交?」
鄧伯被年輕人頂,並沒有生氣,抬起頭望著林家俊,慢條斯理的說:「社團嘛,自然有很多人撈偏門,砍人殺人,什麼年代沒有?
為咩有這麼多人混社團,還不是因為你們公家沒有管理好社會?若是世上沒有不公平,人人都發財,邊個腦子進水混社團?
草,你們這麼有本事,自己去抓,抓到了,和聯勝不管,可若是警察一句話,和聯勝就交出自己的兄弟,呵呵……」
他不屑的笑了笑,語氣調侃的問:「年輕人,那以後不如和聯勝幾十萬人馬,都去警署領薪水好不好?」
「草!那就是沒得談,翻臉嘍!」
林家俊直接把菸頭摔在地上,帶起一片火星,一概平日的溫和,語氣囂張的說:「今日來問你一句,是我敬老,不代表我就要被你唬。若是不交人,我保證從明日開始,和聯勝從坐館到泊車小弟,一毛錢都賺不到!領薪水?草,吃屎去吧!」
手指幾乎都要戳到鄧伯的臉上,
鄧伯眯起一雙小小的綠豆眼,盯著林家俊看了幾秒鐘,冷笑起來。
「年輕人,不要太氣盛,你老豆還沒有出生時候,和聯勝便是港島頂級社團,風風雨雨到今日,不是被嚇大的,不要說你用手指指我,便是用槍頂著我的頭,今日,我還是一樣的話!」
作為一個老牌社團的元老,鄧伯自然有一份江湖大佬應有的沉穩和自信,像是一座面對風雨的青山。
風急雨勁,青山巋然不動。
而林家俊的嘴角,卻浮現出一抹有些神經質的笑容,
「說起我老豆,鄧伯,不如我講個故事給你聽啊。」
鄧伯搖搖頭:「人老了,不喜歡聽故事,年輕人的故事裡都是騙人的,但現實很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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