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廉政公署找你談心(2/2)
金盛夜總會,總的來說算是合法經營,大費周章搞出麻煩來,最後又查不出什麼來,警察反而不好交代。
眼前的這個年輕警官,看起來有些面生,警銜又高於何文展一級,很可能是小隊指揮官,
那就只有一個可能性:這位年輕警署署長新官上任要燒一把火,做個大龍鳳。
想到此處,四眼明哈哈一笑,用身體擋住了周圍的視線,上前一步,把這些籌碼塞入林家俊的手中。
「警官,我這個人眼睛不好,有眼不識泰山,剛才說的那些話,你千萬不要介意,只當我放屁。」
「那你這個屁真的有些貴,7萬塊。」
林家俊不急不慢的數過一遍,一共十四個籌碼,每個上面都寫著5000的阿拉伯數字,「不過我不賭錢的。」
「可以直接兌換現金的嘛。」
四眼明心裡鄙視著,果然天下烏鴉一般黑,老子就當花錢餵狗,臉上卻泛起笑容,依舊換成最初和何文展說話,自來熟的語氣:「這位阿Sir,今日客人多,拜託你收隊啦。」
「好,既然你這麼客氣,我也不想為難你,馬上就收隊。」
林家俊說著,從口袋中拿出一個小證物袋,把籌碼丟進去,遞給阿傑,
阿傑很配合的接過證物袋,從工具包中拿出簡易封條、水筆,用封條把袋口一卷,
然後飛快的在封條上寫下『賄款』二字。
「餵?什麼意思!你們到底要做什麼?!太不講規矩了吧!」
四眼明瞪大眼睛,肺都要氣炸了,
大家出來混,都是要講規矩的嘛,這個場子一直開在這裡,警察也是知道的,而且真的沒有什麼太過分的事,
你們新官上任三把火,過來做大龍鳳,我賠笑臉說好話送錢,
轉手便要坑我?
還他媽有沒有法律了,講不講道德了?!
林家俊微微一笑:「這位先生,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第1款,你現在涉嫌賄賂公職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你有權保持沉默,但我們同樣有權請你回去協助調查,並且移交廉政公署。
另外,根據你剛才的話,我有理由懷疑這家舞廳和地下賭博有關係。
所以在調查結束前,這間夜總會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
「何Sir,你們到底要做什麼?!是不是瘋了?!」四眼明轉過頭,怒氣沖沖的問何文展。
身後兩個壯漢小弟也齊齊朝前跨出一步,舞池四周,也出現了更多的侍應生,面色不善的朝這邊圍攏。
「四眼明,上面要做事,我也沒有辦法。」
何文展拍了拍四眼明的肩膀,用一副『我真的是為你好』的語氣,說:「我勸你不要衝動,根據廉署條例,你最多也就判三年,罰款十萬塊而已,若是找一個好律師,說不定都不用坐牢。不過,若是襲警的話,罪名就比較大了。有些事你不明白,不要傻乎乎的亂來。」
「到底是廉署做事,還是你們警察做事?」四眼明問。
何文展微微一笑,一言不發。
「那我怎麼向樂少交代?!」
四眼明咬牙切齒,臉色變幻了幾次,對林家俊說:「我要看你的證件。」
「想報復我啊?」林家俊問。
「你有膽坑我們金盛,現在沒膽報名號?」四眼明昂著頭針鋒相對。
「出示證件是警察的義務,和有膽無膽沒有關係。」
林家俊拿出自己的胸卡,不等四眼明看清楚,忽然啪得一下,連手帶胸卡一起,拍在四眼明的臉上,幾乎是按著他的臉,將他整個人壓在牆壁上。
「四眼仔,我怕你眼睛瞎看不清,現在便告訴你,我叫林家俊,西九龍重案組!」
四眼明掙扎著從證件後露出一隻眼睛,一字一句的說:「阿Sir,我記住你的名了!」
「記住就好,千萬不要忘記。」
林家俊湊在四眼明的耳邊,語氣陰冷的低聲說:
「麻煩你,幫我轉告樂少,從今日開始,全港警察,若是再有任何意外死亡,無論是什麼原因,無論是被搶打死、被刀捅死、被車撞死、釣魚淹死,甚至是喝水嗆死、打炮馬上風,這筆帳警方都會算在和聯勝頭上,
他最好燒香拜佛,求老天保佑全島警察這幾日平平安安,否則我保證他成為和聯勝最後一任坐館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