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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只能有一個俊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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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紋身館,剛出樓梯口,林家俊就收到了小寶貝的獎勵提示,

人物經驗,軍體殺拳經驗,各30點。

性格孤僻有性格孤僻的好處,王哲不像譚晶堯是名人,行蹤相對容易找到,他這樣的人,平日連朋友沒有幾個,一旦想要躲一段時間,諾大的港島,即便警方想要找到他,也需要花不小的精力。

何況是一個從大陸偷渡來的死瘸子?

武功高,不代表就是神秘人,可以biu的一下出現在任何地方。

「先拳後腿再兵器……那接下來……就是兵器嘍?阿俊你不要劇透,讓我猜一猜!」

肥波眼珠子滴溜溜一轉,在回想那些可能的『兵器高手』。

之前的譚晶堯和王哲,都是參加過武術格鬥比賽,拿過冠軍的人,因此有檔案可以查,

拳腳擒拿,都是『肢體』,出手輕重相對比較容易控制,實在不行還可以帶護具,但兵器不同,表演賽、套路賽沒問題,如果要真打,很容易受傷甚至出人命,因此港島並沒有兵器類的武術比賽,也就查不到什麼兵器高手。

肥波想了半天,冒出來一句:「總不會是兵器王洪葉吧?」

「你是說那個電影明星,大眼洪,演天龍八部的那個?」周星星說。

林家俊笑而不語。

「但願不是。」

肥波說:「若真是他,那麻煩就大了,前幾個死了,最多上新聞版,這個要是出了事,一定上娛樂版頭條。到時候,上面肯定要罵人,連Madam都撐不住的!」

「怎麼可能?他是明星,武功好,是演出來的嘛。」

周星星搖頭不信:「雖然電影裡他會好多種兵器,打起來超靚,可現實中,難道真的會天山六陽手啊?我靠,那黃日華豈不是可以打出好多條龍?」

「黃日華會不會降龍十八掌我就不知,不過我有次聽人說過,洪葉做演員之前,先做龍虎武師,有次社團來拍片現場搗亂,他一個人,一把道具劍,殺退了對方十幾個拿西瓜刀的古惑仔,其中還有一名很出風頭的紅棍。若說他會武功,是高手,我一點都不吃驚。」肥波說。

林家俊聳聳肩:「是嘍,誰能想到,一代兵器王,化身武行,戲子的功夫,竟然不是演出來。」

「我還是覺得不像。」周星星說。

「都到了這一步,如論如何,先找他出來聊聊再說。」肥波道。

……

……

找兵器王有點麻煩,

王哲足不出戶,但畢竟是個普通市民,警隊內部很簡單就能查到他的住址;

譚晶堯名氣大,舉辦展會的地點固定,

唯獨兵器王洪葉,名氣雖然大,但卻是演員,行蹤不定,說不定上午還在港島出席某個獎項活動,下午就飛去馬來拍戲。

好在皇家警察有個部門,叫做公共關系科,娛樂圈拍電影凡涉及到警方的都會先和公共關系科進行溝通,一來二去,公共關系科也就和娛樂圈關係比較熟,

稍稍一打聽,就得知洪葉正在葵青的一個廢棄工廠拍一部現代打戲,於是三人又急匆匆趕往片場。

一天的奔波下來,到工廠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老遠就看見工廠里燈火通明,人影閃動,正在拍攝。

「喂,你們做什麼的!」

剛靠近,陰暗角落裡就鑽出來幾個古惑仔模樣打扮的人,攔住了路,

肥波還以為這是演員,打扮成古惑仔的樣子,習慣性的亮出了警官證:「警察,找洪葉有話說。」

為首的一個穿著緊身背心的短髮男,斜斜叼著香菸,露出胳膊上的大片紋身,掃了眼警官證,語氣囂張的說:「警察了不起啊?警察就不用守法啊?我叫水火俊,跟洪興賓哥,這個場子我在罩,有事說與我聽。」

在港島,社團染指娛樂圈的想像很常見,一部電影,拍攝公司如果不請社團看場,繳夠保護費,片場就會有人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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