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你們警察好會,說話又好聽(2/2)
「那一定要切磋一下了!不過俊哥,你答應過她去的,現在又不去,會不會不太好?」
「我整日答應女人事,要是每次答應都做,早就忙死了。何況這次擺明了是要打我泄憤,真的小心眼。我倒不是打不過她,不過警察總部是她的地盤,一票她的小弟,難道我真的在警察總部格鬥場對總部政治部女督察亂來啊。不理她,唱歌去!」
「好呀好呀,不如就去晴晴以前那家,再找幾個靚女來陪?」
「好主意!不如我們先去大魚大肉,吃飽肚子有力氣,再去唱卡拉OK,找幾個靚女來陪!半夜再去三溫暖按個摩!我請!」
「俊哥你真的是我偶像來著,若是早一點遇到你,打死我也不當矮騾子,一定去考警校!」
……
……
警察總部訓練室,久等林家俊不至的龍九,憤怒的將一個陪練警察過年摔,狠狠砸在地板上。
「九姐,到底誰得罪你了?用不用這麼對我啊?我的腰若是斷了,真的不知道怎麼和女朋友解釋。」
年輕警察躺在地上裝死狗不肯起來,可憐兮兮的說:「要不然你說出名字,我帶夥計們去坑他殺人、藏毒、偷老奶奶內褲,總之一定給你出氣!」
「西九龍,林家俊!」龍九瞪著眼睛說。
「林家俊,就是那個號稱……」警察說道一半,機智的閉上了嘴。
心中卻翻湧起好多旖旎八卦的念頭!
媽的,最近好幾次看見林家俊出現在總部,原來這個傢伙的魔爪已經伸到了總部!
幸虧我已經有女朋友!
就在龍九泄憤,年輕警察胡思亂想的時候,幾公里之外,林家俊此時正醉醺醺的在唱歌。
狐朋狗友,酒肉朋友,不是什麼褒義詞,
但是呢,人生在世,若是一個狐朋狗友都沒有,一定會很枯燥。
化骨龍真的算是一個不錯的狐朋狗友,大家一起玩還蠻開心,大魚大肉之後,又把林中發叫來,一起唱歌喝酒,包廂里烏煙瘴氣。
「這種場合我真的好喜歡!」
林中發喝得暈暈乎乎,大喪摟住化骨龍的肩膀,舉起一大杯啤酒和他重重碰杯:「沒想到當警察還能這麼爽的,跟著林警官果然過癮啊!」
「阿發,平日你看老老實實滿頭白髮,好似老人一般,沒想到你居然這麼會玩,看來年輕時候也是和我一樣的花叢小王子!」
「那當然,我以前啊,玩遍西九龍所有馬檔,號稱歡場指南針!不瞞你說,霑叔做成人鹹濕節目,還請我做過一期嘉賓呢!」大喪得意洋洋的說。
「那不如你介紹一下,等會唱完歌,去哪裡玩?今天俊哥說他請!」化骨龍說。
大喪想了想,說:「說起來呢,如果說技術專業標準化,當然是夜總會這樣的大場,靚女極品也多,可是你也知,這些頭牌女人,一個個都是勢利眼看人下菜碟,她們呢,不缺客人,想賺的不是幾千幾萬,而是想找個有錢人上岸,最起碼被包養,所以這些人,哪怕你給足錢,只要她能看得出來你不是有錢人,依舊不會用心服侍你!」
「我靠!發哥,你懂得好多啊!」化骨龍睜大睜大眼睛比了一個大拇指:「厲害厲害,小弟佩服,你再說,我多學習一些,以後說不定用得上。」
大喪當了鬼之後,還是很要面子的,喜歡被人吹捧,於是又搖頭晃腦的繼續講述心得,
「至於街頭雞呢,大部分才入行,還有社團在後面控制,賺再多自己都留不下多少,就是賺錢機器,所以一定敷衍了事,咿咿呀呀的叫兩聲也很假,說不定還有病,沒意思。」
「那你說就是自營店嘍?」化骨龍問。
所謂自營店,就是一樓一那啥……算是打了法律的擦邊球,在港島現有法律中,這樣的形式不算違法。
「對嘛,這些人,有背後控制的,也有自己做的,熟手老手很多,若是你足夠有經驗,往往能發現極品啊!而且呢,又不像夜總會,站著一大排讓你挑選,一眼看過去,就會煩了嘛,這種每個人一間房,你推門進去之前,完全不知道門口等著你的,是八怪還是天仙,是飛機場還是大嶼山?若是不滿意,轉身就能再推開另外一扇門。你說,幾刺激?」
「我靠!我靠!我靠!」化骨龍點頭不跌:「喂,俊哥,我當輔警得不得啊,不要錢都行啊!」
『她倚著我肩呼吸響耳邊……高溫已產生色相令人亂……君子在摸火吹不走暖煙……她加上嘴巴給我做磨練』
「什麼?!」林家俊正在一首張學友的餓狼傳說,一直沒聽這兩個傢伙扯淡,見化骨龍大聲問自己,於是放下話筒大聲問。
「我說,你們警察真的好懂,好會玩,人又好,說話還好聽!我好想和你們在一起,每日學習進步啊!」
「每日?日個毛啊,老老實實在這裡唱歌。我剛才想起來,今天是七月半,鬼節,不要出去鬼混,容易出事!」
林家俊也是剛才看日期才想到,
難怪大喪今天表現的這麼興奮,原來是過節來著。
這樣的日子,鬼怪橫行,法力大增,連友哥這樣的高手,都不願意出門亂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