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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這也要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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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引發了沈林粉絲的熱烈討論!

三年了,三年了!

大林子終於想起來自己是華語歌手,發歌了。

雖然只是EP,足夠讓他們期待了。

是這樣的,大林子雖然三年沒發新歌,但他的人氣不減反增,除了《1982》創下的超高銷量《1982》真的是酒吧、迪廳、洗剪吹最愛,《Faded》、《shapeof誘》、《whistle》三首歌混搭,一放就是一天!

還不用給錢。

傳播度很廣闊啊。

當然,《請回答2004》的熱播也讓沈林的名氣再上一層樓為了自己的粉絲拍了一部劇,居然還挺好看!

於是,更多人加入了沈林的粉絲團。

說回老畢,沈林正在籌備新EP的消息一經傳出,老畢立刻體會到了一堆人拜訪的感覺。

是這樣的,沈林發EP,肯定要拍MV吧,那MV是不是需要女主角?

都知道沈林的MV點擊率至少上千萬次的,如果加上KTV點播,那就更多了!

不能演電影、電視劇,咱可以通過MV出道嘛!

反正沈林聽到這個消息,整個人是懵逼的,這也要搶?

趕緊下床,準備穿衣服,去公司。

找不到自己外套,沈林穿著襯衫下樓,然後看到若無其事坐在飯桌邊的偶像,抬頭看他,臉上帶著和煦的微笑:「你醒啦,吃早飯?」

「…我趕時間,得去公司!」

「吃完飯再去!」

「行…」

大林子坐下,端起碗,稀粥、油條、兩顆水煮蛋還有一杯牛奶。

「你口味兒沒變吧?」

「我早飯能吃飽就行…」

偶像看他吃得歡,把手上吃到一半的雞蛋的蛋黃夾給他,然後來了句:「真沒想到你居然喜歡舔那裡!」

「咳咳…你說什麼?」

「沒事,就是感覺重新認識你了。」

「…你…」

偶像果斷轉移話題:「你待會去哪個公司?」

「海蝶,我要發新EP,MV拍攝,我拜託老畢幫我挑幾個新人,然後他選了幾十個,讓我自己拿主意!」

「幾十個?這也要搶?一個MV而已?」

「估摸著是背後有人的,老畢不好拒絕,把工作丟給我了。」

「那你豈不是要得罪人?」

「得罪人?我又沒答應什麼,談不上得罪不得罪。」

頓了頓,補充一句:「而且,我做娛樂,肯定要做第一,不管怎麼做都會得罪一批人的!」

「…你慢點吃…」

沈林沒理她,端起牛奶,一飲而盡:「我吃飽了,先走了。」

「等一下。」

「怎麼了?」

「我陪你一起去吧。」

「…我去怕MV,你去幹嘛?你又不是歌手。」

「那你給我寫一首不就行了?」

「你以為搞批發,寫一首就行?哪有那麼容易…」

沈林換好鞋,準備開門走人,偶像又道:「那我晚上去找你?」

「我都不知道會拍到幾點…你乖一點,有時間愛你的話,我肯定主動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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