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硬蹭!(1/2)
哎呀…
有點小尷尬,不止《投名狀》找過大林子,實際上《集結號》也找過他。
然後,這兩片子票房、口碑都不差。
全度過兩億了!
這要是達成一致意見。
群嘲:那些年被沈林拒絕過的項目,個個成了爆款,網友大呼:感謝不演之恩!
呃…
不至於,不至於,沈林拒絕是有理由的。
他跟小鳴哥不一樣,小鳴哥拒絕佳作,選擇的是爛片,大林子可不會演爛片。
「嗯,我確實接過《投名狀》邀請…」
「那你怎麼不接呢?劇本不好還是錢不夠?」
沈林搖頭:「我不接辮子戲,甭管導演是誰,劇本咋樣,多少錢投資,我都不接!」
「為什麼?」
「不喜歡唄…」
「不止呢,他也拒絕了《集結號》!」
劉菲輕輕道:「…拒絕就拒絕唄,咱又不缺資源。」
徐新插話:「問你個事。」
「怎麼?」
「你對網路遊戲怎麼看?」
「大有可為!」
「喲,具體說說!」
沈林抿了一口茶:「我們做影視項目,跟遊戲天然具備聯動開發的優勢,遊戲的變現能力很強,一般來講只要遊戲上線夠快,在影視劇播出期間,絕對能快速收割一輪韭菜…如果遊戲本身可玩性很強,那…能吸引更多玩家。」
「做遊戲,一是IP本身號召力夠強,內涵夠豐富,值得進行全面深入地挖掘;二是要有足夠強大的開發和渠道能力,將IP製作成優質內容並實現變現。」
「《武林外傳》、《畫皮》、《三國》都能做遊戲。《仙劍奇俠傳》就是遊戲、電視劇雙重開發啊!」
「…你想過這些?」
「當然想過,只不過一直沒時間做。」
劉菲問:「那你覺得時光網可不可以介入遊戲?」
「沒問題啊…不過,媽媽,我覺得時光網士可以更直接點…」
「怎麼直接?」
「在線看電影,你光有資料庫,沒法在線看,有點浪費…」
「你的意思是做視頻公司?」
沈林點頭:「嗯…也可以收購一家。」
陳婧猶豫一下:「哪有這麼多錢…」
「錢你不用操心,我這邊應該能拿出三億左右,算是初步投資…」
「我也掏五億!」
劉菲趕緊道:「不用這麼多…而且,咱們先慢慢來,先做遊戲,然後再做視頻…」
「這種事慢不得的,賽道就這麼大,你不抓點緊,別人已經占領市場了!」
「嗯,網際網路有721定律,當某個領域發展的非常成熟了之後,一般情況下,這個區域裡面是輪不下三個以上的競爭者,主導者占據百分之60到70%的市場份額,並且是由他制定這個領域裡面的遊戲規則。第二位競爭者,一般情況下它是有穩定的百分之20到30%的市場份額,有的時候他會去挑戰一下第一名;剩下的市場參與者一共只能夠占到10%左右的市場份額…」
「我們就算做不了第一,我覺得做第二也不錯,但不能做第三!」
……
怎麼說呢,文娛行業,確實內容為王。
但是,渠道也很重要啊!
沒有渠道,你上哪變現?
影視劇,基本兩條變現渠道。
一是院線,二就是視頻平台,也就是流媒體…
院線還是算了。
國內的電影產業屬於商場模式。
就是商場+影院的合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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