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胡攪蠻纏(2/2)
張俊看來是早就不耐煩了,一甩手道:「破事兒真多,你們這磨磨蹭蹭幹嘛呢?搞一下午了,人都知道了還在看監控,直接去抓人啊,硫酸廠我都熟,我帶路。」
李警官聲音提了起來:「你想什麼呢?我告訴過你,辦案講的是證據,現在嫌疑人都沒確定,怎麼抓人?你有這個權力嗎?」
張俊聲音還更大一些:「我沒有,你有啊。」
李警官終於火了:「那我就明確的告訴你,我也沒有,回去等消息。」
李警官回頭要走,張俊給急了,又拉出一張笑臉。
「不是,李警官,我只是心急而已,你別往心裡去。」眼睛一轉,又說道:「那是說,卡在我們面前的,是不是確定嫌疑人的問題?」
「這當然了。」李警官說。
張俊又來了精神:「其實這也不難吧,你想,能確定失竊的時間,10點21分,26秒,這不就簡單了麼,我是第一時間報的警呀。」
「是啊,沒錯啊。」李警官說。
張俊伸手,將李警官順手一拉,拉在派出所的階梯上蹲了下來。手一抄,就薅李警官肩膀上了。
神叨叨說道:「你想啊,現在的車上,不都有行車記錄儀麼,我們只需要查一下那個時間段經過的車,能看到車牌號碼對不對?」
李警官:「對呀。」
張俊道:「這不就簡單了,去查一下車主是誰,調行車記錄儀的監控不就行了麼?」
李警官瞬間給跪。
「車主不一定願意配合。」
張俊脖子一梗:「警情就是命令,他還敢不配合嗎?他當自己誰呀?」
「那你認為,你是誰呀?」
張俊:「我是華夏公民,公民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你想啊,現在法治社會了,真要安心揪個人出來,有多難呢?真要抓他,那麼挖地三尺都跑不掉,對不對?」
李警官無語凝噎。
話糙,但理還真不糙。
新中國幾十年的法制積累,要辦到這一點,還真不是什麼難事。
可需要動用的技術手段,人力資源,需要耗費的警力而言,就不可估量了。
李警官拿掉張俊的手腕站了起來。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每一個當事人的心情,我們都能理解,但你還是回去,好好休息,要相信公安機關,這件事所里足夠重視,全力在辦,上級下了指示,也有了具體的行動安排,你這裡呆著干著急,沒用,有消息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
張俊還在糾纏:「那監控那邊消息出來了麼?這都快幾個小時了,怎麼都該有結果了吧?」
李警官知道他還不肯死心:「那行,那你自己再去看。」
黎永勝的確狡猾,僅僅兩個路口,就把偵查人員給甩掉了,人就在監控人員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李警官算是盡職盡責,也是學習的機會實在難得,一直纏著小羅幹警,嚴重超出辦案規格,對每個路口進行動態截圖分析。
1秒1張,每分鐘就是60張,一個小時就是3600張,4個路口就是14000多張,這些都需要逐張篩查,很多還需要肉眼分辨。
工作量何其龐大?
這些張俊都是知道的,他才看了幾分鐘就不行了,跑旁邊睡覺。
過去自己一問,小羅警官鏡片上爬滿了水霧:「很遺憾,還沒找到。」
張俊說:「那要不,再加一個小時?」
小羅幹警當場去世。
李警官說道:「沒用,如果是黎永勝,他很可能貓到晚上再去取車,甚至丟個幾天時間,只有等今天過了,再分析晚上的攝像頭。」
講完又說:「這樣,我明天一大早起來,就去給你找線報,這樣總行了吧,總之盡力給你辦。」
張俊又又來了精神:「有線報嗎?線報可靠嗎?要不咱們現在就去?」
「今天不行,今天我值班。」
張俊鬱悶道:「我車還沒找回來,你還有心情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