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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朱元璋的改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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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自皇親國戚,下至地主富商,如若有犯,都要依法懲處,決不能以私害公而放縱一個罪犯,也決不允許以金贖罪。

該殺則殺,該罰則罰,一視同仁,桉情全部查清後,行賄者與受賄者均受同罪。

在朱英入宮前,對待貪污的官吏採用酷刑,殺雞儆猴,也是朱元章立下的雷霆手段。

對於懲治貪官的刑罰,肉刑有墨面文身、剁指、斷手、刖足、挑筋等。

死刑有族誅、凌遲、梟首、棄市、「剝皮實草」等。

真可以說,在反腐這塊,自從大明立國之後,就一直圍繞在朱元章的身邊。

朱元章為了加大反腐力度,設立了從朝廷到地方的監察機構,其組織之嚴,權力之大,都是前朝歷代絕無僅有。

在中央朱元章設立最高反腐機構都察院,將刑、檢、法職能集於一身。

不久又設置六科給事中,專事糾舉彈劾六部中的貪官污吏。

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監察御史外,同時又在各省設按察司,掌監察之職。

後來又設立「巡撫「制度,由朝廷派親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監察地方官吏。

洪武十八年,朱元章向全國頒布了《大誥》,其中有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官員,賦閒的官員。

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

當地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可將這些人抓起,綁送京師,倘若有人膽敢中途攔截,則梟首示眾。

朱元章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歷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王朝歷史所罕見。

詹徽聞言,立即回道:「以臣所見,這些曾經學子,心性不佳,為官上任後,在面對諸多誘惑之下,難以把持自身。」

「所以才會枉顧陛下恩典,行觸發律法之事。」

詹徽不敢簡單的回了一句,就馬上閉嘴了。

深諳從官之道的詹徽,心裡頭非常的清楚,在陛下如今的狀態下,可謂是多說多錯。

況且他本身為吏部尚書,掌控天下官員升職任免。

如果不是陛下信任,早就烏紗不保了。

朱元章也沒過於在乎,而是自顧自的說道:「曾經咱大孫,其實是跟咱提出過這個問題的。」

「只是咱一直以來,並沒有太過於放在心上,今日看了這丹徒縣的情況後,後知後覺發現,大孫的說的,似乎極為在理。」

詹徽適時道:「不知道太孫殿下出了何等妙計。」

朱元章回憶了下說道:「大孫的意思在於,無論是地方縣城,亦或是府城郡城,都存在一個很大的弊端,那便是他的掌權者,在文武之上,幾近歸屬於一人管轄。」

「當失去了別人的鉗制,大權在手時,太多的事情,就開始變得完全不同起來。」

「若是心懷仁慈還好,若是心有邪念,則自然更為容易與一些地主商人,行官商勾結之事,同流合污。」

「要想把貪污的風氣,徹底的止住,那就必須要有人相互牽制,互為對頭,最好分為三方,以三足鼎立之勢,分割手中權力。」

「如此一來,便可使其在違法時,有忌憚之心。」

聽完陛下的話,詹徽的心裡隱約有些觸動。

和其他人所不同的是,詹徽是為酷吏,因為一些關係,並沒有宗族朋黨。

像是舉薦丹徒縣知縣劉秉元,那也是因為劉秉元此人,確實有才華在身。

也正是因為這等緣由,所以朱元章對其在忠誠上,一直都是相當信任。

詹徽本身的涵養,是非常之高的,除了有一些刻薄,性格有些陰險之外,不失為一個好官。

吏部尚書詹徽的父親名字叫詹同,在元朝末年於陳友諒手下任職。

後來陳友諒死了,朱元章徵召他為國子博士,因為那個時候非常缺乏人才,而詹同是一個非常有才華的人。

朱元章賞識他的文章才情,而他也可以很好的貫徹朱元章一些思想,許多方面都讓朱元章非常稱心,是以朱元章對其一直很器重,很照顧。

一直到老,朱元章對他的照顧也沒有減弱。

父子兩個人都是吏部尚書,猶如東漢末年袁家四世三公讓人讚嘆。

其實在詹徽的身邊,幾乎十二個時辰,都有錦衣衛的監察。

包括那些僕從,下人,婢女,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錦衣衛的暗子。

甚至詹徽的某個側室,說不定私下跟錦衣衛,也有一定的聯絡。

主要是吏部尚書這個位置,手中的權力太重要了。

歷朝歷代中,皇帝最為擔憂的,就是官員之中的朋黨勾結。

而吏部尚書,是最容易造成這個情況的。

中低層官員們的前途,幾乎全部掌控在吏部手中,一旦吏部尚書有小心思,造成的影響,可謂是空氣巨大。

詹徽擔任吏部尚書也有不少年頭了,對於一些地方官員的情況,可謂是熟記於心。

聽到陛下說起太孫殿下的想法,詹徽心中不由拍桉叫好。

「臣聞陛下所言,實為根治貪污之良藥。」

「在臣這邊,見過太多的學子,是如何一步步的,走上貪污的道路,太孫殿下的話,幾乎是直指核心。」

「只是這地方之上如何分權,還是要多多考慮清楚才是。」

朱元章點點頭:「倒是目前已經有些眉目了,大孫所創辦的治安司,便就是奔著這個方式去的。」

「如今大孫正在巡查,正好也可以看看,現在這個法子到底有用無用。」

「若是有治安司在的地方,貪污的現象大幅度的減少,那麼便可以開始著手實行了。」

「倘若即便是治安司介入,也未曾減少的話,那就得看看這貪污之源,到底是從何處由來。」

「這樣,你先去寫個章程,也無須過高,先把縣城的定下。」

「把縣城的一些官員手中的權力,重新來一個劃分,詳細的指定出來。」

朱元章交代著說道。

他要嘗試著對縣城的官員,進行一個改革。

看看假若一個知縣的權力,被分化之後,是不是真的有遏制貪污的效果。

況且這個改革出來後,完全可以在大批的縣城先進行嘗試。

效果不錯,則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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