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神君授君權(2/2)
不過這個禁制只是會封禁法力之類自修的能量,而不會封禁其本身的神力。
落在神君身上,沒有任何的損失。
同時這個神是靈青所敕封的,其一切又盡在靈青的掌握之中。
不會因為靈青觸怒他,或是別人討得了他的歡心後,而被他收回了君權另賜他人。
之所以繞這麼一個大圈子,主要為的就是規避規則之力能夠禁錮修為的封禁。
靈青抬手打出一道符籙,化作一枚火球。
然後看著其緩緩的消散,滿意的點點頭。
「果然如此。」
很顯然那股規則之力,只是禁制住了靈明神君不可以擁有靈明神力之外的力量。
但卻無法禁制住借用其力量的靈青的修為。
他又自玄壇之內,將最後的濁煞氣符敕本源。
一枚符敕一般能夠分化出三道符詔,這濁煞氣的符詔兩道分別在元煞葫蘆和濁煞元鼎之中。
剩下的一道被他餵了界樹,已經全被占用了。
因此就只剩下這一道符敕本源了。
又將僅剩一道的異化植物權柄符詔取出,一同打入到靈明寶印之中。
頓時靈國境內的地脈和植物的特殊變化,都如方才一樣,盡在他掌握之中。
這並不是他利用拘靈化神法的融神法門,將其融為一個神職。
而是憑藉靈國主的權柄來操縱這兩個權柄罷了。
也是他用來驗證一個設想的試驗。
靈國主能夠掌控靈國的一切,那麼若是將其他的權柄賦予,或者說掛在靈國主權柄之下。
那是不是就能憑藉靈國主權柄,來掌控靈國境內的相關權柄呢?
亦或是,用靈國主的主宰之力,將靈國境內的某一種規則匯聚起來。
他是不是就能夠快速的利用《拘靈化神法》,將其凝聚成相應的權柄呢?
比如說,將靈國境內相關於火的規則和概念匯聚在一起,能不能凝聚出火神的權柄呢?
哪怕是加個限制,靈國火神權柄,那也是實實在在的一份權柄啊。
將其賜予其他人,是能夠造就一尊神靈的。
靈青感應了一番後,只留下一道聯繫,讓自己念動之間就能夠借用靈國主的權柄後。
依舊將靈明神君放在召喚之書內溫養。
這召喚而來的力量,終究不是自己的。
再加上被他借用力量的靈明神君,其力量也不是無窮盡的。
就如同請神一般,誰也不會時時刻刻的請神上身,借用神力啊。
因此,他利用靈明神君來間接掌握靈國主權柄,只不過是權宜之計罷了。
凝聚靈國主這個權柄的規則十分強大。
若只是借用這規則權柄來掌控靈國,就這麼放棄的話,讓他又有些不甘心。
然而這規則限制對於他來說太過苛刻,他也不可能捨棄自身修為,專此一道。
因此他需要用別的辦法,來合理的利用這個規則之力。
此時距離他閉關,已經過去一個月了。
他方才通過權柄察覺靈國並沒有大的變化。
只是隨著齊國前來交換俘虜,送來大量的糧食物資,使得國民對於靈國的信任度又上升了幾度。
為他帶來了一些精純的祈願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