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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這個副本有點怪(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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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酒精的出現令徐雲更加肯定,自己所處的時代必然在1825年之後。

可惜自己不是歷史學家,沒法從湯姆遜和威爾的衣著上判定更詳細的年代。

又過了十分鐘。

湯姆遜給徐雲的肩膀纏上了最後一圈繃帶,蓋上酒精瓶蓋,對他說道:

「現在感覺怎麼樣?」

徐雲試著轉了轉肩膀,雖然手臂上依舊還有些許疼痛感,但至少比一開始要好多了:

「沒那麼痛了,真是太感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臉上的表情依舊沒什麼波動,無所謂的擺了擺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說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雲,繼續道:

「另外羅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沒有大礙,那麼我們也差不多可以分別了。」

「」

眼見湯姆遜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關係,徐雲連忙擺出了一副有氣無力模樣,苦笑道:

「湯姆遜先生,如今天色將暗,這兒又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也太危險吧。」

「你讓我一個人走在這荒郊野外,我還不如直接躺回那坑裡就地埋了好呢,那樣多少還能留個全屍叻。」

說著他指了指馬車,說道:

「所以能讓我借宿幾天嗎?我會支付生活費的!」

湯姆遜聞言朝四下里看了幾眼,臉色閃過一絲猶豫。

雖然他不太願意和徐雲再扯上關係,但誠如徐雲所言,眼下的環境確實不太適合一個人獨行。

先前在撿柴火的時候,他曾到不遠處的高坡上眺望過一番。

這裡地處英倫大島北方,位於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處。

地廣人稀不說,周圍還有很多沼澤濕地。

沒錯,沼澤。

地理沒掛科的同學應該都知道。

英國位於亞歐大陸西北端,受大西洋環流氣候的影響,全年溫和濕潤,年平均降雨量約1100毫米。

水資源豐富有利於植物生長,發展農業的潛力大,但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

例如積水會擠占土壤的氧氣空間,導致農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暢。

時間久了會根莖腐爛,乃至農作物死亡。

長年累月之下,英國便出現了很多沼澤濕地。

其中英國東部的濱海泥沼面積達2000平方公里,西南薩默塞特平原窪地面積達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雖然沼澤總面積不大,但零散的沼澤數量卻極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頓山戰役中,蘇格蘭軍隊便在沼澤地里損失大半,最後被愛德華國王率領的英軍徹底擊潰。

當時若是沒有那片沼澤。

道格拉斯帶領的蘇格蘭騎兵或許還能與英格蘭一戰,那樣後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說了。

天時地利這四個字兒,有些時候真不是說著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過車的人物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這種背景下。

如果沒有嚮導或者地圖,一個人外出獨行,確實還不如直接躺那坑裡來的痛快。

想到這裡。

湯姆遜不由看了徐雲一眼,問道:

「羅峰先生,你接下來打算去哪裡?」

徐雲早在湯姆遜為他包紮傷口的時候便想到了這一點,因此當即回道:

「去倫敦。」

「倫敦?」

湯姆遜眉頭微微一皺,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樣?

不過很快,他眉頭便鬆了開來。

應該只是巧合而已。

倫敦畢竟是目前整個英倫乃至歐洲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外人對其心嚮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後世那些北漂滬漂一樣,自殖民貿易開始後,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員湧入倫敦。

接著他又看了眼徐雲的風衣和膚色,猜測道:

「你去倫敦做生意嗎?」

徐雲裝作憨厚的搖了搖頭:

「遵父母之命去拜會一位長輩,順便看看能不能在倫敦找個工作,甚至紮根在倫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沒辦法繼承家業,只能外出求生了」

湯姆遜見說遲疑片刻,不動聲色的看了眼身邊的威爾,最後下定決心道:

「既然如此,你這幾天就和我們一起上路吧。」

「穿過前方的懷特庫姆山,再過三天左右就能抵達一處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鎮,到時候我們在鎮上分別,沒問題吧?」

三天。

這個時間不算不長,但總比立刻被趕走要好很多,因此徐雲立刻答道:

「沒問題,多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與此同時。

徐雲扶著傷口繃帶的右手掌心,頓時微微一緊。

他注意到了湯姆遜口中的一個詞:

丹弗里斯鎮。

丹弗里斯鎮,這是丹弗里斯-加洛韋地區的行政中心。

在後世,它隸屬於蘇格蘭地區的32個一級行政區之一。

它地處地處蘇格蘭與英格蘭的邊界,南面與英格蘭坎布里亞郡接壤,面積很廣。

徐雲之所以對這個小鎮有印象,是因為鎮上有座兒童小說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馬修·巴利的雕像。

當年徐雲在留學的時候,曾經和女朋友搭乘火車來過這裡,在小鎮的廣場上撒過狗糧。

如今時過境遷。

徐雲初戀的女兒已經上初一了,徐雲卻還只是個單身狗,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至於另一座懷特庫姆山嘛

徐雲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發音也具備很典型的蘇格蘭音調,與丹弗里斯鎮互相印證之下,足以確定他們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交接處,英倫大陸的北方腰部區域。

因此湯姆遜和威爾的來向要麼是愛丁堡,要麼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湯姆遜上繃帶的時候,徐雲曾經借著身位優勢,用餘光打量過車廂內的情況。

雖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卻注意到了兩袋外露的土豆和麵包。

這種規格的袋子徐雲曾經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見過,足夠兩個成年人吃一個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沒被發現的物資,不算水源補給,大概夠湊合個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湯姆森是李長壽附體,特意準備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麼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徹斯特這兩個地方從地圖上移除了。

他們的目的地近則伯明罕,遠則

倫敦!

而這種一次性準備十天口糧的行為顯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與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對方帶著火槍、鏟子的舉動

很明顯。

這兩人的身上,一定有什麼特殊的秘密。

傳說中的復仇戲碼?

還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遊歷?

或者是兩個私奔的基佬?畢竟這裡是英國嘛。

隨後徐雲晃了晃腦袋,將心緒收回了現實,對湯姆遜問道:

「對了,湯姆遜先生,我還沒問過您的全名呢。」

「畢竟救命恩人的名諱都不知道,實在是太失禮了。」

湯姆遜此時正在招呼著威爾劈柴,聞言頭也不抬的說道:

「名字沒什麼好說的,不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

「我叫威廉.湯姆遜。」

------題外話------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我推的書只要不太監就必然上架起飛,那麼是不是有一種可能,我的運氣被他們吸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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