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這個副本有點怪(下)(2/2)
因此酒精的出現令徐雲更加肯定,自己所處的時代必然在1825年之後。
可惜自己不是歷史學家,沒法從湯姆遜和威爾的衣著上判定更詳細的年代。
又過了十分鐘。
湯姆遜給徐雲的肩膀纏上了最後一圈繃帶,蓋上酒精瓶蓋,對他說道:
「現在感覺怎麼樣?」
徐雲試著轉了轉肩膀,雖然手臂上依舊還有些許疼痛感,但至少比一開始要好多了:
「沒那麼痛了,真是太感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臉上的表情依舊沒什麼波動,無所謂的擺了擺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說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雲,繼續道:
「另外羅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沒有大礙,那麼我們也差不多可以分別了。」
「」
眼見湯姆遜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關係,徐雲連忙擺出了一副有氣無力模樣,苦笑道:
「湯姆遜先生,如今天色將暗,這兒又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也太危險吧。」
「你讓我一個人走在這荒郊野外,我還不如直接躺回那坑裡就地埋了好呢,那樣多少還能留個全屍叻。」
說著他指了指馬車,說道:
「所以能讓我借宿幾天嗎?我會支付生活費的!」
湯姆遜聞言朝四下里看了幾眼,臉色閃過一絲猶豫。
雖然他不太願意和徐雲再扯上關係,但誠如徐雲所言,眼下的環境確實不太適合一個人獨行。
先前在撿柴火的時候,他曾到不遠處的高坡上眺望過一番。
這裡地處英倫大島北方,位於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處。
地廣人稀不說,周圍還有很多沼澤濕地。
沒錯,沼澤。
地理沒掛科的同學應該都知道。
英國位於亞歐大陸西北端,受大西洋環流氣候的影響,全年溫和濕潤,年平均降雨量約1100毫米。
水資源豐富有利於植物生長,發展農業的潛力大,但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
例如積水會擠占土壤的氧氣空間,導致農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暢。
時間久了會根莖腐爛,乃至農作物死亡。
長年累月之下,英國便出現了很多沼澤濕地。
其中英國東部的濱海泥沼面積達2000平方公里,西南薩默塞特平原窪地面積達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雖然沼澤總面積不大,但零散的沼澤數量卻極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頓山戰役中,蘇格蘭軍隊便在沼澤地里損失大半,最後被愛德華國王率領的英軍徹底擊潰。
當時若是沒有那片沼澤。
道格拉斯帶領的蘇格蘭騎兵或許還能與英格蘭一戰,那樣後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說了。
天時地利這四個字兒,有些時候真不是說著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過車的人物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這種背景下。
如果沒有嚮導或者地圖,一個人外出獨行,確實還不如直接躺那坑裡來的痛快。
想到這裡。
湯姆遜不由看了徐雲一眼,問道:
「羅峰先生,你接下來打算去哪裡?」
徐雲早在湯姆遜為他包紮傷口的時候便想到了這一點,因此當即回道:
「去倫敦。」
「倫敦?」
湯姆遜眉頭微微一皺,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樣?
不過很快,他眉頭便鬆了開來。
應該只是巧合而已。
倫敦畢竟是目前整個英倫乃至歐洲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外人對其心嚮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後世那些北漂滬漂一樣,自殖民貿易開始後,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員湧入倫敦。
接著他又看了眼徐雲的風衣和膚色,猜測道:
「你去倫敦做生意嗎?」
徐雲裝作憨厚的搖了搖頭:
「遵父母之命去拜會一位長輩,順便看看能不能在倫敦找個工作,甚至紮根在倫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沒辦法繼承家業,只能外出求生了」
湯姆遜見說遲疑片刻,不動聲色的看了眼身邊的威爾,最後下定決心道:
「既然如此,你這幾天就和我們一起上路吧。」
「穿過前方的懷特庫姆山,再過三天左右就能抵達一處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鎮,到時候我們在鎮上分別,沒問題吧?」
三天。
這個時間不算不長,但總比立刻被趕走要好很多,因此徐雲立刻答道:
「沒問題,多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與此同時。
徐雲扶著傷口繃帶的右手掌心,頓時微微一緊。
他注意到了湯姆遜口中的一個詞:
丹弗里斯鎮。
丹弗里斯鎮,這是丹弗里斯-加洛韋地區的行政中心。
在後世,它隸屬於蘇格蘭地區的32個一級行政區之一。
它地處地處蘇格蘭與英格蘭的邊界,南面與英格蘭坎布里亞郡接壤,面積很廣。
徐雲之所以對這個小鎮有印象,是因為鎮上有座兒童小說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馬修·巴利的雕像。
當年徐雲在留學的時候,曾經和女朋友搭乘火車來過這裡,在小鎮的廣場上撒過狗糧。
如今時過境遷。
徐雲初戀的女兒已經上初一了,徐雲卻還只是個單身狗,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至於另一座懷特庫姆山嘛
徐雲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發音也具備很典型的蘇格蘭音調,與丹弗里斯鎮互相印證之下,足以確定他們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交接處,英倫大陸的北方腰部區域。
因此湯姆遜和威爾的來向要麼是愛丁堡,要麼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湯姆遜上繃帶的時候,徐雲曾經借著身位優勢,用餘光打量過車廂內的情況。
雖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卻注意到了兩袋外露的土豆和麵包。
這種規格的袋子徐雲曾經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見過,足夠兩個成年人吃一個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沒被發現的物資,不算水源補給,大概夠湊合個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湯姆森是李長壽附體,特意準備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麼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徹斯特這兩個地方從地圖上移除了。
他們的目的地近則伯明罕,遠則
倫敦!
而這種一次性準備十天口糧的行為顯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與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對方帶著火槍、鏟子的舉動
很明顯。
這兩人的身上,一定有什麼特殊的秘密。
傳說中的復仇戲碼?
還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遊歷?
或者是兩個私奔的基佬?畢竟這裡是英國嘛。
隨後徐雲晃了晃腦袋,將心緒收回了現實,對湯姆遜問道:
「對了,湯姆遜先生,我還沒問過您的全名呢。」
「畢竟救命恩人的名諱都不知道,實在是太失禮了。」
湯姆遜此時正在招呼著威爾劈柴,聞言頭也不抬的說道:
「名字沒什麼好說的,不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
「我叫威廉.湯姆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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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我推的書只要不太監就必然上架起飛,那麼是不是有一種可能,我的運氣被他們吸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