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入籍(2/2)
隨後老都管帶他走過一道院牆,來到了一處下人們休息的涼棚里,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
接著只聽老都管輕咳一聲,說道:
「王麻子,昨日你夜闖蘇府,按本朝律法,你本應被送至官府定罪量刑。
輕則入獄,重則發配。
然老爺惜你出身可憐,心懷憐憫之下,將你留於府中。
前因後果你我盡皆心中有數,老夫所言對否?」
徐雲點點頭,回道:
「然也。」
老都管摸了摸長須,繼續道:
「既若如此,老夫也便直說了,你是否願入蘇府府籍?」
眾所周知。
宋朝的官方籍貫證明有兩種。
一種是身份文書,另一種則是身份腰牌。
至於老都管所說的府籍其實並不是指籍貫註冊,而是指類似僱傭合同的一種協議。
入了哪家的府籍,就代表著成為了這家的僕役,雙方之間具備了合同效益。
僕役要服侍主家,而主家需要提供約定的酬勞。
這種協議的簽署目的主要用於主家帳目的統計,同時也算是一份契約的憑據。
另外要重點解釋的一下的是,入籍並不是賣身。
在很多朝代最興盛的時期,入籍其實和現在的入職公司沒兩樣。
比如浚儀曾經出土過一份唐玄宗時期也就是開元盛世時期的入籍契約。
契約中對於僕役的權益描述甚至多達47條,幾乎使用了窮舉法。
哪怕在本土現今,也沒多少公司能做到這地步。
當時這事兒還上過熱搜,被不少人吐槽「也不知道是請的僕人還是祖宗」。
當然了。
這裡所謂的僕役權益保障,前提是『最興盛的時期』。
偏遠地區或者普通時期就得看情況了,封建社會可不是什麼好詞彙,亂墳崗里多的是冤死骨。
視線再回歸原處。
且不說目前汴京對僕役的保障極佳,光出於任務角度考慮,徐雲也必然要簽下這份協議。
因此面對老都管的詢問,他幾乎沒怎麼猶豫,當即一拱手:
「承蒙老爺如此厚愛,小人若是推卻,那豈不成不識好歹之人了?」
眼見他態度誠懇,老都管的眼中不由浮現出些許滿意:
「如此甚好,倒也不枉老爺對你的一片憐憫。
你權且聽好,府內僕役分成青代立伊四等,每等的職責與地位不盡相同。
例如此前與你打水的小三兒便是代仆,昨日綁縛你的那位漢子則是立仆,老夫與月蓮則是伊仆。
你若入籍,需從青仆開始,每月例錢三貫,年末可分少許歲錢。
衣食均由府中供給,小病小恙亦然,但若是大病惡疾,藥費支出就需你自己承擔了,可聽明白了?」
徐雲又拱了拱手:
「明白了。」
隨後老都管從身上取出了一份契約,遞給徐云:
「此乃府籍文書,其上有僕役職責,你且自閱,有疑議儘管提出便是。」
徐雲接過契約,仔細的看了起來。
實話實說。
這份契約的內容其實很簡單,內容也相當公式化。
差不多就是交代了僕役的福利以及職責,明面上挑不出什麼大毛病。
歷朝歷代的契約文書看上去其實都差不多如此,哪怕是賣身契寫的都很人性,什麼待之如家人對之如己出等等。
但這種話就跟很多起點讀者說「沖你這句話,我這本書全訂了」,但幾個月後,作者後台看到的粉絲值依舊是0一樣,當個樂子看看就好了,做不了真。
全文閱讀完畢後,徐雲不怎麼思索,便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王林,字小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