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瑞縣諸事(2/2)
第二是集體移民,蜀郡未遭受太多戰亂, 如果可以整體移民城外百姓,這瑞縣男女比例差距肯定會越來越小。
第三種是讓未婚男子去其他縣這尋找合適女孩定親,然後娶回瑞縣。
這三種辦法劉辛打算先實行第一、第三個, 他讓士兵輪流護送商隊前往益州各郡,在剛展開的各郡店鋪內工作, 遇到能夠娶回瑞縣的,劉辛給他們補助一貫錢。
如此決定下達以後, 劉辛不會想到這對瑞縣影響會有多大,瑞縣一步步將會成為益州乃至整個大漢王朝的傳說。
時間一天走過, 每天都有從成都縣傳來的消息,百姓對劉辛這個太守的認可度越來越高,城外已經沒有大戶敢隨意欺負百姓,趙雲收拾大戶收拾上了癮,每天他都派人去城外23鄉各村查看,有沒有大戶欺壓百姓的。
到了臘月初,成都縣外被抄家的大戶越來越多, 城內也有三戶世家府邸被被管亥領兵拿下,所得糧食三十多萬石,這讓劉辛不由感嘆這些巨鼠的肥碩。
這一天趙雲回到一堡,劉辛留他在自己家中吃飯, 瑞縣沒有府邸,所有人即使是劉辛一家,都住的是簡單的房子。
飯桌上劉宛柳與趙雲眉來眼去,劉辛與劉母全當沒有看見。
趙雲今年十九歲,而劉宛柳也十七歲了,這在這個時代早就到了成親的年齡。劉小妹在飯桌上一個人開心的與眾人說話,劉辛看到王小花與張晴妤都是低頭不語。
「娘,如今我們在蜀郡也算是安定下來了。年後成都縣局勢就會穩定,到時候我們都搬到郡守府住吧!
在這瑞縣很多公務處理都不方便,明年選個好日子我打算把婚事補辦了。」劉辛說道。
「是該趕緊舉辦婚事了,過了年小花與晴妤都二十歲了,放在其他人家孩子都好幾個人,你長年不在家,娘這心裡總是不安穩。
到時候把小花與晴妤一起娶了,讓她們快給咱劉家生兒子!」劉母聽到後高興道。
劉辛心裡也是覺得有些對不起王小花,兩人婚事拖了五年了, 這次自己終於算是穩定下來, 過了明年劉焉肯定是要在益州鬧事了,解決了自己婚姻大事, 他手下文臣武將也都能心安了。
劉宛柳聽到劉辛終於要結果,她看著趙雲心裡比誰都高興, 劉辛不結婚她如何與劉辛說她與趙雲的事兒,趙雲的家人今年已經被接到了瑞縣,劉宛柳去了幾次趙家,對方父母也是隱約提到過讓他們早點成婚的事兒,她與趙雲雖然相互定情,可是劉辛不結婚她的婚事就提不上日程。
劉辛決定明年結婚,但是他作為蜀郡太守,結婚也不能太隨意。飯桌上大家都開始討論明年婚禮要如何辦,王小花與張晴妤聽到這裡心裡也是很甜,她們等這一刻等的太久,劉辛看到兩女與大妹、小妹一起討論要請的人,他心裡也是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