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變通(2/2)
接過酒杯後,安仔雙手將酒杯捧在手中,立刻坐姿端正了些許,認真的說道,「明哥,你說。」
「你是從開始一直跟著我的人,還記得我是怎麼發家的嗎?」李明抿了一口杯中的酒問道。
「記得。」安仔回答道,「那段經歷是我極其寶貴的財富。」
抬眼看了安仔後,李明笑著說道,「記得就好,相比這幾年的工作經歷也讓你成長了不少,所以我需要你在象國再做一次。」
臉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安仔隨即問道,「明哥,那個金字塔模式有著天然的弊端,卷得越快,死得越早,而且我們現在並不缺本金,這麼做是不是有些得不償失啊?」
搖晃著手中的酒杯,李明搖了搖頭說道,「不,這次的事情不是騙局,是做福利,我給你定個核心,收益率要比他們平均利率高兩個百分點,到期付錢,定期返本,童叟無欺。」
「明哥你的意思是,讓他們把錢給我存著,然後我們拿著給他們高額的利息,最後什麼也不圖,再將錢還給他們?」
越聽越迷糊的安仔,哭喪個臉接著問道,「這虧死先不說,圖個什麼啊?」
「本身就是賠本賺吆喝的事情,不圖別的,就圖他們手上的本國貨幣能借我們用一下。」李明呵呵一笑說道。
李明打算的吸籌要從三個方向吸,面向整個社會的底層,再沒有比這種方式更高銷量的行為了。
明白了李明的想法之後,安仔思索了一番說道,「可像是之前那種方式如果吸納存款的話,如果吸拿資金的速度過快,會引起象國司法部門的警惕吧?我們在這裡可沒有行政上面的資源,金融牌照和手續也是一個問題。」
之前是以一市做局,而這次是以一國做局,遍地開花之下的動靜,可不是小打小鬧。如今的安仔已經不是當初那個渾渾噩噩的小混混了,顯然能夠意識到這一點。
「要都有這些還說什麼隱蔽性?」李明哈哈一笑說道,「不要照葫蘆畫瓢,要學會變通一下。」
有些尷尬的一笑,安仔喝了一口酒隨即說道,「明哥,我知道您肯定有主意,就直接告訴我吧,省得我瞎琢磨,壞了您的大事情。」
「這種方法很多,我隨便說幾個,你可以參考以下。
民間互助會。拉人頭,繳納會費,通過分期競標來實現獲利和應急的方式。
會員費。之後我會帶著大筆的資金來投資,你可以組織招商會、推薦會,來收取會費門檻費,一方面能夠幫他們拉業務,另一方面也是為我鋪路。
商品回購。向購買商品的公眾承諾,購買特定的商品後,可按時支付增值收益,合同到期後贈送或者是以原價回購的方式吸收存款,合同購買一買一賣。
除此之外,還有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委託理財、投資入股······」
李明彈了彈菸灰扔出了一疊簡歷後,笑著說道,「人手和團隊你從國內自己組建,不過儘量要招當地人,本金你儘管虧,但是我要你在我需要用的時候儘可能的給我提供足夠多的曼幣,明白了沒?」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