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口胡王美尼斯(1/2)
福克斯若有所思的看了湯姆一眼,眼睛裡閃過非常人性化的一抹狡黠。它今天,可是知道了不得了的事情呢。但福克斯不準備把這件事告訴老頭子和其他人——這可是上好的把柄,要好好的攥在自己爪子裡。想到這裡,它眯起了眼睛,一副對此間之事漠不關心的模樣,暗地裡則是認真的聽著每一句對話。
得到湯姆的肯定後,美尼斯又追問了一句:「那鳳凰的涅槃,你也應該會嘍?」
聽見這句話,福克斯震驚的差點睜開眼睛:這小子居然還會我們鳳凰一族的不傳之秘?
「不算涅槃,涅槃後會變成幼年形態,而我的變化,更應該被形容為復活。」
美尼斯點了點頭,「這樣就說得過去了,那這麼說,你是從迷離幻境裡回來的?」
「正是。」
「以後儘量少用這個能力。」美尼斯勸了湯姆一句,「每次前往迷離幻境,都會使你的靈魂和肉體發生剝離,使兩者變得不夠協調,遇到攝魂怪這種針對靈魂的生物,這處短板就會被放大,最終攝魂怪可能只是靠近你,你的靈魂就會脫離你的身體。」
這時,那隻名為安卡亞的貓女也回來了,手裡拿著一個小托盤和一根梧桐樹枝。湯姆把福克斯放在樹枝上,從安卡亞手裡接過了托盤。托盤上放著一個小陶杯,杯子上非常樸素,沒有任何花紋,裡面盛著金黃色的濃稠液體。
湯姆拿起陶杯,喝了一口,杯子裡的酒漿非常的甘甜,與其說是酒,倒不如說是摻了酒的蜂蜜。杯子很小,裡面的酒也不多,只是一口的量,不過在湯姆喝下去後坐在他對面的美尼斯還是露出了肉疼的神色。
一開始酒液落肚,湯姆還沒覺得有什麼異常,只感覺這酒很甜,甚至有點齁,這酒就像是一些甜點一樣,第一口驚為天人,第二口略感不適,第三口就能把你膩死。可過了沒多久,湯姆就感覺身上一些地方癢了起來,而且愈演愈烈,他忍不住去抓,但卻無濟於事。
這種瘙癢感,甚至使他倒在地上,不停的抽搐。赫敏連忙抱住了他,向美尼斯質問道:「你讓他喝的是什麼東西?你把他怎麼了?」
美尼斯卻是一副「果然不出所料」的模樣,很悠閒的半躺在靠墊上,看著湯姆不停的抽動,「沒把他怎麼,對他來說這是件好事。放心,我不會害他的。」
過了大概三分鐘,湯姆感覺身上的瘙癢感已經退去,於是他坐了起來看向美尼斯。他需要一個說法。
美尼斯「嘖」了一聲,懶洋洋的說道:「真是好心當作驢肝肺,好心幫你去除靈魂上的缺陷,結果你卻不領情,嘖嘖嘖……」
「嗯?」湯姆仔細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體,但也沒發現飲酒前後有什麼區別,如果硬要說的話,可能身體更舒爽了一點?就像是洗了一個熱水澡一樣。
「剛剛那杯酒是當年我手下的祭司釀造的,對靈魂很有好處,它可以把你的靈魂和肉體再度融合在一起,下次你再遇到攝魂怪,就不會那麼狼狽了。」美尼斯感覺自己還是得好好解釋一下,免得這兩人牛嚼牡丹不領情。
看得出來,美尼斯對這種酒還是很自豪的,「這種酒,如果常年飲用,甚至可以將分裂的靈魂粘合在一起——後世的小子,你們那個年代有沒有這種好東西啊?」
湯姆聽說這種酒居然有這樣神奇的功效,眼睛不禁一亮:「那我能不能……」
「不能。」美尼斯沒等湯姆說完,就乾脆利落的拒絕了他。
「喝一杯少一杯的東西,怎麼可能讓你暢飲——除非你永遠留在這裡。」
原來在美尼斯的時間輪迴里,各種物資在第二天都會恢復到最初的儲量,可一旦消耗了物資的人離開這個時間循環,那他消耗的物資也不會再恢復。這就是「守恆」。對美尼斯來說,平日裡招待客人用掉的那些酒肉,消耗一點也沒什麼,可這種神酒,連他也沒儲存多少,被湯姆喝掉一杯已經讓他足夠肉疼了。
「原來如此。」湯姆明白這裡面的前因後果後,趕緊起身,很認真的對美尼斯行了一禮,表示感謝。
美尼斯擺了擺手,很大度的表示這也不算什麼,誰讓我看你小子順眼呢?
他拍了拍手,示意傭人們把宴席擺上來。
「這些都隨便吃,」他怕湯姆和赫敏有心理負擔,主動邀請他們放開肚皮大吃大喝,「這些東西我有的是!」
等主菜吃完,貓女帶著甜品過來時,湯姆也趁機把給美尼斯準備的禮物拿了出來。
「一點來自我們那個時代的禮品,不算珍貴,但也勝在稀奇,你看看合不合心意?合適的我們下次再給你帶來。」湯姆很機智的留了一個「扣子」,給下次拜訪準備了一個鋪墊。
美尼斯自然聽懂了湯姆話里的深意,不過他不在乎,在他看來有個小傢伙常過來和他聊天解悶也挺好的,他更關心的是這個後輩給他帶來了什麼樣的禮物。
「快點拿出來吧,我已經迫不及待了。」美尼斯催促著湯姆。
「這是我們那裡流行的糖果,名為巧克力。」湯姆從包里拿出了一盒巧克力,遞給了美尼斯。送給法老的巧克力,自然不能是小牌子或者雜牌子,他選的是歌帝梵的巧克力。這是一個比利時的牌子,從1968年起就是比利時皇室的御用巧克力品牌,被譽為最貴氣的巧克力,巧克力界的勞斯萊斯。把這種巧克力送給美尼斯當禮物,也不算辱沒了他的身份。
湯姆覺得美尼斯大概率是沒吃過巧克力的——這玩意兒原產自中南美洲,最初誕生於16世紀。西班牙人把可可豆磨成粉,再往裡加水和糖,製成了一種名為「巧克力」的飲料,固體巧克力要等到1828年才被發明,甚至連巧克力這個詞,都是在1300年前才誕生的,原住民用加工過的可可豆做了一種飲料,將其命名為「chocolate」。這個詞誕生時,美尼斯都做了幾千年的宅男了……所以他肯定是沒見過巧克力的。
美尼斯把盒子外面的緞帶解開,露出了裡面黑色的內襯。裡面整整齊齊的碼著十二枚形態各異的巧克力,黑者有之,白者有之,還有黑白相間的,總共有六對兒。他隨手拿起一枚白色圓形巧克力,上面還有一條極細的黑色絲線,將它放入口中,再一咀嚼,一股濃郁的奶香就冒了出來。
美尼斯慢慢咀嚼著口中的巧克力,感受著那細膩的味道。最終他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非常美味的甜點,下次可以多帶點過來。」
湯姆微笑著,將一個印有歌帝梵徽章的黑色禮盒推向美尼斯,美尼斯打開後發現裡面居然堆滿了巧克力。禮盒分上下兩層,上層是各種造型的巧克力,下層則是碼的整整齊齊的純色巧克力。
「多謝。」美尼斯心底里閃過一絲喜悅:剛剛他還有些苦惱,那一盒巧克力只有十二枚,自己吃完後就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刷新。現在好了,這一整盒巧克力足夠他吃的。
湯姆則趁機講了一個和歌帝梵這個巧克力品牌有關的故事。
而「歌帝梵」這個名字,背後也有一個很動人的故事。據說在公元十一世紀,有一位伯爵為了四下征戰,向領民徵收重稅,令治下人民苦不堪言。伯爵善良美麗的妻子歌帝梵(Godiva)夫人眼見民生疾苦,決定懇求伯爵減收徵稅,減輕人民的負擔。伯爵勃然大怒,認為夫人為賤民求情,實在丟臉。歌帝梵夫人卻回答說伯爵定會發現這些人民的閃光點。於是他們打了一個現代人可能比較難以理解的賭──歌帝梵夫人要赤裸身軀騎馬走過城中大街,僅以長發遮掩身體,假如人民全部留在屋內,不偷望夫人的話,伯爵便會宣布減稅。翌日早上,夫人騎上馬,走向城中,伯爵領所有的百姓都誠實地迴避到屋內,令夫人不至蒙羞。事後,伯爵信守諾言,宣布全城減稅。這就是著名的歌帝梵夫人的傳說。
美尼斯聽完故事後陷入了沉思,最終對湯姆說道:「這個伯爵是不是腦子有問題?這樣折騰一番後,他的妻子光著身子在自己的領土上走了一圈,自己擴軍所需的稅源被截斷了,最後子民擁戴的還是自己的妻子——我覺得這個做法真的蠢透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