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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出售版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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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磨了一會兒,蒲傑沒有琢磨出什麼名堂,轉而開始考慮新書的事。

有了編輯的這個信息,堅定了他留在啟點的信心。

能賣出版權,說明他的版權具有很大的開發價值。

既然如此,如果去往外站,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上本歷史寫的是明末的故事,沒想到收官時獲得了三萬均訂的好成績,大大出乎我所料!」

「任務要求新書的完結字數不得少於300萬字,完本時五千均訂!」

「有著上一本書打下的基礎,只要不是寫得太爛,五千均訂倒是不難!」

雖然,網文界不乏有上一本書爆火,開新書撲到姥姥家的先例。

但蒲傑卻是極有自信,新書的成績哪怕是再不行,五千訂不過小意思罷了。

這一切,都是因為自他邁入超凡之後,整個人的思維能力、身體素質都得到了大大提升。

更不用說,第二階段的任務完成之後,獲得了《信仰成神》之法,凝聚神力,又進一步增強了實力。

現在的他,碼起字來,時速進一步提升,最少可以達到四千字。

不僅如此,思維能力也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對於劇情把控、角色塑造、期待感營造、劇情的節奏、拉讀者情緒、情節鋪墊等等方面,也提升了許多。

通俗一點來講,仿佛同樣的一段文字,如果是普通作者來寫,或許會寫得乾乾巴巴、毫無營養,令讀者只是看了之後,轉眼就忘。

而如果是大神們來寫,那寫得曲折起伏、淋漓盡致、一氣呵成、行雲流水、樸實無華、妙筆生花。

讀者看了之後,三日不忘,仍有餘音繞樑。

甚至產生一種期待感,期待著後續的故事。

這樣的能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文筆。

舉凡大神作者,必有其過人之處。

有些大神擅長劇情的節奏,如紅毛怪。

有些大神擅長布局,令人愛不釋手。

還有些大神的文筆雖然看起來很白,但讀起來卻很舒服,令人不知不覺就沉浸其中。

而如今,蒲傑的各項能力都得到了質的提升,雖然比不上那些有名的大神。

但他沒有短板,各項能力都很平均。

各項加起來,哪怕是不如大神們,也不遑多讓了。

所以,上一本《朕》的成績才會如此火爆,甚至一舉衝到了三萬均訂的高峰。

如今,各項能力比之前又有了一些提升。

所以,蒲傑很有信心,新書的成績不會比上一本差。

「那麼,新書該寫哪個分類呢?」

打開啟點中文的官方網站,看著十五個分類,蒲傑陷入了選擇困難症。

「叮鈴鈴...」

這時,手機鈴聲響起,蒲傑回過神來,掏出來一看,一個來自滬海的座機電話。

「餵你好,請問你是啟點作者老撲街,真實姓名蒲傑,身份證號碼36xxxxxxxxxxxx,手機號138xxxxx的蒲傑蒲先生本人嗎?」

他隨手接通,電話那頭立即傳來一道女聲。

「不錯,是我!」

蒲傑定了定神,回道。

有了編輯的提前打招呼,他當然不會以為這是詐騙電話了。

否則的話,可能接都不會接,直接就掛斷了。

「你好,我是啟點公司版權部的小陳,負責跟你溝通關於版權轉讓一事!」

那道女聲自我介紹了一下,並說明了來意。

蒲傑換了個舒服的坐姿,說道:「哦,陳女士你好,有什麼話請講!」

「是這樣的,不知道你的責任編輯有沒有跟你說過,關於你名下的小說《朕》相關版權轉讓問題,我們需要取得你的授權!」

小陳接著說道:「xx公司欲購得《朕》的動漫版權,為期十年,經過我們版權部同事與對方商討,定價在一千二百萬,對於這個價格,你是否同意呢?」

「十年?一千二百萬?一次性買斷嗎?沒有後續的分紅?」

蒲傑聞言,皺了皺眉,問道。

他可是聽大佬們說過,舉凡是大版權,都是保底加分成的模式。

比如說,對方先支付一部分保底,而後再根據動漫、網劇、網絡大電影的成績進行分紅。

作者分到的比例,一般是5%到10%左右。

通常情況下,這種方式比之一次性買斷的方式,對作者來說更有利。

正是因此,蒲傑才會有此一問。

「抱歉,蒲先生!我們版權部的同事跟對方據理力爭,對方堅決不讓步,最後只談得一千二百萬的買斷價!」

那道女聲有些歉意的回道:「蒲先生,如果你對這個價格沒有異議的話,我稍後就會下發一條站短到你的作家助手後台,你簽字同意就可以了!」

「好吧,我同意了,你將授權合同發過來吧!」

聽到對方的聲音,蒲傑考慮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下來。

還是那句話,到手了,才是自己的。

版權也是一樣的道理。

就算蒲傑對自己小說的版權再看重,賣不出去,或是找不到合適的買家,又有什麼用?

哪怕是手握著再好的版權,也不能換成一毛錢。

對方開價一千二百萬,蒲傑到手六百萬,再扣除14%的稅,到手516萬。

五百多萬,已經比他連載時所獲得的全部訂閱稿費都要多了。

既然如此,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好的,謝謝蒲先生理解,那我就不打擾蒲先生了,拜拜!」

那道女聲聞言,鬆了一口氣,歡快的說道。

「拜拜!」

蒲傑回了一句,掛斷了電話。

這會兒,他已經沒有心思去考慮新書的事情了。

掛斷電話之後,打開作家助手app,刷新了一下,果然,後台來了一條新的提示。

點擊進去,出現了詳細信息。

【親愛的作家,您好。】

【您創作的作品:《朕》經過我們的專業團隊審核,已達到《閱文集團作品深度合作授權協議》的簽約標準。為了推動優秀作品進一步提升影響力,並使之產生更高價值,為了給您提供更好的回報,本著雙方自願、合作共贏的原則,我們非常榮幸地邀請您一起商榷更深度的版權增值開發事宜。點擊查看詳情!】

信息的最後,是一個連結。

蒲傑點擊了一下連結,畫面跳轉,出現了一份合同。

他飛快的掃了一眼,上面的內容跟之前電話中所說沒有什麼區別。

只不過,添加了更為詳細的授權內容,以及對甲乙雙方的規範要求等等。

蒲傑想了想,沒有急著簽名。

他掏出手機,先是在網頁上查找了一番,然後撥打了一個號碼。

「喂,你好!你們是xx律師事務所嗎?我有點事情想要諮詢一下!」

隨後,經過一番操作,蒲傑付出了一千大洋的代價之下,得到了結果。

專業律師鑑定了一番之後,對方告訴他,這份合同沒有語言上的陷阱,就是一份正規的授權合同。

如此,蒲傑才放下心來。

不是他太過謹慎,實在是這種事情有前車之鑑,不得不防上一手。

混了三年網文圈,雖然前面混得不咋地,但對於網文圈的風吹草動,蒲傑還是有所耳聞的。

據傳,有不少大神在簽訂授權合同,也就是在賣版權的時候,沒有注意查看合同內容,被人坑得血本無歸的。

雖然現在的法律比之當年更為完善,但這種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小心一點,准沒有錯。

「呼,完美!」

既然專業律師說沒問題,蒲傑當然也不再遲疑,在合同上簽署上了自己的大名。

點擊了發送合同之後,他長出了一口氣。

現在,動漫改編授權合同已經簽好,錢的話,就等著下個月自動到帳就好了。

想了想,蒲傑還是沒有忍住自己的炫耀之心。

點開企鵝聊天軟體,點進劍花作者群。

老撲街:「賣版權了,發個紅包,大家樂呵樂呵!」

發送了一條信息之後,點開紅包,選擇運氣紅包,人數100人,金額1000元。

隨後,他就潛水了。

裝逼,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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