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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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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頓不得不慶幸自己也是一個白人,能在教育資源、個人安全上得到一定的保證。

現如今的亞那巴馬州乃至是整個美國,黑人是不能進入白人大學的,但是州立大學都是白人大學,至於說為黑人單獨創辦的大學?

好吧,可別想這美事了!

很少有黑人能擁有上大學的權力。

女司機嘴角叼著香菸,歪著頭看向男孩,鼻腔噴出兩條煙柱,看著男孩:「你要不要上車?」

男孩晃了晃腦袋,拒接道:「媽媽說不能上陌生人的車。」

女司機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回答,先是轉過頭來,看向前方,理清自己的思路。

繼而繼續歪過頭看向男孩,「這是去學校的車。」

男孩想了想,再一次開口道:「我叫福雷斯,福雷斯·甘。」

女司機聞言,鼻腔之中再一次噴出兩條煙霧,對著男孩輕輕頷首,「我叫多蘿西·哈里斯!」

男孩開口道:「好了,現在我們不陌生了。」

聽到男孩的話,女司機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個親和的笑容,配合上嘴角的香菸,以及鼻腔噴射的煙霧,那般的自由不羈,倒是有著獨特的魅力。

不得不說,這個女士雖然沒有意識到排放二手菸的壞處,但是依舊有一顆善良的心。

一旁的佩頓安靜的看著之前的一幕交流,心中先是感到莫名的熟悉,到後來男孩說出自己的名字,佩頓更是一怔。

福雷斯·甘,熟悉的名字。

一雙眼睛死死的注視著男孩,佩頓需要知道一切是否如自己所想,或者是只是一個單純的巧合。

男孩步伐有些奇異的走了上來,一瞬間,那一雙獨特的「鞋子」,準確說是矯正器,頓時被佩頓精準的捕捉到。

好了!

一切不是巧合,或者說在這個年代,名叫做福雷斯·甘,駝著背,帶著矯正器,暫時獻祭兩條腿換來日後的不停奔跑、以及一輩子的好運氣,那就是他了。

佩頓心中閃過許多疑惑,這是阿甘正傳的世界嗎?

電影的世界?

或許我需要和福雷斯有更多的交流?

冥冥之中,佩頓有種猜測,一切出現在他身上的神秘事件,或者能從和電影主角接觸,得到解答。

福雷斯·甘踏上校車,開始尋找自己的座位。

背彎著就像是問號一般,帶著矯正器的他,在車上顯然是一個另類,沒有人想與之有任何的接觸。

「這位子有人了。」

「有人了。」

「你不准坐這兒。」

伴隨著一聲聲明確的拒接,福雷斯只能繼續朝著後方尋找自己的座椅。

佩頓看著有些無辜的福雷斯,他甚至是微微抿起來嘴唇,眼神朝下,這是極度不安的表現。

佩頓繼而看向了斜後方、後排靠窗的位置,那裡正有一個人坐著的可愛小女孩,若是他沒有猜錯的話,這就是珍妮。

接下來本來的故事,應該是兩者產生接觸,福雷斯從而認識了自己這一輩子第一個朋友、愛人。

福雷斯將與珍妮的接觸形容為:「我第一次聽到最甜的聲音,她就像是一位天使。」

佩頓搖搖頭,看來他需要截胡了,讓福雷斯知道一個事實,天使是不分性別的。

「你願意的話可以坐這兒!」

福雷斯看向身旁這個滿頭金髮,長相有些精緻,身上透露出一股親和、氣息的男孩,這還是第一次有人正式的邀請他。

「謝謝。」福雷斯·甘坐下,對著佩頓開口道。

「不客氣,我叫佩頓·克里斯。」佩頓微笑著伸出雙手。

福雷斯猶豫片刻,也是伸出手,「福雷斯·甘。」

「你好,福雷斯·甘,你的名字我有些熟悉,好像有一位將軍就叫這個名字。」

「是內森貝弗福雷斯將軍,媽媽說他和我們有些親戚關係。」

佩頓點點頭:「我知道了,三k黨的首領,我爸爸說他們有些極端。」

好吧,不是有些極端,是極度的極端,他們推行白人至上的言論,歧視並且迫害有色族裔,帶有強烈的宗教色彩。

他們的黨員就像是最嚴格的清教徒一般的,制定了許多在佩頓看來都是苦修士一般的原則。

他們大多數由南北戰爭的退伍老兵組成,勢力很大,對治安的混亂造成極大的影響。

尤其是在禁酒令推行的時期,黑手黨們努力維持地下秩序,想要做個好人,以求賣出更多的私酒。

而作為清教徒乃至是推行禁酒令的造就者,三k黨開始不斷與黑幫發生械鬥,地下酒吧成為彼此的戰場。

黑手黨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開始使用重火力武器湯姆遜衝鋒鎗,這種威力龐大的武器也被叫做芝加哥打字機,正是走上歷史的舞台。

擁有了重火力武器,黑手黨更是猖獗,一度與聯邦調查局的探員正面對抗,乃至是後來的聯邦調查局在意識到這種武器的威力之後,也選擇了打不過就加入,採購了大批的湯姆遜衝鋒鎗。

這只是開始,交戰雙方的火力還在不斷的升級,黑手黨芝加哥之王阿爾·卡彭就有三個著名的言論:重機槍比衝鋒鎗好使;要按時向聯邦政府納稅;做愛一定要戴安全套。

在幫派乃至是各個黨派的鬥爭之中,想要保護自己的利益,重機槍遠遠比衝鋒鎗好用,作為重火力的起源地芝加哥,也是第一個將加特林帶到彼此的矛盾之中的黑手黨勢力。

這種大規模的械鬥,一度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動盪。

在那個混亂的年代,三k黨、黑手黨、女權主義者……,無論他們究竟抱著怎樣的目的,反正在製造社會混亂之上,這些勢力都不可能獨善其身。

校車緩緩的前進著,佩頓不斷的與福雷斯交談,對他的身份已經深信不疑。

「和你交談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我的朋友,福雷斯。」

「哦,我也是,佩頓。」福雷斯有些木楞的說道。

相對於那些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語言的小孩子,佩頓更願意與福雷斯交流,雖然他有些呆呆的,容易走神。

傳統人們對於白痴的認知,應當是三體綜合徵,也被叫做唐氏綜合徵患者,就是那種兩個眼睛長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阿甘並非是這種情況,或許他是遲鈍的,但是他並不傻,甚至比同年齡階段的孩子更聰明,這一點從之前上車和女司機的交流就可以看出來。

他思維足夠完善,只是缺乏表達能力,與人交談的時候甚至容易走神。

佩頓更願意將之形容為不善於表達,控制力不足,難以完全的將自己腦海之中的想法,表述出來。

這很好,若是說他願意與對方交流最開始的原因,只是因為對方叫做福雷斯·甘。

但是隨著交流的進行,佩頓越發意識到福雷斯的優點。

一個遲鈍的、思維邏輯卻足夠完善,最重要的是能保持安靜的孩子。

佩頓不介意在校園裡,擁有這樣的一個朋友,這比那些嘰嘰喳喳的小屁孩好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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