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不值一提(2/2)
他既是音樂人,同時也是個生意人,現在木以成舟,對方又遞了個台階過來,當然是順勢就下,說起話的時候,語氣也和善了幾分。
「對對,就是那個,」
劉洪波一聽他的反應,就知道自己這個電話打對了,輕輕鬆了口氣,說道,「其實這個音樂部門啊,還是上頭安排我們做的,但是您也知道,這東西得專業人士才能搞得定,而我們公司卻偏偏就沒有這方面的人。」
宋珂嘿嘿一笑,「所以你們就盯上我們啦?」
「嗨,還不是你們最牛嗎!」
劉洪波不大不小地拍了個馬屁,笑道,「誰不知道太合麥田兵強馬壯啊,您宋總,還有張亞東,李宗勝,哪一個不是如雷貫耳!
我就跟上面建議,要不試著跟你們接觸一下,看看能不能成為一家人,
結果,……」
一說到這個,劉洪波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苦笑著說道,
「實不相瞞,宋總,就不到半個小時前,我才剛把郵件發出去,只過了二十分鐘,我們黃總就通知我,收購已經完成了,還讓我趕緊跟您聯繫,好好解釋一下,
我就趕緊給您打電話,您剛才手機一直占著線呢,到現在才打通。」
半個小時?
二十分鐘?
宋珂和劉路面面相覷,
如果劉洪波說的是真的,還真怪不到他頭上,只能說彩虹集團的能量太大,或者這中間有什麼誤會,
否則的話,這麼短的時間,是不太可能倉促決定收購一家公司的,
最起碼,背調和意向發函這些,都是要走流程的吧!
劉洪波繼續說道,「具體情況呢,是這麼回事兒,我給我們黃總發了郵件,黃總呢,看到資料裡面,貴方的大股東是軟銀和SKT,就想起來,他們正好在紐約,和秦總在談事情,所以就給秦總打電話,請秦總問問情況,
然後可能是秦總誤會她的意思了,以為是要直接收購,而那兩方的人又正好在旁邊,然後就,……
哎,就是這麼回事兒!」
聽到這話,宋珂和張路相視一眼,滿臉無言,
這事兒鬧得,
只能說,自己公司的體量太小,在那些巨頭眼中,就是個不值一提,可以隨意處置的小蝦米,三兩句話的功夫,就決定了公司的命運。
輕嘆一口氣,宋珂紮下腦袋,點了點頭,對著手機說道,「懂了,明白了,」
頓了一下,他便問道,「劉總,不管怎麼說,現在的情況已經是這樣了,我就想知道,你們是怎麼個想法?」
劉洪波立刻說道,「宋總,我給您打電話,除了解釋,還有另一個意思,
正好陳總和黃總在北金,等一下他們就會到這裡來,您要是方便的話,最好是能過來一趟,咱們商量商量公司的安排,您覺得呢?」
我不覺得!
宋珂撇著嘴,你們大老闆人都來了,親自召見,我敢說沒空不去?!
於是,半個小時後,他們兩人就見到了陳老闆本尊,旁邊還有鼎鼎大名的黃珊黃總,和陳老闆的小女朋友。
照舊是一番客套,陳老闆又親自做了一番解釋,他們自然不會不上道,頓時氣氛其樂融融一片大好。
寒暄過後,陳陽對著兩人說道,「在太合麥田之前,國內還沒有資本進入音樂行業的先例,
而你們,先是在零六年接受了軟銀的一千萬美金投資,然後又在半年前,拿到SKT的兩千萬美金,
宋總,劉總,我想知道,你們對這家公司的未來發展,是怎麼規劃的?」
關於這個問題,在過來的路上,宋珂早就和劉路商量過,
此時聽到陳老闆問起,他略作沉吟,便說道,「其實這個問題,之前也有媒體朋友問起過,當時我也做了回答,
怎麼說呢,
太合麥田接受融資,不是說為了賣公司,也不是說只為了錢,我們拿這融的一個多億,是打算要做一番事業的,具體來說,主要就是兩件事,
第一個,先把原有的業務穩固起來,比如我要把音樂做得更好,演唱會的質量要保證,演唱會的投入更大,營銷推廣的錢更多一些,
第二個呢,在如今這個時代,太麥單純做一個內容製作商會受欺負,發展空間不大,所以我們也想找下游渠道、平台,去做一些準備,
這個肯定需要大筆資金,而且要比內容製作花更多更多的錢,
另外還有一部分錢,可能會收購一些相關的公司,」
他說著抬起頭看向陳陽,
「我一直覺得,娛樂行業光做內容挺難受的,挺受擠兌的,版權保護方面也是一個問題,行業本身規模性也小,所以要想擴大的話,必須有真正意義上的,可以產業化的東西,而且要讓企業有可持續可複製發展的模式,
這才是我當初尋找投資的初衷。」
陳陽靠在椅背上,一手環抱在胸前,另一手撐著下巴,想了想,問道,
「你剛才說的,產業化的東西,以及企業有可持續可複製發展的模式,這個模式是什麼?」
宋珂想了想,說道,「您之前提出過一個理論,『網際網路思維』,然後前幾天又提出了『網際網路+』,我覺得這個非常好,非常厲害,是可以顛覆行業的東西!」
陳陽看著他笑了笑,沒有吭聲,
拍他馬屁的人多了去,這才到哪裡。
宋珂滿臉嚴肅,看著他正色說道,「我這不是拍馬屁,而是真心話,
對於消費者來說,音樂就是用來聽的,至於是用Walkman還是MP3,手機還是網絡,對於他們來說沒有區別,
而對於我們做音樂的公司來說,這裡面的區別很大,
就像八九十年代,你要做音樂,就只能賣卡帶,因為那時候大家只有錄音機,你賣光碟都沒人買,
但後來卡帶就賣不動了,
現在呢?網絡的普及,讓更多的人習慣用網絡去聽歌,包括MP3,其實也可以算是網絡渠道的一部分,
等到未來,這個渠道的界限可能會越來越模糊,尤其是等3G上來之後,音樂的載體可能都會消失,最後就是純粹的數字!
所以對於太麥,我的想法是,一定要做數位音樂平台,」
說著抬起手打了個手勢,笑道,「您說要用『網際網路思維』去做『網際網路+』,我覺得這就是一種『網際網路+音樂』的模式,
數位音樂平台,他的主體是網際網路,是音樂網站,音樂只是他裡面的內容,
很多人在評判太麥的時候,就是用音樂製作公司這個理念,感覺太麥做的不好,這個音樂公司就完蛋了,我覺得這個想法是錯的,
我國現在傳統渠道是外銷,如果不做改變,傳統發行公司沒有一家能活下去,
以後音樂由誰來販賣呢?
是扣扣音樂、千千靜聽、嗖虎音樂,也包括大麥音樂這樣的音樂網站!
那麼,為什麼不能是太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