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八章 好大一張餅(1/2)
太麥大平台的支撐點是什麼?
聽到這個問題,宋珂和張路同時陷入沉思,
一時間,兩人都想了很多,
市場、曲庫、精品歌曲、金牌製作人、大牌歌手、運營手段、……
甚至包括資本,
但是,這些東西,真的可以成為一家平台的支撐點,讓平台能夠立足於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長久穩定地運營下去嗎?
兩人自己都沒有把握!
良久之後,宋珂心裡微動,抬起頭問道,「陳總,冒昧地問一句,大麥音樂的支撐點是什麼?」
「唔,」
陳陽笑了笑,看著他說道,「嚴格說來,大麥音樂只是一個播放器,業務模式也非常單一,不能算是平台,
所以,我們這款產品,並沒有支撐點,如果非要說一個的話,應該就是用戶體驗,
這個用戶體驗,包括了曲庫和使用體驗兩部分,足夠多的曲庫,加上易操作的界面,讓用戶感覺很舒服,也就夠了。」
頓了一下,他又說道,「但是,你要做一個大平台,還是囊括了音樂、影視、視頻、小說、遊戲、等等等等,什麼都可以裝進裡面,讓一切都為你所用的,這麼一個大平台,
這樣的話,就必須要有一個支撐點,來將這些內容整合到一起,
整合之後,讓所有的內容互聯互通,這個平台才能算一艘航空母艦,而不是幾艘小舢板拼湊而成的水上山寨!」
聽到這話,宋珂頓時無言,
的確,凡是跟文藝、娛樂相關的項目,他都想做,甚至參考陳陽提出的「網際網路思維」,他還想到了泛文娛和大文娛的概念,
可問題是,正如陳陽所說,他沒有一個核心點,能將所有的,與文娛相關的東西串連起來,
也許這裡面每一個項目,都是一顆璀璨的珍珠,但是他缺少一根絲線把它們串到一起,同樣數目的珍珠,價值肯定遠遠不如一串絢麗奪目的珍珠項鍊來得引人注目,
所以,他無言以對。
這時,張路突然問道,「可是陳總,如果連大麥音樂都沒有一個支撐點,那你是怎麼會想到收購太合麥田的呢?」
對啊,
一語驚醒夢中人,
或者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儘管在公司裡面,是宋珂負責全面管理,張路負責音樂製作,但在這個時候,身為半個局外人的張路,反而更能看清楚一些東西。
既然你說大麥音樂只是一個音樂播放軟體,不是什麼音樂大平台,那又何必收購太麥?
為了版權?
固然太麥自己手中握著幾千上萬首對外發行的音樂作品,但也不至於讓陳陽對太麥下手,
正如陳陽自己所說,現在這個時代,大環境就是如此,除了大麥音樂,幾乎所有的音樂軟體都沒有購買網絡版權,包括太合麥田,
就算大麥音樂把太麥的作品收納進曲庫,太麥也不會故意去刁難,
因為這是在與全行業作對,以太麥的體量,他們還沒有這個勇氣和底氣!
總不能是真為了『麥田』兩個字吧!
而陳陽呢,聽到這個問題,其實很想說,收購太麥並不是他的主意,完全就是老劉提了個建議,然後秦雨領會錯意思了而已,
但他不能這麼說啊,傷人傷己,兩邊都沒有面子,何苦來哉!
不過,錯有錯招,在來這裡的路上,他已經想好怎麼收拾眼前的這個局面,
也是時候,正式啟動「文化振興計劃」了!
便對著黃珊輕輕抬手,做了個請的手勢。
看到陳陽的動作,張路和宋珂精神齊齊一震,將目光投向黃珊,
彩虹集團三巨頭,陳董事長掌握大局制定方向,秦總裁在金融市場叱吒風雲,而黃執行長,則名震國際投資界,
江湖傳聞,她手握十億美金級別的投資大權,只要不超過十億美金的投資,她都能一言而決,
以這種量級,別說創業公司和准上市公司,就算是世界五百強企業,恐怕也不能漠然無視,
所以,在兩人眼裡,黃總的重要性,絲毫不在陳董事長之下!
隨著陳陽的手勢,黃珊微微一笑,站起身來,看了看宋珂、張路,再看向劉洪波和夏雨蒙,這才說道,
「關於彩虹集團,在文化傳媒領域的投資戰略規劃,到今天為之,只在陳總和我之間知曉,在座的諸位,是第一批知道這個戰略的相關人士!」
此話一出,四人頓時心裡一緊,目不轉睛地盯著黃珊,
而陳陽旁邊的鄒蓉,趕緊偷偷低下頭,不敢讓人看見自己在笑,
如果不是剛才自己就在旁邊,還真信了珊姐的鬼話!
唔,
不過,好像珊姐也沒撒謊,剛才老公一直是在跟她說話,自己只是旁聽而已,所以算起來,是自己在偷聽?!
在眾人宛如聚光燈的的注視中,黃珊踩著高跟鞋走到玻璃白板前,拿起白板筆,寫下幾個大字,
大IP!
IP?
看到這幾個字,宋珂幾人都面露迷茫,什麼意思?
IP很多人都知道,要上網就得有個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網際互連協議的意思,
另外,身為文化行業的資深人員,他們幾個還知道另外一個IP,那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直譯過來就是智慧財產權,
放在文娛作品上,就是版權。
大IP嘛,肯定不會是很大的IP位址,那麼,是大智慧財產權,或者超級智慧財產權的意思?
不過,如果跟彩虹集團在文娛領域的布局有關的話,應該沒這麼簡單吧?!
黃珊轉過身來,用筆點了點白板,正色說道,
「大IP,有三層意思,第一層,就是超級智慧財產權!」
宋珂幾人紛紛點頭,果然就是這個,
黃珊繼續說道,「第二層,聚焦在文化產業,可以理解為所有成名文創,包括文學、影視、動漫、遊戲等作品的統稱,
再直接一點說,就是這些文創產品的版權!」
這個也很好理解,但他們幾人依然聚精回神,等著黃珊的下一句話,
寫了大IP幾個字,總不能是就為了作品版權吧。
不過,宋珂和劉洪波兩人,已經隱隱猜到些什麼,只是時間太短,總感覺中間隔了一層紗,朦朦朧朧的看不清楚。
「第三層意思,」
黃珊指了指白板,繼續說道,「進一步引申來說,能夠僅憑自身的吸引力,掙脫單一平台的束縛,將作品製作成不同類型,在多個平台上進行分發,獲得流量的內容,就是一個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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