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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九章 緊迫問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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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認為,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

這是我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觀點。

生存權都好理解,就是能讓你吃得飽穿得暖,能活下來,

那這個發展權,是個什麼東西呢?

百科一下,正經地說,這個指的是「公民享有在社會中良性發展的權利」。

同時,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發展權,是指「公民享有使其現有生存狀態隨社會發展而良性發展的權利」,

這句話有點長,但是不能斷句,

它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公民享有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發展,充分實現其基本自由的權利,

二是公民享有參與和促進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發展的權利。

前面的被動,屬於享受者,後面的是主動,屬於參與者,甚至是主導者。

這是廣義上的,

狹義的發展權,僅指公民在教育、科學、衛生、體育、文學、藝術等社會文化方面隨之發展的權利,

主要包括教育發展權,科學技術發展權,衛生發展權,體育發展權,文學藝術發展權,新聞廣播電視發展權,文化生活發展權等。

以上解釋太冠冕堂皇,

簡而言之,

就是讓你的人生狀態,從「生存」向「生活」進化!

那麼,這個跟陳老闆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裡面還真有關係,而且關係還不小,

其一,身為社會主義紅旗下的企業家,

咳咳,

起調有點高了,

但是,意思就是這麼個意思,

先富起來之後,你得回饋社會,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是吧。

否則……,

就不說了!

其二,淺水養不了大魚,

當然,這句諺語的本意,是廟小容不了菩薩,條件太差容不下才能出眾之人的意思,

但是延伸一下,用在經濟領域,說是小地方或窮地方,出不來大企業,也能講得通,

我國為什麼在九十年代就制定了西部大開發的計劃,後來又矢志不渝地堅持走讓老百姓增收的基本路線,

一國經濟,其本在民,

唯有人民富裕,社會發達,才能養活一個又一個超級企業,然後讓這些超級企業,去國際上與西方巨頭競爭,增強國本,

國外是戰場,國內是基本盤,

基本盤意味著根本,

社會沒有發展,老百姓沒有餘錢,談何根本?!

那麼,對於陳老闆來說,為什麼到現在為止,他的事業版圖,除了一個西江縣之外,依然只局限在全國二十大城市裡面?

還是一個社會發展區域不均衡,老百姓手中有沒有錢的原因,

如果像十幾年後,二十大城市變成七十大,甚至更多,那隨著城市的發展,鄉村的振興,老百姓的腰包越來越厚,他的事業版圖,也肯定會隨之增加,向全國各地蔓延,

說不定還會蔓延到犄角旮旯裡面去,

這裡面,就關係到第三點!

第三個,

這個向全國各地蔓延,不是說等七十大,或者百大城市都發展起來了,甚至連鄉村都振興了,你再去做,

那時候已經晚了!

要做就要趁早,

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在他們還沒有發展起來的時候,提前參與進去,把自己變成發展的參與者,甚至是主導者,

那樣才會有豐厚的回報!

這是合則三利的好事,

地方政斧、民眾,和企業,都會有收益。

比如五月花公司項目,

一開始就從扶貧著手,致力於幫助貧困落後地區發展,那麼等這些地區脫貧,乃至於達到一定的發展水平之後,

作為項目的主導者,五月花公司將在當地經濟領域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不說號令一方,起碼也能算是中流砥柱吧,

就算按照長遠規劃,陳陽是要將五月花公司打造成為「社會型企業」,乃至於最終將這家公司的運營權讓出去,

可作為這家公司的締造者,陳老闆的其他公司總歸不是擺設!

就好像昨天開會的時候,他在會議現場,當即拍板成立恆立路橋公司,就是搭上了五月花的順風車,

否則的話,哪怕你恆立已經是國內房地產行業的龍頭,可在路橋建設方面,不過是個還沒起步的小弟弟,地方憑什麼把那些工程項目交給你?

而現在,恆立就能堂而皇之地介入到未來幾年上千個縣的基建市場之中,

還沒有任何競爭者!

這是何等龐大的財富?!

與之相同的還有彩虹銀行,

開業儀式都還沒辦呢,凡是五月花項目所在的地方,幾乎就被劃為內定的市場地盤,

沒有五月花項目,想都別想!

但是,陳老闆並不是利用這個項目來占便宜,

首先,五月花公司的立足點,就決定了一定會受到「正常」地方政斧的歡迎,而為當地做的貢獻,也是實實在在的,

地方得到了發展,當地的老百姓能夠受益,

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好處,

也是合則三利的體現。

話說回來,陳老闆主導成立五月花公司,也確實是為了能為這個社會做點貢獻,

所以,他才會來到這裡,看看在五月花項目之外,還有哪些需要立即著手解決的緊迫問題,

否則的話,完全沒必要跑過來受罪。

通過跟陶桃的這一番交流,他暫且明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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