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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芳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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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李芸出院,馬時元幫著將行李送到李英家,才告辭回了薊京。

還在醫院的時候,女嬰有了自己的名字,阮芳華。

阮無忌沒想到,自己竟然沒有給孩子起名字,就稀里糊塗的斷送了性命。

名字最後是馬時元給起的,阮芳華,「芳華幸勿謝,嘉樹欲相依。」,「峰頂四時如大冬,芳花芳草春自融」……

李英覺得自己和李芸起的名字,都不如「芳華」二字好,就鼓動李芸同意了。

李芸只是笑了笑,最終還是採納了馬時元起的名字。

馬時元回薊京的時候,是總統李勛遺體火化的前一天。第二天開了追悼大會,消息出來,舉國哀惋。李勛骨灰撒入大海,全國人民這才得知,總統親屬遵循了他的遺願,捐獻角膜、解剖遺體,不留骨灰、撒入大海。偉人的情懷和高義,又讓不少民眾哭紅了眼,感慨天妒英才。根據唐國憲法,總統世襲的相關規定,李勛的第二個兒子李征繼任國家總統,新任國家總統李征此前的能力和作為是有目共睹的,民眾歡呼一片,雖然無法遺忘前總統離世的悲傷,卻也有助於民眾從悲傷情緒中走出來。

唐國總統令第八十三號公布,大唐刑法正式廢除流氓罪。

李芸查閱了相關法規後,發現阮無忌所犯罪行和私藏槍枝罪兩罪並罰,也夠不上死刑。她產前產後抑鬱症原本就十分嚴重,查閱刑法相關規定後,精神崩潰,割腕自殺,未遂。

儘管李芸一再叮囑李英不要告訴馬時元,不要破壞馬時元家庭的平靜。可是,李英根本無法開解李芸,只能寄希望於真正關心李芸的馬時元,讓馬時元在電話里勸解她,還拜託馬時元故意裝作不知道李芸自殺的事,只是普通的開解。

馬時元原本就存了要好好照顧李芸母女的心思,見李芸的精神狀態已經到了如此地步,遂和妻子葉嵐首次提出了離婚。他妻子葉嵐,是母親李菲雅的閨蜜蔡勤之女,葉家和蔡家在武口市商場上都小有名氣。他和葉嵐小時候就熟識了,只是一直沒有男女之情。在李芸剛畢業就馬上結婚後,他消沉了快半年,但也很快結婚生子。

他和妻子一直相敬如賓,此時貿然提出離婚,葉嵐並不同意,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我不同意!我們離婚了,你兒子怎麼辦?」

馬時元原本計劃好將兒子帶在身邊撫養,葉嵐可以隨時探望,但是葉嵐很堅定的拒絕了。馬時元想到自己不到四歲的兒子,也有些遲疑了。

李芸自殺未遂,在醫院醒來後,怕自己傷害孩子,把阮芳華託付給李英照顧,自己去找心理醫生治療。

找了好幾個醫生治療,卻始終不見好轉。

李芸25歲生日,恰逢港郡回歸,舉國歡慶。

馬時元已經順利離婚,葉嵐離婚的唯一要求是帶走兒子。

兒子被葉嵐帶走,馬時元心中有些煩堵,但還是從武口市來到武陵市,特意給李芸過生日。

他執意勸說李英協助他帶走李芸,去科技醫療技術最為先進的魅國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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