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1章 朝廷署名(2/2)
不僅是細則,還有關於處罰的細則,也有體現在裡面。
這麼多東西,三人看得入了神。
不得不佩服李愔,竟然可以想得這麼細。
他們哪裡知道,這些東西都是未來的東西,李愔只不過照抄。根本就不用去想!
現在照抄的速度也是不快。
如果可以再快一點,那就好了。
或許有一天會發生這樣的事。
當大唐擁有電腦的時候,李愔的瀏覽器可以接到電腦之中,然後將瀏覽器內的一切內容都存到電腦之中,以供所有人查閱,如此一來,不管是盛唐集團還是大唐,那發展速度將是百倍都不止。
就目前來說,李愔能做的東西,還不到萬分之一,甚至於更少。未來世界一直在變化!新技術更迭的很快!
如果說他可以開發得更多的內容,那麼未來的發展將是會飛速。
未來花數十年時間研究的東西,他指不定只要一年時間就可以搞定。
當然,這些是後話。
目前來說,李世民已經被裡面的東西給震驚到了。
他喃喃道:「這裡竟然還有肇事者要怎麼處理,還寫得很細。怎麼處罰,是坐牢還是罰款。還有對於受害者也有明確的規定。」
「黃老爺您看,這裡的署名是朝廷。」段綸驚呼。
李世民一看,果然如此。
那麼就有意思啊。
如此看來,是李愔故意而為之的。
是想借朝廷的名發文。
然後朝廷就可以直接套用。
可是他這麼做對他有什麼好處?
三人不解。
一直到他們發現裡面有一些條款。
是關於保險的條款,他們頓時明白了些什麼。
李世民道:「這小子做事真的是十分超前啊,這些保險定是盛唐集團做,還有信號燈也是要從盛唐集團之中取得。這些都是錢啊。真的想不到,他……或許我早就應該想到了,他不會那麼好心的去做一些事情,他做這些事的目的就是賺錢!有意思。」
李世民震驚了,天哪,李愔什麼都想到了,一切關於車與人的生意他都做到了。
都要做!而且還會形成一個巨大的規模。
如果說李愔與錢關係深,那麼李世民對他的猜疑就會少一點。
對於李世民的認定。
兩人不說話。
那麼……段綸問:「既然是以朝廷為署名,那麼我們是否可以直接用?畢竟百姓們認定了這是朝廷所發的。我們用了,也不會怎麼樣吧。」
「這裡面的條款那麼清楚,我們也不用花太多時間去更改。」戴胄說。
李世民點點頭。
「可行!就這麼著吧。段綸,這事就由你來處理吧。」
「是!」
「好了,這事就這樣了,我再看一會兒書,你們先回去吧。」
「是!」
二人大喜。
這便要離開圖書館。
當他們走到一半的時候,卻是看到了程咬金。
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來的。
但可以感覺到他在這裡顯得十分的無聊,畢竟他一個練武的人,讓他來看書,似乎就是一種煎熬。
二人也沒有特別感覺,只是朝著他點點頭,便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