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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3章 我姓黃,名為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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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也在他們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生怕受傷。

玩著玩著,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這兩個人太過兇殘了,他們招惹不起!都躲的遠遠的,生怕受傷了。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來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後,3號竟然朝著他們走來了。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

只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與李世民道:「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

李世民一聽,心中一爽。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

可是,這籃球自己並不懂。

怎麼加入?

所以,他還是說道:「我只是剛接觸到籃球,並不熟,所以就不敢答應了,萬一讓你們輸了球。」

「這個你不必擔心,只要你答應,我會教你怎麼打球,讓你成為最棒的中鋒!我文學部,將會獲得總冠軍!當然,你也不必太著急的答應。」

「如果現在不答應,那你還教打球嗎?」

李世民又問。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

看著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頗為感慨。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姓駱,名賓王,字觀光!」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人。唐朝大臣、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

駱賓王出身寒門,其名(賓王)和字(觀光)來源於《易經》中的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七歲能詩,號稱「神童」。相傳《詠鵝》就是他七歲時所作。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

而並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為集團寫文寫詩。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好好的重用。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駱賓王!名字不錯!」

「你叫什麼名?」

駱賓王問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黃名為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

「黃兄!那這是?」

駱賓王指著程咬金,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

再怎麼的自己也是國公啊。

更加是將軍。

對方怎麼會不認識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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