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3章 我姓黃,名為第(2/2)
球也在他們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生怕受傷。
玩著玩著,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這兩個人太過兇殘了,他們招惹不起!都躲的遠遠的,生怕受傷了。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來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後,3號竟然朝著他們走來了。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
只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與李世民道:「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
李世民一聽,心中一爽。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
可是,這籃球自己並不懂。
怎麼加入?
所以,他還是說道:「我只是剛接觸到籃球,並不熟,所以就不敢答應了,萬一讓你們輸了球。」
「這個你不必擔心,只要你答應,我會教你怎麼打球,讓你成為最棒的中鋒!我文學部,將會獲得總冠軍!當然,你也不必太著急的答應。」
「如果現在不答應,那你還教打球嗎?」
李世民又問。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
看著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頗為感慨。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姓駱,名賓王,字觀光!」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人。唐朝大臣、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
駱賓王出身寒門,其名(賓王)和字(觀光)來源於《易經》中的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七歲能詩,號稱「神童」。相傳《詠鵝》就是他七歲時所作。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
而並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為集團寫文寫詩。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好好的重用。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駱賓王!名字不錯!」
「你叫什麼名?」
駱賓王問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黃名為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
「黃兄!那這是?」
駱賓王指著程咬金,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
再怎麼的自己也是國公啊。
更加是將軍。
對方怎麼會不認識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