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二節 人販子(2/2)
「是個偷娃娃的人販子。」
「尼瑪呢,喪盡天良啊!打死她!」
「穿的人魔狗樣的,沒想到是個渣渣……打,打死她!」
那對情侶中的年輕小伙衝上去,照准中年女子身上狠狠踢了幾腳。
幾個看熱鬧的女人也衝上去揪頭髮,扇耳光。
一個老太太走上前,衝著那女人臉上啐了口濃痰。
現場變得很亂。
虎平濤連忙發聲制止:「住手,不要打人。」
保安隊長也在旁邊勸阻:「你們不要亂,把她交給警察處理……喂,你們幾個注意點兒,打人是犯法的。」
幾分鐘後,混亂的現場終於安定下來。
女人被打得很慘。她躺在地上,頭髮被揪掉很多,好幾處露出鮮紅帶血的頭皮,臉上全是髒污,如同一灘爛泥。
估計身上也傷得不輕————那些圍觀的女人下手非常恨,有用雨傘直接往其雙腿中間戳的;有抄起旁邊餐桌上碗碟砸的;還有的人很陰,掏出整串的鑰匙,一根根夾在指頭中間,當做簡易版的指虎,朝著她身上不要命地亂砸。
看著幾個保安將中年女人從地上攙起來,虎平濤淡淡地說:「跟我們去派出所,老老實實交待你的問題。」
……
走出麵館,虎平濤悄悄拽了下保安隊長的衣服,兩人特意走在人群最後。
他看看兩頭無人,低聲對保安隊長道:「老沈,你手底下那些人可真狠啊!你也不管管?」
虎平濤指的是剛才揍那女人的時候,有好幾個保安都在偷偷下狠手。
保安隊長咧開嘴,低聲笑道:「我們就是管治安和維持秩序的。這抓人販子就跟抓賊一樣,只要抓住了肯定要揍一頓,然後再交給你們警察處理。」
虎平濤沒有斥責對方,低聲道:「你們要注意分寸,萬一打死了怎麼辦?」
保安隊長的音量比他更低:「現場這麼多圍觀群眾,用那個成語來說,就是「群情激奮」。這誰家沒個孩子?換了是誰的孩子被偷了,還灌安眠藥,弄成那樣,誰不惱火?別說是打人人了……要換個沒人管的地方,今天鐵定弄死那女的,到時候連屍體都找不著。」
虎平濤微微頷首。
的確是這個道理。
保安隊長一直在察言觀色,他用肩膀撞了一下虎平濤,輕聲笑道:「別以為我看不出來,其實你也想著要收拾一下那女的。但你是警察,沒辦法。」
虎平濤連忙道:「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啊!」
「我沒亂說。」保安隊長「嘿嘿嘿嘿」低聲笑道:「我是後面得到消息才趕過來。就一個人販子而已,還是個女的,用得著反扣擒拿嗎?你把人壓在椅子上,臉都壓變形了,你還說你心裡不火?你肯定想揍她,只是不方便動手。」
「還有,大伙兒衝上去打她的時候,你站在旁邊一直沒說話。我可是看著表呢!前前後後揍了好幾分鐘。如果你真心想管,也就一句話的事兒。」
「你不就是想借著大家的手給她點兒教訓?放心,我理解。干哪行都不容易,幹警察就更難。可話又說回來……唉!」
保安隊長聲音更低了,他感慨地說:「你可能沒注意:陶雲鳳從走進麵館看到孩子的時候,整個人都在發抖。她死死抱著孩子,我都擔心那孩子就差沒被她活活摟死。估計丟孩子這驚嚇對她來說肯定會造成思維傷害,長時間……甚至永遠都無法恢復。」
「再就是安眠藥。」保安隊長拿出香菸,遞了一根給虎平濤,嘆道:「才幾個月大的孩子就灌藥,也不怕吃出毛病。不是自己的孩子真正是連貓狗都不如啊!偷孩子那女的就想著搞錢,反正孩子出了問題她也不會管。」
「咱們國家的法律為什麼不能改改?人販子定罪為什麼那麼輕?犯了事兒,進去關幾年就出來了,然後繼續偷,繼續騙,繼續有更多的孩子被他們拐走。」
「要殺一才能儆百啊!必須是死罪,必須是掉腦袋才能讓這些混蛋害怕。要我說,除了殺頭,害的罰款,罰到這些狗1雜1種傾家蕩產。」
「今天還算打得輕了,要是換我上去,至少打斷她一條腿,或者打得她生活不能自理。反正她犯事兒了,就說抓捕過程中她反抗所導致。如果是小偷小摸也就罷了,可偷孩子……唉!」
他就此陷入沉默。
……
回到所里,虎平濤立刻安排對中年女子進行審訊。
她叫楊瓊,武儀縣人。
證據確鑿,她對所有罪行供認不諱。
因為這案子沒什麼難度,基礎事實清楚,虎平濤把之後的審理工作交給副所長張永祥,自己離開審訊室,來到外面的院子裡抽菸。
譚濤從對面的過道上走來,疑惑地問:「審完了?」
虎平濤搖搖頭,遞過去一支香菸:「老張在裡面審著,我出來透透氣。」
譚濤接過香菸點燃,問:「看你的樣子,好像不太高興。」
虎平濤仰望天空,淡淡地說:「我是個當爹的人,見不得這種事。今天在商場裡,丟孩子那女的……陶雲鳳,沒找到孩子的時候,真正是哭天喊地啊!後來她家裡人來了,當時我沒在場。聽商場的保安隊長說,她男人剛到,什麼也不問,上去就給了陶雲鳳一耳光。」
譚濤聽得怔住了,夾在手裡的煙差點滑落:「這誰也不願意孩子被弄丟啊!打女人……這算什麼事兒啊?」
虎平濤低下頭,視線落到譚濤身上:「今天要不是把孩子找回來,我估計這夫妻倆肯定鬧離婚。」
譚濤用力吸了口煙:「好好的一個家,硬是鬧成這樣……尼瑪,該死的人販子。」
虎平濤神情冷肅:「這女的是個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