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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五節 內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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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園

說到這裡,虎平濤認真提點道:「你在物管公司當保安,一個月掙多少?」

楊廣義遲疑片刻,回答:「底薪三千另外還有加班費、值班補貼、餐費什麼的,林林總總,一個月下來,大概能有三千二到三千五。」

虎平濤溫和地笑了:「五千塊錢就相當於你一個半月的工資了。我說句公允的話————既然都說了是你女朋友,那她對你的基本情況應該是了解的。過個生日就要一萬塊錢的紅包。今年這樣,明年這樣,後年還是這樣以後物價越來越高,通貨膨脹,幾年以後一萬塊的生日紅包肯定要加碼,到時候變成兩萬、三萬那是不是只要她張口,你就老老實實給?」

「這個」楊廣義傻眼了,他顯然沒想過那麼遠。

虎平濤趁熱打鐵:「你們倆現在應該只是正在相處,還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吧?」

楊廣義訥訥地點了下頭。

虎平濤板著指頭數給他聽:「現在結婚比過去麻煩多了。首先房子得有吧!如果你們倆在城裡沒有房子,還得攢錢買一套。當然租房也是一種辦法,可我看你都五十多歲了,租房這種事情很不靠譜,最好還是買套小戶型的房子,一勞永逸。」

「雖然我沒見過你女朋友,也不知道她家裡的情況,可既然比你小那麼多,她的邏輯思維肯定跟你有區別。咱們還是說錢,畢竟無論談朋友還是婚姻生活,這個才是基礎。她過生日,你給她發紅包,想法是好的。可是連幾千塊錢你都拿不出來,要找朋友借就算以後你跟她結婚了,她會老老實實跟著你過日子嗎?」

這些話對楊廣義產生了作用,他的臉色明顯有了變化。

虎平濤趁熱打鐵:「別站著,來,來,來,坐下說。我們警察就是幫助老百姓解決困難和問題的。不是我在背後說人壞話,現在搞婚騙的實在太多了。就說上個月吧!局裡才通報了一起詐騙案。有一男的,忽然有一天,有女的主動加他手機微信,說是想認識一下,交給朋友。男人一看那女的頭像挺漂亮,於是通過了。倆人在微信上聊了幾個鐘頭,就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後來那女的依次為藉口找男的要錢,從每次一、兩千開始,發展到好幾萬。」

「時間長了,男人也受不了。他要求跟那女的見面。畢竟都談了這麼久,前前後後花在對方身上的錢也將近十萬。可那女的就是各種藉口拒絕出來。後來那男的產生懷疑,打電話報警,當地公安機關順藤摸瓜,根據手機號找到那女的你猜猜後來怎麼著?」

劉志達有些想法,在旁邊試探著問:「那女的該不會是長得醜,找人假扮的吧?」

虎平濤笑了:「如果長得難看也就罷了,畢竟性別上沒有錯。問題是關於她所有的信息資料都是假的。那是個男人,四十多歲。他從網上找了些年輕漂亮小姑娘的照片,另外註冊了一個新的微信號,專找別的男人下手,只要加上微信,就朝著男女朋友方面發展。」

「一張漂亮的照片,再加上幾句好聽話,就有男的願意給他轉帳送錢。」

「這才是真正的躺平。」

說完,兩個人不約而同把目光集中到楊廣義身上。

楊廣義臉色憋得漲紅,他連忙解釋:「我我不一樣。我跟我女朋友是見過面的。我們我們還在一起玩過。」

虎平濤微微皺了下眉,疑惑地問:「你還真見過對方?這樣,說說你那邊的具體情況吧!到底怎麼回事?」

楊廣義嘆了口氣:「我老家在郊縣,從我父母那代起,都是農民。以前家裡人多,光是我那一代,兄弟姊妹就有七個。再加上那時候的政策不好,能吃飽肚子就不錯了,我們兄弟幾個都沒上過學。」

「地里的收成就那樣,不死不活的。我從小就跟著爹娘下地幹活,後來我跟著村里那些上學的孩子一起玩,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

「後來生活好了,也想過要上學,可那時候年齡大了,學校不要,只好斷了念想。」

「我是八六年結的婚。婚事是爹娘幫著操持,媒人介紹了一個鄰村的女子,粗手大腳的那種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因為她長得一般,不好看反正就那樣吧!我心裡有譜,家裡沒錢,年輕漂亮的當然看不上我這樣的。以我的家庭條件,能找個女人做老婆就不錯了。爹娘生我養我,也算盡到了責任。」

「我這人沒壞心,也沒想過要在外面搞七捻三。後來我老婆懷孕,生了個女兒。」

說到這裡,楊廣義滿面愁容:「鄉下條件差,生閨女的時候,沒錢送她去醫院,是在村里找接生婆自己弄的。她在月子裡就覺得不舒服,補品大多是雞蛋,後來買了個豬頭,滷了以後吃了一個多星期。她閒不住,惦記著地里的莊稼,剛出月子就忙著下地幹活,正好趕上下雨,被雨水一澆就感冒了總之我老婆身體越來越差,等到閨女兩歲多的時候,她那身體實在拖不下去,秋後又病了一場,人就沒了。」

虎平濤遞給他一支香菸,同情地問:「後來呢?」

楊廣義接過煙,從衣袋裡摸出打火機將煙點燃,他語氣開始變得落寞:「村裡的人都很不錯,親戚朋友都幫著張羅,給我介紹了幾個對象。家裡窮,這是根子。再加上我是二婚,身邊又帶著孩子,來相親那些女的誰都看不上我,總之見了一面就沒有第二回這方面我還是有自知之明,看不上就看不上吧!反正我把閨女拉扯大,以後的日子慢慢再說。」

「娃娃九歲那年,上小學三年級。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她那時候已經學會做飯炒菜,家裡的事情基本上都能做上一些。我看情況已經基本穩定,就把孩子託付給親戚,我跟著村裡的幾個熟人,一起上省城打工。」

虎平濤問:「除了你女兒,你家裡已經沒人了。那村裡的地怎麼辦?不種了?」

楊廣義回答:「租給別人,我每年收回口糧就行。因為那時候種地掙不到錢啊!一年到頭,刨掉農藥、化肥和種子上的開銷,林林總總只能賺上千把塊左右。這還得看年份和雨水,遇到旱澇還沒這麼多。如果再花費糧食自己釀些酒,收益就更少了。」

「我是九六年進城的。那時候想著一個月怎麼著也能有個幾百塊,比種地好多了。等到年底,就能攢下一筆,過年給孩子買幾件新衣裳,辛苦幾年就能攢夠家底,重新娶個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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