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節 賠償(2/2)
「五十塊夠嗎?」虎平濤盯著老頭反問:「要換了是你,你花一萬塊錢買的電視機,被你認識的熟人偷了,你找上門,對方說電視已經處理了,三千塊錢賣給收舊貨的。既然你找過來,大家也認識,那就好說好商量,還你三千塊,你願意嗎?」
老頭愣住了,他顯然沒想到虎平濤會這麼說。可之前把話說得太滿,現在不好改口,還有就是臉面的重要性比什麼都強,只好按捺著性子,歪著腦袋嚷嚷:「你說的那是電視,人家這是鴨子,兩碼事,能一樣嗎?」
虎平濤盯著他追問:「偷鴨子是偷,偷電視也是偷,有區別嗎?」
老頭明顯說不過虎平濤,乾脆擺出一副很無賴的樣子:「那你說這事兒該怎麼辦?」
虎平濤轉向吳昌林,語氣鏗鏘:「既然你以前進過派出所,就應該知道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條規矩適用於很多方面。我就事論事,你偷了人家的鴨子,這是事實,你承認嗎?」
吳昌林把臉別過去,很不高興地回答:「……承認。」
虎平濤轉過頭,示意正用執法記錄儀拍攝的孟輝往前挪,儘可能把畫面拍完整,然後轉向吳昌林:「我不管你和失主家裡究竟是什麼關係,也不管你們之間的私交有多好,只要確定是偷盜行為,我們派出所就必須介入。」
「已經說了那是寵物鴨,七千八買的。有購物記錄,還有發票,所以那不是普通的鴨子,更不是區區五十塊錢就能打發。」
「只要涉及金額超過三千塊錢就能立案。你是聰明人,應該明白我這話的意思。」
虎平濤伸手把吳文濤拉過來,認真地說:「今天這事兒有兩種處理方法。你可以追究其責任,他要麼還你鴨子錢,要麼我這邊根據你的要求,當做案件處理。因為涉案金額已經超過規定限額,法院那邊肯定會受理。」
吳昌林一聽就急了,不等吳文濤說話,他連忙尖聲叫道:「等等,等一下。這……這怎麼莫名其妙的就立案了?」
虎平濤注視著他,冷冷地說:「我警告過你,不要胡攪蠻纏。現在跟過去不一樣,國家法律越來越嚴格,越來越細則化。今天這事兒可大可小,關鍵在於你的態度。」
這下吳昌林明白了。他點點頭,對吳文濤說:「行,你等著,我給你爹打個電話。」
吳文濤冷笑道:「你給天王老子打電話也沒用。我把話說明了:這是我的鴨子,我說了算。我爸我媽誰說了都不管用。吳老三,我還就跟你槓上了————七千八,再加上我這幾年養鴨子的錢,加起來算小一萬,你必須一分不少的賠給我。」
「什麼?」
「一……一萬塊?」
吳昌林傻眼了,也真正急了,髒話破口而出:「你踏馬的想錢想瘋了吧?」
吳文濤認真地說:「我還真沒找你多要。我這鴨子可金貴著呢!平時吃東西很挑,你自己也說了,維生素片,小活魚活蝦什麼的都有。你自己板著指頭算算,要不我把買飼料的購貨單據拿出來。一萬塊錢還是看在我爸的面子上,要真實打實的,至少還得再加幾千。」
「我不信!」吳文濤瞪圓了眼睛連聲尖叫:「你這是詐唬我不懂是不是?」
虎平濤在旁邊看著,他明白吳文濤為什麼突然加價。於是上前勸道:「人家之前都說了只要你五千,可你偏偏只給五十。現在鬧成這樣,你自己看著辦吧!」
吳昌林雖說是個無賴,腦子缺很靈活。他連忙順著虎平濤的話頭,低頭認錯:「我給,就照他之前說的,五千塊,我給他就是。」
其實吳文濤沒想過要把事情鬧大,也沒想過一定要把吳昌林送進派出所。他只是實在氣不過,想要討個說法。
看著吳昌林老老實實拿錢,虎平濤也在旁邊敲打了一番。
「你這習慣得改改,別以為都是熟人就能小偷小摸。這次是人家大度,沒跟你計較。要換了別人,隨便叫上幾個人,恐怕連腿都給你活活打斷了。」
「嘴饞想吃鴨子就去外邊買,想吃什麼樣的都有。你想想,這麼搞一出,何必呢?」
「你都這麼大歲數的人了,要是真進了派出所,那就很難看了。」
「長點兒心吧!」
……
今天輪不到虎平濤值班,下午到了時間,下班回家。
半島金苑的房子大,母親李靜蘭已經退休,為了方便照顧孫子孫女,就搬過來與小夫妻倆一塊兒住。
半年前,虎碧媛在同一個小區又買了一套房子,說是幾家人挨著,住在一塊兒熱鬧。房子裝修好又買了家具,暫時就給李靜蘭住著,後來陳珺也經常過來。
虎平濤回到家裡的時候,李靜蘭已經從幼兒園把孫子孫女接了回來。
「爸爸!」
兩個娃娃奶聲奶氣地叫著,虎平濤一左一右將他們抱起,笑呵呵地分別狠狠親了一口。
他平時很少在家,但只要有空就會和孩子一塊兒玩。兒子女兒跟他都很親,有時候連蘇小琳看了都覺得嫉妒。
李靜蘭在廚房裡做完飯,虎平濤帶著孩子在客廳沙發上玩,嘻嘻哈哈鬧成一團。
門開了,蘇小琳走進來,換下高跟鞋,看見三人樂得不行,笑道:「好啊!看來我不在家,你們挺高興啊!」
虎平濤連忙抱著倆孩子從沙發上站起,連聲催促:「志軍、慕霜,快叫媽媽。」
「媽媽!」
孩子的聲音很軟,很糯。
蘇小琳眉開眼笑,快步走過來,親親這個,親親那個。
正在親熱,不知道為什麼,她把抱在懷裡的虎慕霜往前輕推了一下,仔細打量一番,疑惑地說:「不對啊!霜霜,早上媽媽給你穿的衣服不是這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