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六節 糖炒栗子(1/2)
譚濤解釋:「我和丁胖子是哥們兒,他比我大……那個,我就直說了。頭兒,要不您幫幫我,如果有合適的女的……也給我介紹一下。」
最後幾句話,他說的有些為難,也很誠懇。
虎平濤恍然大悟:「搞了半天,這才是你小子真正想說的話?」
譚濤有種想要捂臉的衝動:「……我很少求人……連丁胖子都有了女朋友,我……我……唉……」
虎平濤被搞得哭笑不得:「你以為我是開婚姻介紹所的啊?」
不等譚濤回答,他繼續道:「我只能說儘量。這種事情勉強不來。等我回去問問媳婦兒,她那邊還有沒有合適的女的。如果有,改天我幫你約出來,你們自己談。」
譚濤頓時變得眉飛色舞:「行啊!就這麼說定了。」
……
回到辦公室,譚濤接到一一零指揮中心打來的電話,帶著人出去了。
十多分鐘後,指揮中心再次傳訊:西口菜市場發生糾紛。
虎平濤帶著一名輔警很快趕到現場。
菜市場東面的「丁」字路口聚著一大群人,圍在一起看熱鬧,把路口堵得水泄不通。
電動車根本進不去。無奈,虎平濤只好把車子停在外圍,下車走進去。
事主雙方一男一女。
男的是個年輕人,二十多歲的樣子,戴一副黑框眼鏡。
女的是炒貨鋪的老闆娘。
虎平濤三言兩語問明情況。
臨近中秋,炒貨店也根據市場需求賣起了炒板栗。這家店主要是這女的經營,她手藝還是很不錯的,糖炒栗子沒用機器炒,還是沿用傳統套路,鐵鏟翻砂,純粹的力氣活兒。
糖炒栗子得一鍋一鍋地炒。炒好一鍋就倒在篩子裡,濾掉糖砂,剩下的就是熱乎乎好吃爽口的熟板栗。
炒貨店生意不錯,經常有人排隊購買。正常情況下,出鍋的糖炒栗子還不等完全涼透就被買光。
中午的時候客人少,老闆娘趁空連炒了兩鍋板栗,剛端起碗吃飯,就來了一個女的。
那女人四十多歲,打扮入時。她進來就拿起一顆板栗剝殼,邊剝邊問:「炒板栗多少錢一斤?」
老闆娘忙了一上午,餓壞了,正忙著吃飯,就隨口回答:「十九塊。」
女人張口就壓價:「貴了啊!十五賣不賣?」
儘管老闆娘生的膀大腰圓,可揮舞鐵鏟一次炒幾十斤板栗這種活兒很費力氣。她搖頭不肯讓價,那女的也沒說什麼,把剝好的栗子往嘴裡一扔……大概覺得味道不錯,就說:「給我稱五塊錢的。」
老闆娘當時就有些不高興————做生意的很會看人,一斤糖炒栗子本來就沒多少,半斤也才十塊錢左右。往下壓一半,只要五塊的貨,這就不太好稱。少了客人肯定不願意,可多了自己心裡又不舒服。畢竟板栗不像花生、瓜子之類的東西,多點兒少點容易平衡。它斤頭大,占稱,進貨價也不便宜。
何況你剛才問價的時候就嘗了一顆,這難道不是錢嗎?
開門做生意,來的都是客。老闆娘想想覺得不值得為了這種事生氣,於是放下碗筷,站起來給女人稱栗子。可就在她裝袋的過程中,女人又剝了一顆板栗吃起來,老闆娘越發覺得不高興,可想想覺得不該太小氣,同時也存了想要拉攏回頭客的心思,就沒說什麼,只是手上加快動作。
這種人她見多了。只要東西沒稱好,沒付錢,她們就會一直不停地「嘗」下去。
老闆娘動作很麻利,把稱好的糖炒栗子遞給女人,對方接過,拿出手機準備掃碼付款。
請注意,是「準備」付款,而不是已經付款。
就在這個時候,旁邊走過來一個剛從菜市場裡出來的年輕人。他認識這女的,就隨口打了個招呼。女人也客套著寒暄了幾句,兩人交談內容不外乎是「買了什麼菜」、「這家店的炒貨很不錯,糖炒栗子很好吃」之類。
說起糖炒栗子,女人就拿起自己剛稱好的那些給年輕人看。年輕人很感興趣,就打開紙袋往裡面瞧了幾眼。
女人可能覺得栗子好吃,順手又從炒好的板栗堆里拿起一顆,剝開外殼,塞進嘴裡。
這下老闆娘再也坐不住了————買東西之前我可以給你嘗,可現在你已經付過錢,我也把板栗給你了。你這不吃你自己的,老是吃我的,到底什麼意思?再說了,你買的又不多,總共也才五塊錢的炒板栗,袋子裡也就裝了七、八顆的樣子,一下子連吃我三顆,前前後後加起來也有好幾塊錢了。
想到這裡,老闆娘皺起眉頭對女人說:「這東西貴,你買的又少,就不要老是嘗了。」
很普通的一句話,頓時捅了馬蜂窩。
女人當時就尖叫起來:「我嘗一下怎麼了?我又不是嘗了不買。」
老闆娘也不甘示弱,雙手叉腰據理力爭:「你這是嘗一下嗎?你吃了那麼多,你也不看看你才買多少?」
女人滿面怒容:「哪有像你這麼做生意的?買東西還不讓嘗了?行,既然你這麼說,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轉身要走,老闆娘從鋪子裡衝出來一把將其拽住。
「我憑什麼給你退?你吃了我那麼多的板栗,說不要就不要了?沒門兒!」
女人用力掙扎,連聲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沒見過你這種人,強買強賣。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買你的東西!」
老闆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著女人說的也有一定道理,於是退而求其次;「行啊!這五塊錢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剛才吃的那些必須算錢。」
做生意也要講道理。平心而論,買東西可以嘗,但萬事不能過分。既然買賣不成,雙方也撕破臉,那就談不上「嘗嘗」,總之你要麼把吃進去的吐出來,要麼給錢,二選一。
女人自有她的邏輯。用力甩開老闆娘的手,她指著對方連聲吼叫:「我憑什麼要付錢?買東西還不能嘗嘗嗎?」
這時候,附近的人都圍了過來。
老闆娘連聲反斥:「有你這樣嘗的嗎?一嘗就是三顆,要不要把我這整個鋪子都給你端回去?我告訴你,這錢必須給!」
就這樣,兩人寸步不讓吵了起來。
旁邊圍觀的人也不好插嘴,只能聽著。
年輕男子與女子是熟人,有心想要幫其說話,可仔細想想,這事兒的確是女人不占理,但「人情思維」占了上風。
他對老闆娘說:「她剛才嘗了你三顆糖炒栗子,這樣吧,你從袋子裡拿回三顆,剩下的另外付錢,這總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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