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咦,天道規則怎麼發生變化了?(2/2)
她要以《竇娥冤》和徐小玉之事,震懾大周三十六郡的地方官府,讓這些地方的父母官員,時刻對百姓的生命保持敬畏,減少錯案冤案的發生。
此舉有利於凝聚民心,更有利於百姓念力的凝聚。
而陽縣縣令,也被她樹立成了一個反面典型。
他的跪地石像,被立在陽縣縣衙前面,受百姓唾罵,也會被歷史永遠的銘記。
……
一段《竇娥冤》講完,茶樓內眾人心情沉重,雲台郡守看了身後諸人一眼,說道:「北郡陽縣之事,希望你們引以為戒,雲台郡轄下,絕對不允許出現此類事情……」
「是……」
十餘位縣令,面色肅然的點頭。
北郡那凶靈出現之前,沒有人會想到,竟然會有這樣的事情,陽縣縣令一家被屠,陽縣縣衙被血洗,給他們所有人都敲響了警鐘。
萬一因為草菅人命,在他們的轄區內,出現了這樣一位凶靈,政績倒是其次,怕的是被凶靈索命滅門,被朝廷追責,將他們的塑像也立在衙門之前,受萬人唾罵,那便真的是白活一世了。
……
大周三十六郡,都有《竇娥冤》的故事流傳,或許有人已經忘記了那陽縣小吏的名字,但他們卻不會忘記,北郡境內,有一血性小吏,敢直面不公,指天罵地,引起天地共鳴,異象降世……
「《竇娥冤》出世之後,怕是沒有多少貪官污吏再敢草菅人命。」
「陽縣縣令死後被立雕像,實在是大快人心。」
「李慕這下徹底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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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街頭縱馬這種小事,就不用升堂了……」
鄭彬揮了揮手,說道:「警戒一番,讓他們下次不要再犯就行。」
「這恐怕不好吧。」
張春看了看圍在都衙外面的百姓,說道:「街頭縱馬,危害百姓,依照律法,當杖二十,囚七日,以儆效尤。」
鄭彬眉頭皺起,想了想,說道:「若只是縱馬,未傷及百姓,依照律法,也可以銀代罪,二十杖,可以二兩銀子代之,七日監禁,可以七兩銀子代之……」
張春點頭道:「律法中確有此條,鄭大人真是機敏。」
鄭彬當做沒有聽懂他的話外之意,走到幾人身邊,說道:「街頭縱馬,依照律法,罰你們每人九兩銀子,以後不要再犯了。」
名叫朱聰的年輕男人沉著臉,壓低聲音說道:「你知道,我要的不是這個……」
鄭彬沉聲道:「外面有那麼百姓看著,如果驚動了內衛,可就不是罰銀的事情了。」
……
街頭縱馬,本來就是違背律法的事情,若是都衙非要依法行事,他們一頓板子,七天的牢飯是必吃的,能以罰銀小事化了,已經是最好的結局。
……
朱聰最終沉默了下來,從懷裡摸出一張銀票,遞到他手上,說道:「這是我們幾個的罰銀,不用找了……」
他從李慕身邊走過,對他咧嘴一笑,說道:「我們還會再見面的。」
說罷,他便和另外幾人,大步走出都衙。
「這個以銀帶帶罪的法律太扯了。」
「朱聰實在是太囂張了,希望李慕之後狠狠教訓他。」
「李慕該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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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武看著李慕,說道:「頭兒,忍一忍吧……」
李慕搖頭道:「這個真忍不了。」
有些事可以忍,有些事不可以忍,如果被別人這麼侮辱,還能忍氣吞聲,下次他還有什麼臉面去見玄度,還有什麼資格和他兄弟相稱?
朱聰騎在馬上,臉上還帶著嘲諷之色,就察覺胸前一緊,被人生生拽下了馬。
李慕右手劃出殘影,在朱聰的臉上左右開弓,瞬息的功夫,他的頭就大了整整一圈。
李慕最後一腳將他踹開,從懷裡掏出一錠銀子,扔在他身上,「街頭毆鬥,罰銀十兩,剩下的不用找了,大家都這麼熟了,千萬別和我客氣……」
……
從朱聰縱馬過來,到李慕將他拖下來狂揍,這一幕發生的很快,圍觀百姓意識過來的時候,朱聰的腦袋已經變成了豬頭。
這時,朱聰身後,另外幾名騎馬之人才匆匆趕至。
一名跟在馬後的中年人,面色微微一變,從懷裡掏出一個玉瓶,在瓶中倒出一枚丹藥,讓朱聰服下,丹藥入口,朱聰的臉迅速消腫,很快就恢復如常。
朱聰指著李慕,憤然道:「給我打斷他的腿,老子有的是銀子賠!」
……
梅大人道:「碰巧路過,看到你和人衝突,就過來看看,沒想到你對律法還挺了解的……」
李慕謙虛道:「舉一反三而已……」
以銀代罪的事情,朱聰等人做得,李慕自然也做得,反正大家都不差這點錢。
「我真沒想到李慕以這種方式破局,李慕真是太聰明了。」
「李慕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就喜歡看李慕囂張跋扈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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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鵬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囂張的捕快,雙手環抱,說道:「你待怎樣?」
砰!
那捕快乾脆的一拳砸在他臉上,魏鵬一個趔趄,被打的向後退去,眼睛上出現了一團烏青。
魏鵬愣了,他身後之人愣了,飄香樓的客人,掌柜,夥計,都愣住了。
只是因為多看了他一眼,就對別人拳腳相向,神都居然還有這麼囂張的人?
哪怕是那些官宦權貴子弟,欺負人的時候,也有一個理由,這捕快的理由,有些許草率……
不過,那一拳,在場的不少人,心中倒是挺過癮的。
……
李慕緩緩道:「根據大周律第二卷第十三條的補充,毆鬥之罪,可以銀代之,又根據大周律第五十卷,第一條對代罪銀的說明,一刑杖,可用一錢銀子抵之,十杖,便是一兩銀子。」
李慕從懷裡取出一塊碎銀,走到刑部郎中所在的桌案前,將碎銀放在桌上,說道:「這些銀子有一兩有餘,剩下的不用找了……」
……
從始至終,他都是徹徹底底的受害者,只是因為多看了那人一眼,就被他打了一拳,到了刑部,不僅沒有得到公道,反而又被杖刑百杖。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這神都還有王法嗎?
……
刑部郎中抓了抓自己的頭髮,說道:「打人的無事,被打的反倒又遭杖刑,錯的變成了對的,對的變成了錯的……」
「懂法的人太可怕了。」
「這些官宦權貴子弟平日裡橫行霸道,如今終於遇到克星了。」
「這些官宦權貴子弟終於體會到什麼叫不公了!」
讀者們議論紛紛。
「咦,天道規則怎麼發生變化了?」
玉皇大帝驚奇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