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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秦始皇,打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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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麼多,純粹是習慣使然。當初寫作文動輒就是八百字,字數不夠可是會扣分的。寫的多點,誠意擺在這裡,總不至於會刁難他。

他記得後世還有位狠人,足足拉了三千卷竹簡當自己的入職信,漢武帝足足看了兩個月。這位狠人,便是後世聞名的東方朔。

秦始皇先將竹簡接過,的確是蒙毅的字跡。

「維二十九年,時至寒冬。茯茶百廢待興,無河渠沃土。草為亭長,欲設民圂於茯茶……」

待看完後,秦始皇頓時一笑。

「此子這篇諫書倒是寫的不錯。」

蒙毅對此是哭笑不得,洋洋灑灑八百餘字有這麼容易嗎?這可不是後世的白話文,說是一字千金都不過分。字字珠璣,都得認真斟酌。

「交予涇陽縣令,命其照做。」

「唯。」

蒙毅作揖行禮,不敢違背。

……

翌日,日出時分。

涇陽縣官寺正堂,喜長舒口氣。自堆積如山的簡牘內抬起頭來,活動著脖子筋骨。天可見憐,他可算是全都核算完畢!

這幾日他就沒閒過,昨日熬夜通宵批閱簡牘。還好哀的事也算結束,牽扯出好幾位鄉吏。包括鄉嗇夫都曾受哀的賄賂,為其充當保護傘。上上下下,足足有近三十餘官吏遭受牽連。他們皆被廷尉命人拿下,帶回咸陽聽候發落。

有了空缺後,他自然也收到當地父老舉薦。父老為鄉吏,由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謂孝悌仁義之家可以申報郡縣予以表彰,並舉薦優良子弟出任官吏。是否能成功自然還得看秦始皇的,父老只有舉薦的資格。

他站起身來,用手捶腰。秦律素有規定,各地官府必須處置完當日之事,不可拖延過夜。這條定律包括秦始皇在內,也都未曾違背。每日秦始皇不把諫書批完,絕不睡覺。

這幾日他幾乎沒怎麼合過眼,疲憊至極。

「報!」

「何事?」

「有郵驛送來份諫書,十萬火急!」

「嗯?」

一大清早的,怎麼郵驛就來了?

什麼諫書如此重要,還十萬火急?

喜將竹簡借來,敲去外面包裹的陶泥。

「喜君親啟,茯茶亭長卓草。」

「嗯?卓草?」

「這字跡,似乎有些眼熟?」

喜將竹簡打開,臉色很快就變了。

好傢夥!

卓草這小子仗著有陛下撐腰,真是橫行無忌!

就因為修造民圂公廁,申請萬錢?!

御史大夫馮劫前腳剛走,他後腳就要貪錢?

區區民圂,用的著這麼多嗎?

就這諫書他答應了,秦始皇會答應嗎?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簡直就是胡鬧!

喜正準備合上竹簡,卻發現最後面還有倆字。

【打錢!】

而且這字,似乎就是始皇帝的?!

草……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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