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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收了姜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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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賣,也是一兩個月以後,而且看對方的商業用途在什麼地方。

「他們出一個億。」

眼皮一跳,林尋放下滑鼠,緩緩扭頭看向姜寧:「多少?」

「一億,全部版權買斷。」姜寧興奮說道。

一億,就為了買一首歌版權,林尋這是把音樂賣到史無前例,放眼全球都沒這個價。

可以申請個吉利斯記錄了。。

端起桌上的水杯,林尋抿了一口,平復心情:「不會是哪個財大氣粗的女粉絲吧?」

一個億買一首歌,一般人干不出來這種事。

他只能歸結在某個多金,瘋狂的女粉絲身上。

畢竟這個年頭,粉絲做什麼事都不奇怪,比如早些年有粉絲追星,逼得家裡買房,父母賣血的。

還有粉絲自己花錢拍電影,自己當女主,請偶像當男主,來幾場吻戲啥的。

「不是,是華為公司,他們有一款手機即將發布,想用我的夢當手機鈴聲,英文版的賣國外,中文版賣國內。」

姜寧一口氣說完。

「這樣啊,看來我這雙蝴蝶翅膀煽得還是不夠大。」

「什麼?」

「沒事。」林尋搖頭,淡淡道:「你告訴他們,要買可以,但要一個月以後。」

知道是華為要買,他也不奇怪為什麼要買斷全部版權了。

如果不賣斷全部版權,那就代表其他手機商同樣可以買這首歌,要是被競爭對手買了去,兩家宣傳的時候都是一樣歌,那樂子就大了。

「對了,幫我帶句話。」林尋突然叫住姜寧:「問他們缺不缺代言人,我可以免費代兩年。」

姜寧長大嘴巴:「你瘋了吧,免費,你知道你的身價是多少錢?」

華為手機不是沒有代言人,主打系列就是胡戈代言的,一年上千萬。

林尋不管是人氣還是流量,屬於娛樂圈最頂尖那一批,代言這種產品,一年沒幾千萬根本拿不下他。

就在,還得看這個產品有沒有名氣,值不值得代言。

要是產品名氣不高,錢再多都不去。

好傢夥,現在他一句話就是兩年免費,七八千萬沒了,買一首歌送一個代言是吧?

大哥,你做慈善呢?

「照做,就當是我支持國產品牌吧。」

說完,林尋目光收回,重新回到工作。

「你牛。」姜寧服氣,突然覺得一首歌一個億也沒多少。

幾千萬在林尋嘴裡跟幾十塊似的,壓根不在意。

她是越來越看不透林尋了,像這樣的藝人,她從來沒遇到過,也沒聽說過。

要說林尋是為了代言產品提高曝光率,她第一個不信,因為至今為止,林尋簽的代言在合約到期後他就沒有再續約過。

哪怕對方加錢求著他代言。

幾個小時後,姜寧帶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到林尋面前。

「林先生你好,聽說你要免費代言我們的產品,任董知道後很感動,讓我一定說句謝謝。」

「客氣了,一個代言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事,舉手之勞。」

「對你來說舉手之勞,對我們來說算是幫了大忙,董事長說了,代言該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少。」

「啊這!」林尋看向姜寧。

「我說,你不要錢,人家堅持要給。」姜寧無奈。

「林先生,這是我們新系列手機代言合同,董事長說,你要是願意,可以成為華夏區的終身代言人。」

看了姜寧,又看了眼前這人,林尋嘆口氣:「承蒙任董看得起,合同我簽了,替我轉謝。」

他只是無心之舉,沒想到對方會讓他做終身代言人。

這個品牌在手機領域算是頂尖了,終身代言,多少藝人一輩子都拿不到。

「一定帶到,我們董事長很佩服林先生的為人。」

「謝謝,我也很佩服他。」

把人招待離開後,林尋和姜寧關上辦公室門。

「我去,林尋,你發了。」姜寧樂得合不攏嘴,「沒看出來,你道行這麼深,不動聲色就拿下了終身代言。」

「終身代言,你知道什麼概念嗎?也就是說以後你每年什麼都不用做就能賺幾千萬。」

「這還只是金錢方面,宣傳方面力度更大,他們手機一年能賣一億多台,每賣出一部,就有一個人知道你的名字,這可比什麼宣傳都管用。」

「唉,這叫什麼事啊。」林尋愁眉不展,過了一會才道:「我真沒想賺他們的錢。」

姜寧哭笑不得:「有錢賺你還嫌多?」

「這不是多不多的事,算了,你也不懂,回頭你再幫我和他們對接一下,就說我用每年的代言費和他們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錢就不用打給我了。」

姜寧:「……」

「娛樂圈都說你是散財童子,以前我還替你解釋幾句,現在嘛,你真是散財童子。」

「我也不是什麼財都散的,工作交接一下,我明天要去劇組,有事打我電話。」

「回頭我把欣姐調過來,讓她暫時負責這邊的工作,順便陪陪小蕊,魔都的工作你先忙著。」

姜寧痛苦的撓頭:「大哥,你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我是你的經紀人,不是你的手下,你公司的事管我什麼事,你也不給我開工資。」

林尋恍然:「說得對,不過沒關係,明天我讓人把你公司收購,你不就是我手底下員工了嗎?」

姜寧:你可真是個大聰明?

「不是我說你,你真沒帶藝人的天賦,整天守著一個小娛樂公司,時間精力花出去,收穫慘澹啊,看看邢非,看看袁雨軒,看看宋妍非,一個都沒出頭。」

「反倒是你幫我管事管得挺好,都是影視產業,你也熟,是吧?」

姜寧是經紀人,手下有自己的娛樂公司,靠著林尋這座大山,接了不少資源,但也只是勉強養活旗下那一大堆人。

要不是林尋,她的公司早就破產了。

所以林尋才覺得她繼續堅持下去沒意義。

拿起外套,林尋邊走邊道:「給你一晚上考慮,想清楚了明天就去魔都上班,不想去的話幫我找個職業經理頂著。」

姜寧叫住她:「等等,我要是被你收購了,那些藝人和練習生怎麼辦?」

「練習生解散,藝人你看著辦,想留不差她們一口飯吃,想走無條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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