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脫離了低級趣味的音樂人(1/2)
得知餘弦暫時沒有把《一路向北》製作出來的打算,陳裕連說可惜:「可惜,真是可惜了。
如果你那首歌拿出來,一定符合公司的要求,能夠拿到公司的10萬塊簽字費。
不過那首歌繼續打磨的話,確實能夠變得更加優秀,咱們搞音樂的,還是不要太市儈。」
「十萬塊,什麼十萬塊?」
餘弦猛然間抬起頭,察覺到陳裕話語中的重點。
家裡的雜誌社只是剛剛扭轉了盈虧,還背負有一筆不小的債務,自己暫時不缺錢,但是家裡缺錢。
無論是稿費還是歌曲的訂閱分成,都是比較細水長流的收入,遠水解不了近渴。
那筆債務不是非要現在還不可,企業負債經營是很正常的事情,李父都沒當做一回事,但餘弦沒有負債的習慣。
「我說,咱們搞藝術的不要太市儈。」陳裕端起保溫杯,呷一口枸杞水重複一遍。
「不是這個。」
餘弦追問:「那個簽字費,是什麼情況?」
「哦,你說這個啊。」
陳裕見餘弦感興趣,也興致勃勃地打算給餘弦普及一下個中門道,提攜一下年輕有為的後備。
「你也知道,歌手與音樂公司收入的大頭,並不是歌曲的直接銷售分成,而是之後的一系列商業活動。
一首優秀的歌曲,能夠讓一個歌手唱一輩子,而大部分音樂製作人是拿不到後期收入分成的。」
餘弦點點頭表示了解,這種情況確實存在,譬如前世,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林志炫都被戲稱只有一首《單身情歌》。
就算林志炫只會唱這一首歌,也能接到各種通告、商演,或者私人性質的邀請。
陳裕繼續說:「所以,為了避免詞曲製作人,尤其是作曲人心理不平衡,音樂公司、歌手購買音樂的使用權時,還會給出一筆簽字費。
公司之前打算捧那個叫做梨園傑的新人,為他準備了很多通告資源,孰料快出道時梨園傑被極光挖走了,公司只能緊急推出來徐凱,儘可能挽回損失。
那麼問題來了,梨園傑並沒有把歌曲的使用權賣給公司,公司需要為徐凱尋找一首新的歌曲。
並且這首歌一定要足夠優秀,至少不能比梨園傑的歌要差,否則我們真是輸人又輸陣。
梨園傑我也見過,他的創作能力很強,也很有野心,他為自己準備的歌曲,大概率是白金單曲級別的。
以創作型歌手的身份出道一鳴驚人,往後的各種評級,都會簡單許多。
我之前提交上去的歌曲已經被公司否決掉,我就想著你那首歌一定能夠能夠過審。
如今看來還是我著想了啊。」
僅僅與餘弦見過兩面,說過幾句話,陳裕就被餘弦高尚的品德,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年紀輕輕就成為金牌製作人又不驕不躁,溫故而知新;十萬簽字費擺在面前毫不動心,堅持打磨自己的歌曲。
這是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音樂人!
餘弦聽完後二話不說掏出手機,找到龍湄晗的號碼播了過去。
辦公室中,剛訓斥完幾個新人的龍大經紀點起一根女士香菸,細品一口後接通電話。
對著話筒吐槽道:「我就在三樓,坐電梯兩分鐘就能到,有什麼話不能下來說。」
「我懶得下樓。」
餘弦倚靠著椅背翹起二郎腿,詢問對面的龍湄晗:「公司是不是打算給那個徐凱找一首優秀的單曲?」
你知道這件事了?」
龍大經紀不否認,憤懣說:「確實是這樣,梨園傑快要出道了,公司打算讓徐凱和他打擂台。
但是現在我們還缺一首優秀的單曲,你打算把那首《一路向北》的使用權賣給公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