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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做人做事,總是要講道理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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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請不要在評論區里發生口角,因為這沒有意義,從事實情況來講我是個腦子有病的人,而且病到目前也沒有好,你們沒必要為我寫的東西較真。

其次,從我這個病人的角度來看,李憐詞做的事情符合他個人的利益,用最低的成本達到了最終的目的,同時也算是送了王戊一個人情。

他不欠王戊的,三年換一張一輩子的賣身契,還給平時開銷用的工錢,算是人情了,王戊也沒有理由被他得罪。

所以從道理上講,他應當沒有錯。

最後,因為劇情原因,王戊不會進李家做事,但她現在總得先認個錯,這屬於當時大環境下的基本是非問題,沒有談的餘地。)

「李憐詞。」

應是勉力地平復著自己的心情,寧缺兒深吸了一口氣,抬起了頭來說道。

「你們李家不是當鋪嗎,不然這樣,我出錢幫阿戊贖身,要多少錢你隨便開,這總不算是壞了你們的規矩吧。」

「規矩倒是沒壞。」淡笑著挑了一下眉頭,李憐詞手握著摺扇像是思忖了一下,接著又搖了搖頭。

「不過願不願意讓你贖人,也是我們當鋪的事,我不想將王姑娘贖給你,這就是我的決定。」

「李憐詞!你不要欺人太甚!」寧缺兒身上的內氣涌動,其間的磅礴浩蕩之感,令李憐詞和王戊都微微側目。

這根本不像是寧缺兒這個年紀應該有的內力。

單憑這份內力的量來說,哪怕說其屬於某些活了近百年的老怪物,恐怕也有人信。

不過這內力之間的氣息,為何有一些駁雜?

如此想著,王戊的眉頭輕蹙。

而李憐詞則是在回過了神來之後,遺憾地搖頭嘆道。

「寧公子,我姑且稱你一聲公子,我說的話你怎麼就不明白呢。此事從頭至尾,都不是我們李家推動的。決定要來賣身的是王姑娘,導致她來賣身的是你。我們李家在此間沒有操縱過任何事情,自然也沒有任何責任。」

「我們只是買下了王姑娘,在她需要錢的時候,你情我願地簽了這份契子。她待在我們李家時,我們沒有做過任何虧待她的事情。我父親還讓她陪我弟弟一起讀書,我母親甚至想親自教她女紅。而她卻跑了,在我父母與二弟都十分喜愛她的時候。」

說著,李憐詞又不輕不重地看了王戊一眼,收起扇子拱了拱手。

「所以憐詞這次來,也有幫他們出氣的意思。」

「王姑娘,寧公子,有一點我覺得我需要再明確一下。關於這份賣身契,我們李家至始至終都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二位的事情。哪怕到了眼下這時,我也已經多次做出了退讓,即便是說我在施恩於你們都不過分。而寧公子,你還說我欺人太甚,你為何不看看你自己的所作所為,真當我們李家欠你的嗎。」

「二位武功高強,若是放在平時,我李憐詞結交都來不及。但是道理就是道理,對錯就是對錯。你們錯了,那就要認罰,我送你們個人情,二位還真想當筆買賣來談了不成?」

「你們若是蠻不講理,那我們李家也不是任人揉捏之輩。」

「啪。」

說罷,李憐詞就已經把手裡的扇子平淡地拍在了桌子上,扇骨之間一絲絲寒光若隱若現。

再怎麼講,同為年輕一輩的絕頂高手,一代天驕,他也不是沒有脾氣的。

房間裡再次安靜了下來。

看著李憐詞不卑不亢的模樣,寧缺兒張口無言,而王戊的臉色也有些臊紅。

不得不說,當年的李家雖然規矩嚴苛,但是門中的人,對她著實已經算是非常不錯的了。

沒有因為她是一個無依無靠的小丫頭而欺負她。

就連家主與家母都時常刻意地偏袒她。

活幹得是最輕的,小恩小賞領得是最多的。

原因無非就是因為她小小年紀便沒了依靠,所以起了惻隱之心。

要不是李家的二少爺整天都圍在她的身邊,神仙妹妹這,神仙妹妹那的。

叫得她時不時起一身雞皮疙瘩,還總擔心自己會被當作童養媳養大,她也不至於那麼急著出逃。

「好了。」伸手放在半空中壓了壓,王戊出聲緩和了一下氣氛。

「不必如此劍拔弩張,我們兩邊雖然還不是朋友,但也不是敵人,沒必要鬧得這麼僵。李公子,你的要求我可以同意,但是我也有一個要求,希望你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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