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火了又沒火(2/2)
方南匆匆道:「剛被買走的,歌詞裡有『曾夢想仗劍走天涯』這句。」
跟著出來的吳晶不解道:「你買磁帶幹啥,你還喜歡聽歌啊?」
方南按下激動的心情,露齒一笑:「感覺挺好聽的,買來聽聽。」
遙遠的廣州街頭出現了《曾經的你》,這對方南來講,端的是件天大的事。
在他心裡,如果當導演是夢想、是真愛、是為了完成上輩子的遺憾,要不計成本、不再乎得失去完成。
那他腦子裡的這些歌,就是他的後路,未來美好生活的保障,但系重大。
雜貨店老闆盒子裡翻騰一遍,又回店裡找了一圈,最終兩手空空的出來了:「沒了,有這歌的磁帶賣完了,你要的話過幾天再來。」
老闆這麼說,方南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沒了沒事,我不買也行。」
他那吃了蜜蜂屎的笑容,整的雜貨店老闆和吳晶兩人如同摸不著頭腦的丈二和尚。
到底是想買還是不想買?
他們哪能猜到,面前站著的方南就是《曾經的你》原唱,而且這貨憋著壞,早早註冊了歌曲版權,只等歌火了,以後坐家收版權費呢。
此刻的方南,心裡也真是樂開了花,《曾經的你》民間越火對他越有利,他要的就是這個結果。
「唱吧,唱吧,等過段時間咱騰出手,再扔幾首歌出來,免費搬運工不用白不用啊。」
浮想聯翩剛轉身,方南又掉轉了身子問老闆道:「老闆,知道這歌誰唱的不?」
「記不清,好像是姓汪...」
方南一揮手:「哦,謝了。」
管他姓汪還是姓王,都無所謂,歌火了就成。
至於作為手握版權的他,不火也沒事,等著後面撈錢完事。
而總有一天,人們會發現原來他才是真正的創作天才,既得利益者!
引領2000年代歌謠界的扛把子!
《曾經的你》歷經幾個月從北飄到了南,響徹廣州小巷,方南心情大好,連喝酒都痛快了很多,真是杯到酒干。
吳晶也是好酒量,絲毫不慫,兩人你來我往,喝到最後把餐館老闆給喝怕了,兩小時不到兩人喝了三斤白酒,戴著墨鏡的那人還要再拿第四瓶。
老闆不敢再拿酒,方南揉了揉暈乎乎的額頭對吳晶道:「那就算了吧,今天就到這。」
「不行,今天無論如何分個勝負!」
吳晶大著舌頭不干,切磋輸了一招成了定數,喝酒再輸沒臉見人了。
「拿....酒,不拿酒.....」
吳晶指著老闆咋咋乎乎,逼得老闆回身拿酒時,方南趕忙起身把老闆給攔下來,隨即趴到吳晶肩上道:「快走吧,你剛摘掉墨鏡的時候,被認出來了,等會影迷粉絲全來了,怎麼脫身。」
「啊?人...人在哪了,我給...免....費簽名。」
吳晶晃悠著腦袋找人,方南這會頭跟要炸了一樣不想跟他再亂扯,便一把把人給抱站了起來,「走,快走,人馬上來了,再不走走不掉了。」
「那我們...撤,下回再給粉絲簽名,免.....費簽。」
哄小孩似的把吳晶哄上車,方南不放心他一個人回去,只好坐上副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