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章 文小芸在哪?楊少兄弟?(1/2)
周四,休息日。
昨天的預審之後,風平浪靜。
網絡上雖有一些輿論小波動。
但總體來說,大風大浪是一點沒有。
網民們其實都在準備吃瓜,或者說都在準備跟團。
可……沒人開團啊!
原本大家都以為,案子都開審了,網絡輿論會引來新一輪的風暴, 但其實不然。
因為風暴的源頭之一,程麗莎已經消停了。
她應該是帶起風暴的人,可卻被V博給背刺了,這幾天都老實了很多。
而且她的公關和網絡水軍團隊都發來反饋,他們這幾天編輯的關於張偉和楊川方的黑料帖,好像都發不出去。
就算發出去了,下一秒就直接被屏蔽掉了, 就算他們再發一次兩次無數次, 也是一樣的結果。
他們知道,一定是有人動用了屏蔽機制,將他們的所有帖子都封了。
程麗莎雖然是資深媒體人,但能動用的陰招也就是僱傭水軍發帖,引導網絡輿論這些。
可水軍如果發不了帖,輿論還先一步被對方引導了,她自然也沒招……
既然「帶頭衝鋒」的人沒了,網絡輿論也同樣安靜了不少。
而另一個源頭則是張偉,可惜張偉不喜歡利用輿論。
所以整個周四,真的就是風平浪靜。
要說唯一可惜的地方,那就是張偉想要調查,卻只能孤身一人。
「憨憨是重案組的人,屬於檢控一方代表,而我是辯方,工作時間我倆不能一起行動, 還真是可惜了啊!」
張偉無奈嘆著氣,只能孤身一人來到了東方都的海岸線附近。
長青大酒店就坐落於此。
不過自從當年那件事之後, 長青大酒店在東方都的生意就一落千丈,甚至其中超過一半的地皮和酒店, 都對外出售了。
現在是另一家酒店在經營此地。
不過這裡還有一小部分保留著長青大酒店的風貌。
就比如,那個舉辦生日派對的海邊公館,這裡算是半個兇案現場,新業主也不敢觸這個霉頭。
張偉走進酒店,說明來意後,酒店侍者就引導著他來到了早已將廢棄的公館這裡。
公館被酒店用鐵柵欄圍著,附近的游泳池都抽乾了水,池子表面滿是黑漬,空地也堆滿了落葉和垃圾,顯然很久沒有清理過了。
「這地方自從當年出了那檔子事之後,就徹底荒廢了,老闆也說這地方可能沾染了命案,碰上就不吉利,就把這一圈單獨拎出來隔開了。」
使者指著鐵柵欄,向張偉介紹起來,「不過啊,要我說這都不是事,也就我們老闆是做生意的,相信這玩意。咱都是市井小民,也不相信那些神神鬼鬼的玩意。」
「是啊,神神鬼鬼的玩意都是虛假的,咱們要相信科學!」
張偉敷衍了一句,再侍者打開了鐵柵欄上的門鎖後,獨自走進了廢棄公館之內。
這一棟公館不算小,靠近海邊,有上下兩側。
但因為荒廢多年,這地方看著還有些陰森恐怖,尤其是一樓的濕氣很重,地上都都發霉和積水,空氣中透露著腐敗渾濁的氣味。
「據說舉辦生日宴會的地方是在一樓大廳,去瞅一眼吧!」
張偉找到了一樓的房間分布圖,然後對照著來到了一樓大廳。
這裡還保留著當年生日宴會的布局,在黴菌和腐敗的家具上嗎,依稀能看到一些彩帶橫幅,大體上寫著「生日快樂」等祝福詞。
「參加聚會的人很多,楊少邀請了上百個朋友,換言之那麼多人都看到了他與文小芸吵架的一幕,控方等於有這麼多目擊證人能證明楊少存在衝動殺人的可能性」
「而且,我記得《海邊的酒店》劇集之後,會放送一些幕後花絮和採訪花絮,其中有不少他的朋友都接受了採訪,並且證詞都對他不利。」
「話說回來,有錢的時候,狐朋狗友就會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這裡頭一定有不少人是收了程麗莎的錢吧?」
張偉在大廳內一邊走著,一邊思考著明天庭審時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思考如何破局的對策。
「話說當時,為什麼文小芸跑出了派對,她的閨蜜和舍友們卻不跟著她一起回家呢?」
張偉停下腳步,並且看向了大廳的出口位置。
當年文小芸就是從那個出口離開,而大廳內百多號人,全都看著她和楊川方爭吵。
楊川方的朋友,肯定會去安慰他。
但文小芸的閨蜜們呢,為什麼不去安慰前者呢?
這是一個問題。
也因為這個問題,導致沒有人知道文小芸離開派對後,到底去了哪裡。
她是失蹤了,還是死亡了,還是發生了其他什麼事,無人知曉。
可十年過去,文小芸依舊沒有出現,她生還的可能性無限接近於零。
張偉置身於大廳中心,眼中仿佛看到了一個熱鬧的生日派對。
「按照楊川方所說,他雖然很生氣,但那天喝了太多酒,大腦有些宕機……」
視線中,放出出現了楊川方和朋友們喝酒打鬧的一幕。
這幫人之中,也許有人同情文小芸,但他們更知道要巴結誰,所以全都聚攏在楊川方身邊,反倒是文小芸就沒人陪了。
至於到底有沒有人追出去,現場這群人都玩瘋了,估計沒有人會記得清楚。
張偉在大廳內又掃了一圈,最後搖了搖頭,不過並不失望。
如果這裡真有證據,十年前的調查科早就找到了。
他順著大廳的出口,緩步走了出去,沿著可能是文小芸的軌跡,一步一步仔細觀察。
很快,他就走到了鐵柵欄附近,而酒店的後門出口,就在前方不到百米的位置。
「不對啊,如果文小芸要離開的話,門房那邊應該能看到才對,酒店的後門不僅有侍者,還有保安在呢!」
張偉仔細回憶了一下,根據十年前的卷宗記錄,當時無論是保安還是侍者,都沒有看到文小芸離開酒店。
這麼大一個人,在酒店裡頭失蹤了?
那更加不可能,當時他記得,卷宗上寫著為了尋找文小芸,調查科可是出動了協助犬。
人找不到的線索,狗鼻子還找不到嗎?
一想到狗鼻子,張偉腦海中就立馬浮現出了某憨憨。
這位可是人形偵查犬……還是重量級的!
「別別別……」
將腦海中那讓人無語的念頭掐掉後,張偉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現場。
他走出鐵柵欄,然後看向了酒店後門。
「既然當時出動了協助犬,那麼只有一個可能,文小芸當時確實是在酒店,所以安保看不到她離開,但在舍友報案之後,她就被火速轉移了出去?」
「可舍友是第二天早上發現文小芸沒有回酒店的房間,下午調查科就啟動了調查,也就是只有一天的時間,怎麼在這麼多人的眼皮子底下,轉移一個大活人呢?」
「亦或者說,文小芸其實在舉辦派對的晚上就離開了酒店,但不是一個人走的,而是有人帶著她離開,並且那個人騙過了安保的眼睛?」
張偉想到了兩種可能性,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另一個人的協助。
文小芸,絕對不可能自己離開長青大酒店!
而那個人是誰?
張偉唯一可能明確的是,那個人絕對不是自己的當事人楊川方。
因為他當天喝醉了,第二天是在酒店房間內醒來的,並且安保等人都沒有看到他出去。
「這……難道就是我當事人的不可能犯罪證據?」
張偉想了想,這個說法雖然邏輯上說得通,但要說服陪審團,顯然還不夠充分,而且也有很多地方經不起反覆推敲。
比如說楊川方一個人回房間,當時是否有陪同者跟隨,答案是沒有。
那麼控方就會以無人證明為攻擊點。
第二是楊川方當時的身份,他是酒店的少東家,安保和侍者是否會因為他的身份而說謊。
就算這些人發誓自己沒說謊,但陪審團顯然不會相信。
畢竟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你們自己都快要記不起細節了,還想要說服我們陪審團相信這些口頭說辭?
這不是胡扯嗎?
還有一點……
楊川方應該是沒有做這件事,但如果控方一口咬定他做了,張偉要怎麼否決呢?
終究是缺少了關鍵性證據。
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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