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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章 簡易程序開始,用一見鍾情作辯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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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開會,但作者菌還是用了中午、下午和晚上的休息時間,給大傢伙碼出了這一章,沒辦法,群里小夥伴催的急,甚至都要寄刀片了,作者菌害怕啊~)

……

市法院。

2樓B號,簡稱2B小法庭。

控方,中城區地檢署檢察官柴平。

辯方,金城律所刑事組辯護律師張偉。

隨著法官宣布,六位陪審員已經靜坐在位,等待控方陳述。

「法官大人,我方請求開庭前增設一項犯罪前科!

柴平抖了抖身上西裝,站了出來。

他提出的內容,張偉倒不意外。

之前「放狠話」時,對方就說出了這一項。

「公訴人,你提出的是?」法官問道。

「站在辯方席上的那位田先生,曾經在公共場合有不雅行為,並且不是一次兩次,而是整整三次,我方請求將此項添加進本次庭審中,並且請求您允許我方在庭審時就此項前科對田先生進行質詢!」

「法官閣下,辯方強烈反對,田先生曾經做過的事,和本次收到的指控沒有任何關係!」

柴平提出的要求,張偉自然不會同意,連忙表達反對意見。

「誰說沒關係的,我方證人可以作證,被告在被抓捕前,同樣做出了前科記錄中描述的不雅行為!」

「但那是傳聞證據,只有你證人的一面之詞!」

「但現在不是庭審中,是否接納需要法官判斷!」

面對張偉的質疑,柴平寸步不讓,甚至走向法官,將前科犯罪記錄交給對方過目。

法官看了之後,點了點頭:「法庭准許!」

「果然,法官看我年輕,打算給公訴人面子了!」

看著法官做出裁決,張偉也沒有辦法,只能拍了拍田立雄的肩膀,以示安慰。

後者因為這件事,好像變得更加悲觀了,表情有些落寂。

但張偉要的就是這效果!

聽證席上。

見法官答應了控方的要求,鐵如雲搖了搖頭。

「這次的案子,有些懸了啊,那被告本身就擁有不良記錄,現在又被增加了犯罪前科,一旦在庭上提出來,估計陪審團很難會相信他!」

李月琴三人也都聽明白了,張偉看來是懸了。

庭上。

「好,那麼現在開庭吧!」

法官最後敲錐宣布,庭審開始。

控方傳喚第一位證人,抓捕田立雄的武協人員。

因為是嫖娼未遂,這一次出馬的自然不是重案組那些棘手人物,而是一位普通的外勤。

柴平開始問話,外勤也對答如流。

不一會兒,關于田立雄被抓的細節,也都開始清晰明了。

6位陪審員看著正在陳述的外勤,全都不自覺的點了點頭。

張偉看到陪審員的表現,眼睛一眯。

「看起來,這些陪審員都選擇相信外勤,我要去上去質詢的話,可能會有些後遺症!」

陳述還在繼續。

「請問,當你將被告待會拘留室時,你發現了被告的其他案底嗎?」

柴平卻突然問了一句。

這一句,也讓張偉心中冷笑,刀子終於捅出來了。

「是的,我發現被告有過三次在公共場合裸露下體的行為,這是嚴重的猥褻行為!」

「三次,在公共場合裸露下體,你確定嗎?」

「確定!」

雖然知道柴平是故意這麼問的,但再次強調果然將陪審員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過去。

「謝謝,對於這位證人,我方沒有問題了!」

柴平走回控方席,並且向張偉投以嘲諷的笑容。

「證人,多謝你的調查,如果不是你告訴我們,我相信陪審團還不知道我的委託人有這麼多不良記錄!」

張偉對外勤表示感謝後,接著問了一句:「請問外勤,你在翻看前科記錄中,是否有發現我的委託人每一次都給出了理由!」

「你是說他的自我辯解?」

「不錯,你還記得是什麼嗎?」

「呃……」

外勤有些無語,但看到陪審席也在看自己後,還是老實開口:「他說自己的小兄弟想要出來曬曬太陽……」

此言一出,陪審席上有人笑了。

聽證席上也有人憋不住了。

就連鐵如雲的嘴角肌肉都跟著抽了抽,這還是他閱歷豐富,所以忍住了。

張偉無視了四周的鬨笑,也沒有想法官請求肅靜,而是繼續提問:

「那麼請問,我的委託人是否三次都對女性裸露了下體?」

外勤回憶了片刻,搖頭道:「這到是沒有,他一次是在遊樂園的遊行中脫了褲子,一次是在市區公園,還有一次是在……」

「這麼說,我的委託人可能說的是真的,他真的只是想讓『小兄弟』出來曬曬太陽了?」

此言一出,陪審席上又有人笑了,這句話確實有些喜感。

「反對,律師在自己作證,臆想猜測,沒有事實依據!」

面對張偉的說法,柴平立即站了起來,提出異議。

「抱歉,法官閣下,我收回剛才的提問!」

就在法官準備敲錐時,張偉已經先一步承認錯誤了。

聽證席上。

「這小子膽子很大啊!」

鐵如雲看著張偉的表現,對於簡歷上的說法已經信了大半。

他給李月琴三人分析道:「張偉提出的猜測,自己也知道會遭到控方反對,可他還是提了出來,這就是一個套路,陪審團才不會管法官或者控方的說法,他們只在乎自己聽到了什麼。」

「這個套路無論是辯方還是控方都可以使用,是你們在庭上吸引陪審團注意的一招,很多經驗豐富的律師都會用,這一招可以給陪審員灌輸一個概念,而檢方提出的反對會加深這個概念!」

鐵如雲說著,心中暗自讚嘆。

這一招雖然看著不難,但十分考驗臨場發揮能力,並且一般的新人律師,在提問時會顧忌重重,很少敢提出明知道會遭到反對的問題。

而且新人也遠遠達不到張偉庭審時雲淡風輕的表現,仿佛這些問題是隨口就來的一樣。

如果不是簡歷上寫著張偉剛畢業,他都要以為張偉是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律師了。

李月琴三人全程吃瓜,只是看著張偉的表現,不敢作絲毫評價。

庭上。

「請問外勤,我想請問當你抓捕我的委託人後,有沒有考慮過帶他去看心理醫生呢?」

「啊?」

外勤被張偉的提問搞暈乎了,為什麼抓個人,還要帶對方去看心理醫生?

「很簡單啊,你不是調查了我委託人的前科嗎,那我想請問,他除了在公共場合出現猥褻行為之外,還有其他的不良記錄嗎?」

「這個倒是沒有。」

「那豈不是說,他除了喜歡讓自己『小兄弟』出來曬太陽之外,就沒有任何不良記錄了?」

張偉說到此,聳了聳肩:「你不覺得,這是某種心理疾病嗎?」

「反對!」

柴平又站了起來:「辯方律師在預審時沒有提出以精神原因作為辯護理由,而且本次案件不是針對被告前科的審訊,而是關於他的嫖娼未遂行為……」

「控方原來還知道這件事啊,不過增加前科記錄,不是你主動提出來的嗎?」

面對柴平的反對,張偉卻投以冷笑,反客為主了。

「安靜!」法官終於敲了敲錐,打斷了二人的爭吵。

「公訴人,辯方說的不錯,是你主動提出增設前科記錄的,那麼對於前科記錄的論證和說明,都在本庭可接受範圍內!」

他朝柴平說完後,又看向張偉:「雖然本庭允許就前科記錄進行質詢,但請你注意一下尺度,本庭的審理事項還是關於被告的嫖娼未遂!」

「法官閣下,辯方知道了!」

張偉連忙低頭,表示明白。

「那麼,庭審繼續,證人需要回答問題!」

見法官看向自己,外勤只能回答:「我當時沒有想過心理問題,也不清楚被告是否有心理疾病。」

聽到這個問答,陪審席有2-3位,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張偉看到後,嘴角掛起笑容。

「感謝你的回答,對於這個證人,辯方也沒有其他問題了!」

外勤離開證人席。

柴平見第一位證人的證言效果不好,立馬起身傳喚第二位。

「辯方傳喚當事人之一的吳小姐上庭作證!」

吳小姐,自然是本次嫖娼案的女當事人了。

她姓吳,後面兩個字既是稱謂,又是從事職業。

吳小姐姿色只能說是中等,穿著花花綠綠的大衣,穿衣品味也正好襯託了職業,二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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