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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章 新原告,為何沒有引以為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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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看了身邊的王先生一眼。

「張律師,雖然我答應出庭,但上證人席,這就有點……」

王先生有些害怕,嘴巴和雙手都止不住的哆嗦起來。

「我懂,我懂。」

張偉看得出來,讓一個不善交際的人上法庭,本就是很勉強。

這要是再讓他上證人席,接受辯方的盤問,指不定要出亂子。

而且王先生和他夫人本就有矛盾,湯師爺也不是傻子,有些事情一調查就能探出來。

讓王先生上庭,風險太大。

他也不會去冒這個險。

「倪法官,控方決定結束開庭陳述,並且結束舉證!」

「本庭明白了。」倪秋萍點了點頭,隨後看向被告席。

「那麼辯方呢?」

湯師爺掃視了一圈陪審席,雖然他知道因為昨天原告撤案的影響,優勢在自己這邊。

但陪審團的事情,誰能說得清楚。

雖然陪審團可能會站在他們這一邊,但陪審團也可能討厭資本家,連帶著討厭東星證券。

萬一他們之中,有人腦子抽風呢,有人同情投資人呢?

所以,湯師爺和錢茉莉使了個眼色,又朝著徒弟點了點頭。

「倪法官,辯方傳喚第一位證人祝秘書上庭作證!」

辯方的第一位證人,居然是錢茉莉的秘書。

不過這倒是沒有出乎張偉的意外。

祝秘書走上法庭。

「你好,祝秘書。」

「你好,孫律師。」

二人打過招呼後,問答開始。

「祝秘書,雖然你已經不止上過一場法庭了,但我還是想請你告訴法庭上的所有人,東星證券的虧損案,到底是誰的原因?」

「是詹青澤的原因!」祝秘書一臉肯定的回答道。

「為什麼?」

「因為有證據啊!」

祝秘書說著,看了原告席上的張偉一眼淡定說道:「之前的刑事訴訟中,我和我同事的證詞,已經證明了詹青澤才是買通那些自媒體的人,他利用公司的報銷款,報銷了整整1120萬的開銷。這筆錢就是他用來賄賂那些自媒體人的賄賂金!」

「我記得在那場庭審中,辯方律師就是坐在本案控方席上的張偉對不對?」

「是的。」

「那就是說,張律師其實對於那場庭審的內容全都知道了?」

孫空文說到此,朝張偉露出冷笑,隨後直接走回自己的席位。

「辯方提交詹青澤公訴案中的庭審記錄作為證據,這一份證據可以證明,詹青澤才是這一騎詐騙案中真正的行賄人,而東星證券遭到了他的欺騙,從公司帳戶中划走的1120萬也都是在財務不知情的情況下提交的!」

倪秋萍對那個案子也有所耳聞,所以拿到庭審記錄後,看了幾頁也就心中有數。

「祝秘書,雖然文件能告訴大家事實,但我知道大家不太喜歡看文件,所以我就直接問了。詹青澤找財務的季女士申請報銷1120萬時,他當天是去見了錢總對不對?」

「是的。」

「但他見錢總的時間是上午,對吧?」

「是的,錢總的會議行程表上的都記錄著,會面是在上午。」

「那麼財務那邊的記錄,報銷的時間是?」

「是下午4點!」

「那也就是說,財務發送的郵件,是在報銷通過後的下午時分,發送到了詹青澤的內部郵箱中?」

「是的。」

「你那個時候在做什麼呢?」

「我在安排錢總下午的會面,公司內部有會議室訂閱記錄表,這可以證明我下午一直都在忙。」

「嗯,你一直都在忙,顯然也不可能在詹青澤的工位上,刪掉他郵箱內的郵件吧?」

「這當然不可能了!」

「那我們可以看清楚了,詹青澤是自己刪掉的郵件!」

詹青澤說著,將手中的一部分文件,展現在投影儀器之內。

文件在投影屏幕上放大,讓法庭上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這些文件是刑事庭的記錄,自然也有祝秘書等人的發言證詞。

這些證詞很能說明問題了,陪審團看過之後,全都忍不住點了點頭。

「倪法官,對祝秘書,我方沒有要問的了。」

孫空文見目的達到,也就結束了提問。

張偉起身,淡定走到證人席前。

「祝秘書,你好。」

「你好,張律師。」祝秘書看著張偉,眼中帶有一抹譏諷。

「祝秘書,我能問一句,你們公司的辦公系統是什麼時候更新的嗎?」

「大概5年前吧。」

「聽說你們用了國外的定製系統,非常的專業,等閒黑客要破解你們公司的系統,幾乎是不可能的對吧?」

「我們這麼做都是為了對投資人的信息和他們的交易安全負責!」

「嗯嗯嗯,說得對,畢竟你們之前也出現過不少投資大額虧損,內部員工利用職務欺詐的事情。」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聽不懂?」

張偉意外了一下,故作驚訝道:「戴先生,你認識嗎?」

張偉說著,掏出一張照片,遞給了祝秘書。

「這個人,有些眼熟……」

「祝秘書,你跟了錢總也有十年了吧,我記得當時那件案子鬧得挺大的,你那時候應該已經入職了吧?」

「我好像對這個人,有些印象……」

「他就是戴先生,10年前利用自己股票交易員的身份,貪了投資人4000萬,10年前的4000萬,不得不說這可是一大筆錢哦。」

祝秘書沒有接話。

「反對,與本案無關!」

被告席上,孫空文站了起來,要打斷張偉。

「倪法官,我認為我說的案子和本案有莫大關聯。」

「不錯,我也這麼認為!」

倪秋萍點了點頭,朝被告席冷聲道:「反對無效!」

「祝秘書,我想請問,你們公司明明在10年前就發生過類似的案子,那時候被員工黑了4000萬。可你們為什麼沒有引以為戒呢?」

「甚至5年前,你們還美其名曰為了投資人的利益,更換了新的辦公系統,照理說辦公流程應該更加正規,更加不可能被自己人鑽了漏洞才對?」

「可你們東星證券從10年前開始,出現了幾次內部員工侵吞巨大資金的事件?」

張偉拿出一份文件,放在了投影儀器上。

「10年前戴先生的案子,法院判他全責,涉案金額是4000萬。」

「然後是6年前,交易員雷某的案子,涉案金額高達2億,法院也判他全責。」

「再然後是3年前,操盤手吳某的案子,這一次的涉案金額更是高達15億,法院當然也判他全責。」

「最後就是今年詹青澤的案子,這一次的涉案金額更是誇張的200億,如果公訴案中他敗訴的話,法院是不是也要判他全責?」

祝秘書沒有說話,而張偉將這四起案子的資料都展現在了投影屏幕上。

「各位,你們看到了案件的資料,雖然所謂的『罪魁禍首』都被找到了,但最後涉案的金額被追回來了多少?」

「是0,也就是一分錢都沒有被追回來。」

「這代表著什麼,代表著真正拿到這筆錢的人,是不是還逍遙法外呢,而這四位有罪之人,他們明明吃下了這麼多錢,卻一毛錢都沒拿到,這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啊?」

張偉緊接著豎起一根手指,強調道:「當然,我拿出這些例子,最想說明的是一件事!」

他抬手指向錢茉莉,指向被告席,質問道:「錢總,我想請問一句,你們東星證券的怎麼回事,怎麼連續有三起案子,這第四起案子卻一點防備都沒有,任憑一個小交易員吞了整整200億資金?」

「難道說之前的三起案子,還沒有讓你們引以為戒嗎?」

此言一出,法庭上不少人都意外了。

不過隨後,他們也都想到了張偉所說的一點。

照理說都發生過三次了,你們應該有經驗了才對啊。

不是說事不過三嗎?

怎麼你們不僅過了三,這第四次也這麼容易就讓人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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