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十日之約(1/2)
「古語云,諸侯相送,固不出境,王上送秦國使臣歸秦,於禮不合。」張開地首先懟了回去。
「韓與秦並列諸侯,同為一國之主,豈能屈尊護送,為天下恥笑!」韓宇幫村。
被韓國群臣夾擊,李斯也不慌亂,「雖並列諸侯,卻有分別,維鵲有巢,維鳩居之,韓固然為國主,但聯合趙、魏三家分晉地而得之,而秦王乃受周天子封賜世襲王爵,貴為正統!」
李斯此話讓韓國朝堂啞口,在諸子百家紛亂的時代,傳承秩序是各大諸侯謹遵的禮儀和尺度,在韓國姬無夜為何遲遲不敢造反,就是因為他沒有頭銜,不是王孫貴族。
到是白亦非他有著世襲侯爵的名頭,若如造反,恐怕比姬無夜還容易。
關鍵時刻,韓非站了出來。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晉之衰亡,韓魏趙三國立,非人意,乃為天道。」
相比李斯的咄咄逼人,韓非的氣度從容淡定,「李大人雖宣揚秦國受周天子之正統,但大周卻滅於秦,貴國文信侯女相可是親手終結了大周的王脈。」
「看來在秦國眼中對這份正統,可謂棄如敝履!」
對於韓非的辯解,李斯平靜以對,韓非作為他的師兄,要是如此三言兩語就拜倒,他也不會選擇實力強大的秦國與之對抗。
他看向韓王安。
「如果王上不願屈尊入秦國,那麼還有一種方法。」
「什麼?」
「當年齊桓公幫助燕國得勝後,燕莊公親自送行,相談甚歡,不覺送入了齊國邊境,齊桓公深感失禮,於是將燕莊公走過的地方割讓給燕國,傳為佳談,韓國何不效仿五霸之典,允諾以秦國使臣遇害地點為界,割讓土地給秦國。」
「此等誠信必然贏得天下美美譽,平息兵戎之災。」
「割地!?」
朝中喧譁一片,韓國土地本來就是七國最小,居然還要割地,如果真的答應,那這個國家也不必存在了。
割地肯定是不能的,但要怎麼化解兵臨城下的危機卻讓韓國上下皺眉。
最後還是韓非開口了,「秦國使臣從咸陽到新鄭遇害,走了幾日?」
「十日左右。」李斯回答。
「十天之內解決不了這個案子,就依大人所言。」韓非斬釘截鐵道。
他是堅定了,韓王安是惶恐,忍不住呵問,「老九你在說什麼!」
「此話當著?」李斯眼中只有韓非,看都不看韓王安一眼,好像這韓國做主的不是韓王安,而是「不受寵」的韓非。
韓非沒有立刻答應,而是說道:「既然以時間為限,如果破案早於十日,相應減少割讓土地,是否公平?」
「這個自然,很公平。」李斯答。
「從咸陽到新鄭走了十天,這十天裡,有五天是在秦國境內,有五天是在韓國境內,如果案子少於五天破了,是不是相應的秦國土地,也歸韓國所有。」
韓非的話讓李斯愣住,而韓國大臣們則鬆了口氣,紛紛露出笑容。
本來李斯無比主動的一手棋,此刻變化了角色,他的進退已經和他無關,反而決定權全部落到了韓非手裡。
誠然,韓非要是無法在五日內解決問題,秦國能兵不血刃的獲得大量韓國土地,但是李斯不敢賭,如果韓非真的提前解決,那要如何。
他才加入丞相府,此次更是他第一次出使,功勞沒有,還被迫割地,那他不僅輸的徹徹底底,項上人頭也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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