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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簽約雜誌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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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付多少稿酬!去吧!」

夏龍慶聞言,歡喜的一點頭,答應一聲『是』,就出了辦公室。

編輯辦公室里,魏猛正無聊的左顧右盼著。

忽然見夏龍慶滿臉歡喜的回來,魏猛就知道:

穩了,小說的第一章,就要出版了!

稿費就要到手了,自己可以去租一間大房子住了!

果然,夏龍慶回來後,就對魏猛說道:

「總編也同意,就在這期連載小魏你的小說;

不過,小魏,你要給我保證,不會斷更、爛尾啊!

這樣,你先跟我去財務室,簽下合同。

我先將這期的稿費,和你結算一下!」

說著,領著魏猛,出了辦公室。

路上,夏龍慶對魏猛說道:

「小魏,總編的意思,除了保證每期的,一章不少於四萬字連載外;

你能不能,儘快將小說寫出來;

你放心,總編說了,你交出多少稿子,我們就給你付多少稿費。

千字十元,不錯了吧,已經是行內的統一價了!」

聞言,魏猛在心裡盤算了一下。

小說總共計劃寫一百一十萬字,千字十元,那就是一萬一千元。

以自己的寫作速度來看,一天保證一萬字,一百多天就可以完結。

對雜誌社的要求,根本就沒有問題。

魏猛看著滿臉希冀的、看著自己的夏龍慶說道:

「沒問題,我每五天時間,可以寫完一章五萬多字;

以雜誌社的更新量來算得話,每月可以交三十萬字的稿件!

千字十元的價格,我也可以接受!

但先說好,我還可以聯繫出版社,出版完整的小說啊!」

其實,魏猛就是不說,也會是這樣的結果。

雜誌社連載,只會簽連載合同,不會侵占作者的小說出版權。

不過,魏猛也是防患於未然,醜化說在前面而已。

他怕,到時候,如果小說像前世一樣,要拍攝成電視劇的話。

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版權糾紛。

夏龍慶聞言,呵呵一笑說道:

「放心,待會簽合同,你就知道了。

咱們只簽,在雜誌社的連載版權,其他的版權,還是你的!」

說話間,兩人來到財務室。

這裡有早就備好的合同樣本,只需要填上必要的信息,就可以當場起效。

仔細的看了合同,填上書本信息,和自己的信息。

簽字、按手印,合同立即生效。

從財務那裡,拿到了第一章的稿費,五百五十元。

其實,這也是首列,作品還未完本,就連載出去的。

也是因為,雜誌社實在找不到好的長篇了。

難得遇到一本,立意高,內容好的小說。

雜誌社只得冒險一試而已,頗有一種後世網絡連載的意思。

原本,魏猛只是帶上一章,到雜誌社裡,試試看能不能被看上。

要是通過了,就回去花點時間,將小說完本。

在交給雜誌社連載,一次性拿到稿費。

卻是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

實在出乎了、魏猛的意料之外。

告辭出了雜誌社,先到郵局將匯款單兌換成現金。

沒辦法,雜誌社的稿費,都是通過匯款單的形勢,發放出去的。

所以,哪怕是魏猛就在雜誌社裡,也只能拿到匯款單而已。

考慮了一下,金陵現在的租房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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