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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獸語妙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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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裡之後,林秀將梨花苑那幾名小丫頭交給阿月,她會為她們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對這些小丫鬟很喜歡,她們都出自梨園,可謂是帶著才藝進府,能唱能跳還能翻跟頭,她們一來,整個林府都熱鬧了起來。

林秀很喜歡這種熱鬧,前世父母離婚之後,他曾經一個人居住過很長的日子,連每年春晚都是一個人看的,這種熱鬧對他來說,難能可貴。

隨後,為了驗證外面那兩個人是不是來保護他的,林秀吃過飯後,雖然沒事,但還是和孫大力出門溜達。

果然不出他所料,當他出府之後,那乞丐和賣煎餅的小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後,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又不讓林秀離開他們的視線。

林秀觀察了兩日,發現他們白天來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離開,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對他實施保護,這也讓林秀放下心來。

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實力如何,但能被密偵司派出來,應該也不會太差。

安全問題,暫時不用再擔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雖說暗中已經有人在保護,但那終究是別人施捨的,只有自己擁有實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現在不是冬天,靈音也不在身邊,單純靠消耗元力修行,意義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適的天氣,目前對他而言,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獲取元晶。

繞了一圈,又回到了銀子的問題。

關於怎麼賺錢,林秀心裡有不少想法,包括開一家獸醫院,或是做生意,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資金也要很長時間,他還是傾向於簡單直接來錢快的方法。

院子裡傳來一陣腳步聲,林秀走到門口,看到了幾道熟悉的身影。

來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們從柳清風口中得知了林秀受傷,下衙之後,便帶著禮物來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緣極好,和各處的關係都很融洽,幾人見他沒有大礙,放下禮物,沒待多久,就告辭回去了。

清吏司的關係,還是需要維持的,第二天林秀沒什麼事情,早早的就出門,在街邊吃了點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孫大力和大黃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邊。

來到清吏司之後,林秀發現今天衙門內有些冷清,捕快們一個都沒有見著,門口連值守的人都沒有。

他走到案牘庫門口,問道:「徐文書,衙門裡今天怎麼沒人?」

徐文書正在整理卷宗,聽到聲音,抬頭看到林秀,站起身問道:「林大人剛剛受了傷,怎麼不在家多休息幾日?」

林秀笑了笑,說道:「我的傷太醫已經治好了,閒著也是閒著,就來衙門看看。」

徐文書問候了他兩句,這才道:「今天有個富商來報案,說是兒子丟了,讓我們幫忙尋找,若是能找到,願意出一千兩銀子的報酬,那些傢伙聽到有這麼多銀子賺,一個個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兩?」

一千兩可不是小數目,夠清吏司普通的文書賺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輩子也就賺那麼多,難怪他們這麼積極。

而對全身上下只有幾十兩銀子的林秀而言,一千兩,可以買十顆二階異獸的元晶,就只是找個人而已,簡單的不要太簡單。

林秀問道:「報案的是哪個富商?」

徐文書笑了笑,說道:「難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那富商尋人的告示,就在衙門外面貼著,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剛才沒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門,果然在牆上看到了一張告示。

這是一張尋人啟事,上面是一個孩童的畫像,以及他走失之時所穿的衣物特徵,告示上說,但凡有提供有用線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兩銀子的酬謝,而能找到孩子,並將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兩的酬勞。

告示的最下方,寫著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走吧,來活了……」

陳員外府。

陳員外是XC區有名的富商,家裡主營珠寶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擁有十幾家店鋪,是真正的家財萬貫。

說起這陳員外,他白手起家,能積攢到今日的家財,也算是個厲害人物,但婚後無子,家中香火無人繼承,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後來直到他五十歲,娶到第六房小妾時,才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自然是大喜過望,平日裡對這獨子極盡寵愛,當真是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口裡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兒子,丟了。

這下可急壞了陳員外,昨天讓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門報案,同時貼出了巨額懸賞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不管誰找到他的兒子,都能得到一千兩銀子的酬金。

林秀到陳府的時候,發現柳清風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滿臉急色的老者了解情況。

看到林秀時,他目中閃過一次異色,問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過來看看,柳大人繼續吧,我不打擾你問案。」

柳清風點了點頭,繼續對那老者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令公子極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擄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測,擄走他的,應該就是陳府的人,我需要你將府上所有人召集起來,我會一一問案……」

林秀沒有理會柳清風這邊,而是走到一個婦人身邊,問道:「你是……」

那婦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婦是少爺的奶娘。」

林秀打了個響指,說道:「那正好,你去給我找一件你們家少爺平日裡穿的衣服,最好是貼身穿的,沒洗過的,我有用處。」

那婦人雖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還是轉身進了一處房間,出來時,將一件衣物交給林秀,說道:「這是少爺昨天下午換下來的,還沒來得及洗……」

林秀手裡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種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這件肚兜之後,林秀就走出了陳府。

柳清風其實一直在關注林秀這邊的情況,直到現在,他還沒有想通上次他是怎麼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認,在查案上,林秀的確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邊,問道:「他剛才和你說什麼了?」

奶娘如實的將剛才發生的事情說了出來。

柳清風眉頭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幹什麼……」

很快的,他便搖了搖頭,將這件想不通的事情暫且拋之腦後,陳員外已經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還要對這些人一一問話,辦案多年的直覺告訴他,此案是內鬼所為,而內鬼,就在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陳府,將陳家少爺的貼身肚兜在大黃的鼻子上晃了晃,說道:「記住這個味道,一條街一條街的找,只要聞到這個味道出現過的地方,立馬回來告訴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黃在行。

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一千多倍,任何細小的氣味,都逃不過它們的鼻子。

大黃抬起頭,為難的看著林秀,說道:「主人,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個人……不,我一條狗聞不過來……」

林秀想了想,問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時候,還沒有別的朋友?」

大黃搖了搖狗頭,說道:「沒有,我們都是單獨行動,有時候為了地盤和吃的還會打架,就算我去找他們,它們也一定不會幫我。」

林秀略一思忖,說道:「你告訴它們,誰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們一個月的飯,一天三頓,保證頓頓有肉……」

王都。

北城區。

一片堆滿垃圾和雜物巨大空地上,不時傳來此起彼伏的狗叫聲。

這裡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遠離百姓生活區域,臭氣熏天,沒有人願意接近,但卻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們平日裡就在這裡尋找食物,勉強不被餓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夠所有狗分,每天都會有因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現,不過今天,幾十隻流浪狗卻沒有時間打架,而是圍著一隻黃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說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個人,就管一個月的飯,每天三頓,還頓頓都有肉?」

「你要是敢騙我們,我們咬死你!」

……

大黃面對嘈雜的狗群,穩穩的蹲在地上,狗臉滿是驕傲的表情,問道:「你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眾狗看了看大黃,然後紛紛驚呼出聲。

「好像更壯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黃居高臨下的俯視眾狗,說道:「肅靜,肅靜,我現在和你們不一樣,我是有主人的人,我在這裡向你們保證,只要你們找到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來的一個月,你們每一頓都能吃肉,再也不會餓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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