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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章 大乾的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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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毅給辦事的吏員兩成的提成,是登州的經驗。因為他知道普通百姓維權較難,很多官員尸位素餐不願意認真幫百姓辦事,百姓們投訴無門的痛苦,丁毅現在當了皇帝都能感同深受。

如今大乾吏員辦事有提成,那怕工資再低,大夥也得拼命干。

根據百倍的罰款,這隻大肥雞要罰攤主幾十兩銀子,兩名吏員能分到好幾兩。

攤主最後乾脆道,我沒錢,要麼你們抓我去坐牢。

孫吏員笑了:「按大乾律,沒錢就抄田,賣田,若還不夠,再抄家,將你的房子抵壓,賣掉,若還不夠,你也不可能坐牢,你會去挖礦,所有工錢,用來還債。」

另一個吏員則冷笑:「你也可以選擇自殺,人死債清,不用還。」

「這,這---」攤主欲哭無淚,後悔不及。

其實這會『大乾法典』還在制定中,並沒有正式詔告天下開始啟用。

吏員們現在用的是以前登州的那套,簡單粗暴卻有效。

一月二十日,又有百姓舉報錦衣衛百戶陳鋒的兒子陳志,當街行兇,調戲民女不成,毆打至人重傷。

這在換在前明,誰敢去舉報錦衣衛?別說舉報了沒有用,反而會遭來更大的災難。

但大乾新立,皇帝賢明,『天下事』報紙又天天幫丁毅吹牛逼,天子腳下怎麼可能出現這種事而不管?

陳鋒是前明錦衣衛,李自成進京時就跑家裡躲起來,把家裡的官服官印什麼全扔了,裝百姓。

丁毅進京後,路超負責重組錦衣衛,又被駱養性召集,先用著。

他的能力還算可以,至少拿了丁毅的薪水,還能盡力辦事。

可惜他兒子不成氣,以前就是京城的青皮,帶著一潑同夥,正事不干,專門偷搶拐騙,還喜歡在街上調戲民女,老百姓們也不敢聲張,但這次他遇到硬渣了,京城有很多旅順來的人。

楊志昨天在街上看到一個漂亮小娘,又上前調戲,結果邊上有路過的旅順女子,當面斥了他幾句。

這楊志當天喝了點酒,借酒裝瘋,衝上去就打。

旅順女子有三個同伴,也不怕他,奮起反抗。

不料楊志身後還有幾個同夥,一涌而上,七八個男的打三個女的,把她們打的遍體鱗傷。

要不是邊上有人叫了一聲:「城事局來人了。」

這才把他們嚇走。

事後被調戲的民女遇到城事局的人,果斷把楊志說出來,因為這個人在京城名聲很臭,很多人都認識。

前兩年闖軍和丁毅的兵馬進京,京城有點亂,陳志還算老實,不敢出來惹事生非。

現在天下剛太平,他又出來招搖。

城事局馬上找到陳鋒家裡。

陳鋒說兒子不在家,外面多日沒回了。

吏員們說,現在朝廷正在弄身份牌,陳志和他同夥要是明天不到城事局,就要被立下通緝犯,各地見到就可以格殺勿論。

陳鋒沒辦法,只能讓兒子和幾個同夥前去城事局,認錯低頭。

同時派人拿著銀子去被打的女子家裡面,想請她原諒。

但女子家裡有城事局的吏員在。

你兒子犯法了,就算被打女子原諒也沒有用,朝廷要辦他。

更何況,被打女子根本不會原諒他。

城事局辦事很快,先讓幾個人承認了當天的罪行,說清楚如何打人的。

有人想不認罪,但當天現場很多人看著,都站出來指證。

因為城事局說了,誰出來指證,五十兩銀子一個。

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有人指證,還有行兇者中間自己人承認,最後打人的八個都確定了罪行。

第三天,八個人的家屬都被叫去城事局,並要求他們帶上銀子和馬車。

家屬們都莫名奇妙,但還是帶了銀子去,還以為官府收銀可以放人。

結果到了現場後,城事局吏員道:「被打的女子中,傷最重的,骨折十六處,右手右腿都斷了,頭骨也有碎裂。」

「按大乾律法,首犯斬首示眾,余犯雙倍。」

陳鋒幾乎暈厥,沒想到處理這麼重,關鍵第二天他也被通知開除了,直接從錦衣衛變成普通百姓。

家裡的授田和房子全被沒收。

第四天司法部就批核下來,然後城事局召集了京城數千百姓來觀看大乾元年的第一次午門斬首。

刑部先斬了陳志,然後把另七個兇手帶到現場,當眾杖打,再有醫生來判斷。

第一波打了好一會,醫生判斷,骨折十處,右手斷,左手沒斷,再打。

第二波第三波再打。

最後七人個個左右手左右腿全斷,骨折三十二處以上才算。

其中有兩人活活被打死,死後傷重不治又死了三個。

家屬們哭的昏天暗地,但你以為這樣就完了?

城事局又道:「朝廷為了你們的案件,動員了一百多人力,和十幾次馬匹,城內城外奔波多日,還請動醫生,劊子手等,包括今天組織現場斬首,打人,都是要錢的,還有證人費用。」

「朝廷一共出資四百六十兩銀,需要你們八家平攤。」

「另給三位傷者每家一百兩的賠償。」

「現在交也可以,明天午時前送到城事局也可以,總之一文都不能少。」

有家屬瘋狂大叫,還有沒有王法了,大明朝都不會這樣,打死我們的男人,還要我們出錢?

「這就是咱們大乾的王法,你可以不給。」城事局吏員冷笑:「你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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