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兄弟再聚,地府幽冥(1/2)
「牛大哥,看你這段時間,心情不錯啊。」孫悟空與牛魔王對面而坐,而羅剎則是與孫玉蓉坐在一起,兩人笑意盈盈的說著話兒。
「那是自然,我這數十年來,整日不是遊走於龍宮之中,要麼便是從那梧桐木之下的鳳凰巢而來,上天入地,是何處不能去?誰又管得了我呢,現在哪個不知道我牛魔王是聖人門下。」
老牛說的很開心肆意,但是悟空不知道為何,感覺牛大哥好似沒有那麼開心。
「來,來,喝酒喝酒,悟空,聖嬰快回來了,你這麼些年都沒見過聖嬰,他可是念叨著你呢,說想要見一見孫叔叔。」
「是嗎?聖嬰從血海回來了?」孫悟空也是大喜,當初小小嬰兒,現在應該是大人模樣了吧。
「爹爹,母親,是孫叔叔來了嗎?」一個粉凋玉琢的八九歲娃娃,桃兒髮型,穿著紅肚兜,腰間一根金色的長命鎖,眉心一點殷紅,看上去可愛極了。
「這?」孫悟空愣住了,孫玉蓉也愣住了,三十餘年了,怎麼這么小個?
「當初受那玉清天罡雷的影響,聖嬰也就只能長這麼高了,哈哈哈哈,不過不要緊,這樣倒是可愛的很,來來來,聖嬰啊,過來拜見你孫叔叔還有玉蓉姑姑,都是你的救命恩人。」
牛聖嬰看著孫悟空,急忙跑過來跪下「聖嬰拜見叔叔,多謝叔叔當年捨命相救之恩,今日終於是得見叔叔真顏了。」
孫悟空急忙將他扶起「快快起來,一晃這麼多年,你都長這麼大了,都快金仙修為了,果然是資質過人啊。「
「聖嬰過來坐下。」羅剎女招呼兒子坐過來,給他介紹孫玉蓉。
「這是你玉蓉姑姑,他是你爹的結義三妹,快叫姑姑。」
「聖嬰見過玉蓉姑姑。」牛聖嬰這長得可愛,孫玉蓉把孩子抱懷裡,也是可勁的夸。
眾人喝酒,不多時,獅駝王,蛟魔王,鵬魔王,皆是來此。
「大哥派人通知我,說有貴客到了翠雲山,我當時就猜了可能是三姐,沒想到,還真的准。」獅駝王邁著大步,跨進門內,一眼便是看到了孫悟空以及孫玉蓉,大笑著說道。
「悟空見過獅駝王。」
「客氣什麼,你喊我一聲四哥便好。「
這小石桌肯定不行了,眾人直接換到了大殿之中的一張大桌之上,一眾幽冥血海的羅剎族侍女魚貫而出,重新奉上酒菜。
「悟空,你這都太乙金仙了,真的是讓人刮目相看,當初龍靈公主將你帶出來的時候,你還未曾入道,如今這才幾百年?你都成了太乙金仙,莫非這四大神猴就資質這麼高的嗎?還是說猴族一直如此,連三姐都大羅金仙了,我到現在依舊還是太乙金仙巔峰。」
蛟魔王一臉的艷羨,看著孫悟空,那澎湃的血氣之力,顯然是煉體到了極深的境界,他是蛟龍之身,本體怕是也不及這孫悟空的肉身強悍。
「老六自從當初花果山一別,便是再無蹤跡,也不知道如今到底在何處,還是遇到了什麼危險。」鵬魔王突兀的提了這麼一句,頓時大家皆是嘆息,畢竟曾經同為結義兄弟,就缺了他一人。
「我也曾找尋過他,但是未曾有任何消息,他的來歷其實與悟空如出一轍,也是四大神猴之一,他乃是六耳獼猴,善聽萬界之物,這便是他的本事,趨吉避凶的能耐,在座的都不及他,想來應該是沒有危險的,也不知道他如今到底隱藏在何處修行呢。」牛魔王與六耳獼猴關係很好,這些年也曾打聽過有無獼猴王的消息,但是終究是渺無音訊。
「算了,人各有志,天各一方,且記在心中便是,我相信老六不是那麼不重感情的人,定然是有些事情讓他無法脫身。「牛魔王痛飲一杯,笑著說道。
「嗯,今日,難得我們兄弟再聚,來來來,不說其他,痛飲一番。」
這一次,眾人喝的是酩酊大醉,翌日醒來,看到一眾兄弟皆是橫七豎八的癱倒在那,皆是哈哈大笑。
以他們的境界,喝酒幾乎不會醉,此番也是難得,眾人哪裡會運轉法力抵消那醉意呢,以至於到了如今,皆是看到對方那滿臉酡紅的模樣。
「沒想到這,哎呀,又結拜了一次,這次多了悟空,你小師傅的位置就是你的了,從此以後你就是我們的七弟,六耳獼猴那傢伙不知道在何處,我們也把他算上了,你以後若是能夠碰上他,喊一聲六哥便好」蛟魔王搖晃著偌大的蛟龍腦袋,顯然還沒完全清醒。
羅剎女帶著一眾侍女早就離開,這偌大的大殿之中,也就留下了他們。
「悟空,我們踏入妖王境界,皆有尊號,大哥乃是平天大聖,二哥乃是混天大聖,三姐乃是通神大聖,四哥是移山大聖,我乃是覆海大聖,老六乃是通風大聖,你小師傅那個不算,你如今是老七了,總要給自己取個尊號。」
「我欲齊天壽,山海皆可平,大道無涯,只求天道,我給自己取個齊天大聖,如何?」悟空笑著說道。
獅駝王愣了片刻,豎起大拇指「有志氣,比大哥還要狂,你這齊天大聖的尊號,天庭看到,估計日日夜夜睡不安穩,要來討伐你啊,哈哈哈哈哈」
眾人皆笑,也沒有太過在意,反正這天庭爛透了,他們如今也是自顧自的修行,也不與那天庭起爭端,暫時相安無事。
「大哥,天庭有沒有招你上天庭任職為仙?」獅駝王笑著把話茬給挑了出來。
「哼,他們敢來我翠雲山嗎?」牛魔王瞪大牛眼,「他天庭敢來,我直接給他打回南天門去。」
「我卻是知道一些內幕消息,好像是天庭不僅僅是在洪荒招降妖族,還想要讓四海海域歸天庭管轄,如今想要讓四海龍王皆拜天庭,四位龍王掛四海龍神之尊號,但需定期上天庭朝拜。」蛟魔王悄咪咪的說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