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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原來你喜歡看這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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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書的內容是什麼呢。

說的是段譽和喬峰在酒樓裡面喝酒,一連喝了三十多碗,倆人是越聊越投緣,索性就結為了異性兄弟。

李臻在這一點的處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減弱了段譽喝酒的偷奸耍滑,因為這種情況聽到後世之人的耳朵里還好,其他的不說,光說那連喝三十六碗的「壯舉」,現代人聽著就得迷糊。

可在這個時代,如果一個人能一連喝三十六碗酒,但凡聽說了,或者見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極的喊一聲「壯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與之結交。

說書不是什麼照本宣科,也要分場合、分觀眾、分特定的時代。

所以,在這邊的處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譽用那雄渾的內氣化解酒力,然後開始重點描寫喬峰。

「列位,段譽說到底,是個公子哥的身子。別看他身有雄渾內氣,可終究不是江湖人。但這喬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譽瞧的分明,心說我這都在這偷奸耍滑的用內氣化酒,可這位可是實打實的三十來碗下肚,眼瞅著是越喝越精神!當真好酒量!」

一群人聽的是連連點頭。

可不麼。

一連十幾碗酒,還沒怎麼聊天,就干喝。

這酒量可真好。

把眾人的反應盡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繼續說道:

「喝酒這種事,您各位可記住了。雖然老話說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話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這話一出口,紅纓眼睛就一亮。

默默的又把出自守初道長之口的話語記在了心裡,打算回去說給小姐聽。

「人生在世,就跟今天您諸位的桌前之友一般。能坐在一桌,便是緣分。而若能把酒言歡,在這天寒地凍之日湊一起,那幾位的情義可就比天還高了。乃情比金堅之義!「

隨著李臻的話,這群羅衫客更是連連點頭。

有幾桌人乾脆便拿起了面前的杯子,是酒便直接同飲。

而若是茶,則乾脆一擺手:

「小二,上酒!」

盡顯豪氣不說,說完這話,還得對李臻拱手表明無意打擾到道長說書。

最後留一句:

「今天這頓我請。」

李臻看著樂呵,但嘴裡不停。

把一段酒宴說的是暢快至極,而眾人的思緒也在不知不覺間,從關注段譽變成了關注這位忽然冒出來的喬峰身上。

接下來,酒宴結束,倆人是越聊越投緣,在李臻說到二人結為異性兄弟,結義金蘭之時,這一屋客人借著酒勁就在那喊好~

而不知不覺間,福隆樓的窗邊也都趴滿了在外面聽的人。

沒辦法,實在進不來了。

小夥計也不攆。

樂得讓他們在這聽。

於是,屋內的人喊好,屋外的人也跟著里三層外三層的喊。

動靜可真是不小。

這就導致一些閒逛的人知道了這邊有熱鬧,也往這裡湊。

福隆樓門口的人是越來越多,門口聚集了少說得有百十來號人了。

見狀,李臻也加大了音量。

利用了一些商年教的虎豹音的技巧,讓外面的人也能聽的真切。

而接下來的故事是一開始以為段譽是慕容復而心生不喜的喬峰,在倆人結義金蘭後,便主動說了他為何來無錫。

原來是喬峰有個朋友在這邊被殺了。

正是死在這位朋友自己的招牌招式下。

而江湖上能讓人「自己殺自己」的招數,除了姑蘇慕容復的「斗轉星移」外,無有其他。

喬峰便是來調查這件事的。

而倆人正閒聊的時候,幾個乞丐找到了喬峰,說是無錫堂口這邊有一男三女闖了進來,都會功夫。

段譽和喬峰一起同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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