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即將上映的垃圾爛片(2/2)
如果他能從別人不看好的影片中發現一部潛力之作,他的眼光絕對比別人要強。
這有點冒險。但這個險,和一旦成功取得收穫來說,很值得。
之前他考慮的是院線的利益。如果換個角度,既考慮院線的利益,又考慮個人的利益,那麼,給一塊繁華區的銀幕,也不是不可以。
文之仁看到來斯納沒有馬上反對,就知道有可能打動來斯納。他開動腦子,又想到一個說辭。
「來斯納先生,你既然瀏覽過我們的『探索女巫』網站,就應該知道,有人把女巫布來爾和龍哥的《午夜凶鈴》里的貞子聯繫起來。」
來斯納點頭。
「我是看到過這樣的說法,說女巫和貞子其實是一類。」
文之仁趕緊勸說。
「對呀。既然有這樣的說法,那《女巫布來爾》其實是可以蹭《午夜凶鈴》熱度的。貞子是個大ip,可惜龍哥沒拍續集。可既然女巫和貞子是一類,那些《午夜凶鈴》影迷,肯定也會看《女巫布來爾》。甚至還會帶動龍哥的影迷,也來看《女巫布來爾》。」
「龍哥的影迷,可是有很多很多啊。」
這裡要說一下,《女巫布來爾》的編劇沒有直接寫吳龍的名字。吳龍取了個筆名,翻譯成中文就是「千里刀」。
這個筆名是吳龍想起了邢中飛提起的那個撲街作者百里刀。為了不撲街,把「百」改成「千」。
只要不公開,沒人知道《女巫布來爾》的編劇是吳龍。
來斯納邊想邊說:
「你們說得再好,也改變不了你們這個影片拍得很爛的事實。我之前就說過,你們如果把營銷費用挪一半來拍影片,也不會有今日的遭遇。」
「好吧,你們的努力打動了我。但,我只能給你們一塊繁華區的銀幕。就在落山磯,只給一天。如果第一天成績不好,立即換掉。」
來斯納伸出手指,做出阻止說話的手勢。
「不要再說,否則我一塊銀幕都不會給。」
文之仁和沃納知道這已經是底線,連忙感謝來斯納。之後就是簽合同,走程序。
走出one聯合院線,兩人擊掌歡慶。
「十塊銀幕!」
「不錯了,總比沒有好。」
「你知道嗎?我剛才一直在祈禱。」
「你的祈禱成功了。」
「不,我很後悔?」
「為什麼要後悔?」
「因為我祈禱的時候,請求給我們幾塊銀幕。如果我請求給我們幾百塊銀幕……」
「不,也許沒有你的祈禱,我們連十塊銀幕都拿不到。」
「好吧,這是個好開頭。拿著這份合同,對我們打開獨立影院的大門會有很大幫助!」
「接下來跑獨立影院,我們要抓住兩點來說。一個是我們已經和one聯合院線簽約。第二個就是我們投入了超過一千萬美刀的營銷費用。一旦確定上映檔期,就會馬上投入線下宣傳,做上映前的最後一波炒作。三,我們要把《女巫布來爾》往《午夜凶鈴》上引,就是會引來《午夜凶鈴》的影迷,以及龍哥的影迷。」
wucuoxswucuoxs
「好,按你的方法辦。我們是不是要分開跑?獨立影院太多了,如果還一起跑,恐怕時間上會來不及。」
「嗯,是要分開跑。把合同複印一份,你拿原件,我拿複印件,爭取多拿幾塊銀幕。」
有了one聯合院線的成功,兩人又恢復鬥志。
創業,真的很難很辛苦,可一旦有一點成績,那就成就感是難以言說的。
兩人先分頭跑完落山磯的獨立影院,再開始全國跑。等全國的獨立影院跑完,總共拿下二十六家影院。每家影院給一塊銀幕,加上one聯合院線的十塊銀幕,共計三十六塊銀幕。
他們把成績匯報給吳龍,就馬上開始線下宣傳。
吳龍看到他們竟然拿下三十六塊銀幕,也是大為吃驚。要知道,前世這部影片,首周只有二十七家影院願意上映。第二周因為首周票房成績火爆,才上升至一千一百家。
文之仁和沃納能比原版多拿到九塊銀幕,說明他們確實拼盡了全力。
線下的宣傳,主要是在全國範圍內的大學、書店、報刊雜誌亭、超市門口貼求助海報,稍後還會在報紙上刊登求助啟事。
求助啟事海報上,是三位主演的照片。說明三人曾前往尋找女巫布來爾失蹤,如果有人能找到他們,或者找到他們當初隨身攜帶的有價值物品,比如錄音什麼的,將會得到一萬美刀報酬。
又在「探索女巫」網站上,也發布了這個求助GG。
接著,文之仁和沃納自己化身為水軍,開始在求助貼上發言。
說什麼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去找那三位失蹤的大學生。如果找到線索,就白賺一萬美刀。
又說反正是去旅遊,去哪裡旅遊不是旅遊?加勒比海太遠,不如去找三位失蹤者,也算是做好事。如果找到線索,還能拿到一萬美刀。既做了好事又賺錢。
還說什麼又不是去找女巫布來爾,不用擔心危險。
很快,有人反應在他們家附近的超市門口看到了同樣的求助海報。
有人說他們學校里也有這樣的求助海報。
落山磯一家書店門口,老闆拿著求助海報,將其貼在門口顯眼的地方。
一位熟客正要進店,以為是什麼新書GG,不由停下來看海報。
「這是什麼?老闆,是新書嗎?女巫布來爾?不對吧,這不是新書吧?」
老闆回頭,認出熟客克洛斯。
「嗨,您好,克洛斯。這不是新書,是求助海報。三個年輕人去尋找女巫布來爾,結果失蹤了。現在有人想找這三位失蹤者的線索,酬金有一萬美刀。」
「一萬美刀?還真不少。」
「當然。就當旅遊,還能賺錢。」
「可是,女巫很危險吧?」
「女巫,我才不相信什么女巫,都是虛構的,就像一樣。那三個年輕人應該是失蹤掉到深坑或裂縫裡,所以才沒被人發現。」收了GG費老闆大力介紹推廣。
「那不是虛構的,是真實的,真有女巫。就像《午夜凶鈴》里的貞子。」
「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探索女巫』網站上有三人的詳細資料,就連電視節目也有報導。我看到過,只是沒想到還有人尋找他們的線索。一萬美刀,算了,我可不敢冒險。」
「原來是真的?那太可憐了,他們的親人一定很傷心。所以我就說,年輕人別沒事找事,否則會很倒霉。」
老闆拿出手機,對著宣傳海報卡察一下,拍照片上傳,很快一筆GG費就打到他帳上。
網上、現實里,求助海報的事開始迅速流傳,引起爭議。電視台看到這個勢頭,再跟著蹭一波熱度賺收視率。講到底要不要去找線索,會不會遇到危險,什麼人想要找線索,還出價一萬美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