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這個節目,不上也罷!(2/2)
「另外,參加歌場秀,我本來是想唱自己的歌。可歌的版權歸你們歌場秀節目組,我自己的東西,一紙合同就變成你們的。這真是……」
吳龍搖頭。上歌場秀就是要唱他那些抄來的歌,可版權歸歌場秀他還唱個寂寞?
他也不指望對方會改合同,所以歌場秀是無法參加了。有了此念頭,吳龍不想再多談,準備和對方告辭。
金麟午自然不承認節目組的貪婪,他說道:
「吳龍,事情不能這樣說。」
「首先,合作是共贏。」
「我們歌場秀幫你提高知名度,為你打造機會成為明星,這些是我們節目組對你的付出。」
「我們為你提供平台,為你提供導師,為你提供服裝道具、配樂編曲、燈光舞台……等等這些,你知道要花費多少財力物力和精力?」
「作為合作的雙方,我們付出了,你也應該付出對不對?」
「我覺得有句話說得很好,做事先做人。不要先想著自己得到什麼,而是先想想自己有沒有付出、付出了多少、付出了什麼。」
「歌場秀就是你和我們一起奮鬥的道路。我們努力把你培養成娛樂圈明星,終有一天和那些天王巨星一起站在台上,享受著閃光燈的照耀。」
「你沒想過自己為歌場秀付出多少、付出什麼,只計較你那點版權,看著自己腳下一畝三分地。」
「你的目光為什麼不看向更遠,看到版權歸歌場秀後,歌場秀為此幫你宣傳這些歌,讓更多人知道你?歌場秀的平台這麼大,不比你的直播間傳播得更廣嗎?」
「你應該看到,這是個最好的、最重的是機會。」
「這是一個能把你的知名度從線上擴展到線下,從網絡擴展到現實,從主播走進娛樂圈的機會。」
「網絡粉絲,只會在網上擁護你。娛樂圈的粉絲,會在現實中把你包圍。你就是他們的王,你就是他們的神!」
「參加歌場秀後,你不再是個靠製造噱頭獲得關注的主播。你將會發唱片、開演唱會,面對的是聚光燈,代言的是知名品牌。」
「你今天不簽這個合同,等於讓這個使你成名的機會從自己手中溜走!」
「吳龍,成名要趁早!」
看頭金麟午滔滔不絕的話,吳龍在心裡為金麟午鼓掌。不錯,前世他去應聘時,那些老闆、經理就是這麼說的。
他笑了笑,說道:
「我是練武的,武者心中,自有一份堅持。有些東西改不了,改了就不是我自己。」
「很遺憾,沒能一起合作。」
吳龍付了自己的咖啡錢,離開。
助理看頭吳龍走出咖啡館,小聲說道:
「這個吳龍,根本沒有練武人的豪爽,咖啡錢都不捨得付,小氣。」
「金導,可惜了。也許做一些讓步,他會同意。」
金麟午搖頭:「不可惜。就算他不參加歌場秀,我仍然可以蹭他熱度。」
「我明白了,我馬上寫。吳龍想參加歌場秀,很遺憾,經過面試,他沒能選上。期待下次,他能錄取。」助理說道。
金麟午再次搖頭。
「沒必要黑他,我們官方沒必要做那樣的事。但是,路人說什麼,就不是我們能阻止的。有句話說得好,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等他和汪西偉比賽的消息一出來,自然就可以借風給我們歌場秀炒一波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