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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網劇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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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昨天他留的一個心眼,到公司簽,總比在咖啡館簽更靠譜——就算公司可以布置,但還留了一晚上查他的底。

雖然十八歲的姬予,在人際交往上還有些欠缺,但這點小心思還是有的。

出門前,姬予和林鹿對姬潔說去找陳子琪玩,而陳子琪也是這樣的說辭。

兩方家長都篤信不疑。

明塗的辦公地點並不在市中心,不過也不算太偏,在新區的一處寫字樓直接有一層都是他們公司。

「我以為你不一定會來。」

再次見面,是在徐明星的總經理辦公室。

這一次的他,可能是環境或者身份帶來的光環,雖然還是那身條紋短袖襯衣,但感覺又不一樣了,不再像業務員。

「我還是來了。」姬予笑著坐下,林鹿和陳子琪坐到旁邊。

「你好像對我……沒那麼好奇。」

徐明星有些驚訝,隨後又笑了起來:「不過也對,你不可能不了解一下,雖然你年齡不大,但沒有一定的經歷,寫不出那首《倔強》。」

「喝點什麼,咖啡,可口可樂,還是茶?」坐到旁邊的沙發上,徐明星問道。

「不用客氣。」姬予舉了舉手裡的礦泉水。

徐明星一愣,啞然失笑起來:「別這麼警惕,我不賣人。」

不過他也沒再堅持,拿過合約道:

「你們先看看吧。」

條款不像那些簽人的合同長篇累牘,讓人看一行都不想再看下一行,很簡練,只有一頁半,寫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跟昨天說的基本沒有什麼出入。

顯然,徐明星的確挺有誠意。

仔細看了一遍,也都沒什麼問題,於是姬予就提筆簽字,林鹿他倆未成年,由姬予一個人簽。

文化演出沒有童工的範疇,雖然姬予不是陳子琪的監護人,但這歌就是他的,指定她唱也沒有什麼問題。

「合作愉快。」

簽完後,徐明星笑著跟姬予三人握手。

「我倒是有一點好奇,你一個老闆,又不是手底下沒人,怎麼自己跑出去幹活?」姬予指著外面,忙碌的工作人員道。

撓了撓頭,徐明星坐回沙發上,苦笑道:

「這個就說來話長了,老闆表面上風光,但操的心可就大多了,如果你跟我簽長期約,可能你一年賺的錢,比我這個老闆都要多。」

姬予有些愣,還是林鹿快人快語:「可你說的這個,跟我哥問的有什麼關係嗎?」

「當然有關係了。」徐明星道:

「這種演出服務,並不是固定的,誰能拉來合作商滿意的歌手,誰就能簽約,而這一次,足足有超過十家都在找人,手底下的人一直沒能找到夠分量的歌手,我只好也出來跑,畢竟每天一睜眼就是無數開支,不跑不行呀。」

眼神在姬予他們這邊掃了一圈,徐明星笑容和煦:

「不過,有你們出手,肯定就沒有問題了。」

姬予點了點頭,心道創業的確不是那麼容易,想想母親,再想想他,就算發展到現在的程度,依然如履薄冰。

頓了頓,徐明星又道:

「年底東海就要舉辦第一屆全國性的網劇節,其中晚會這個環節同樣需要節目,組委會對演藝公司的篩選,有不少硬性指標,其中一項就是合作過多少場次的演出,以及提供節目的數量,現在多干一點,到時候也能多一些機會。」

這句話,立刻讓姬予來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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