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一報還一報(1/2)
「當初你兩次熱情的請我吃飯,我還以為你追我呢。好在後來我聽說你在追莎莎,知道是誤會,就沒再跟你聯繫。不然,我還真怕莎莎誤會。」
劉穎這話多少有些誅心,幾乎明著說他當時腳踩兩隻船,兩頭一起追。
曹俊何許人也,當然也聽得出劉穎這話里的意思,心中很是惱火,惱怒劉穎這麼不給他面子,在蔣莎莎面前下眼藥。
表面上他卻是絲毫沒有生氣的樣子,反而笑眯眯的,語氣也是很平靜地說:「劉穎,我當年雖然追過你,但可是好幾次被你狠狠打臉過的。當年你早就傷透了我的心,何況這麼多年過去了,你在國外結婚生子現在又離異回國,早已時過境遷,我怎麼可能會追你?你這次回國後也是先主動聯繫的我,可不是我主動聯繫你。我是想著當年的同學情,才請你吃的飯。沒想到會讓你誤會,那真是我的過錯了。」
曹俊這反擊也不可謂不犀利,直接點名了她結過婚生過孩子離過婚,他不可能再看得上她,還說了是她當初先聯繫的他。
這番話說出來很傷人,但大半也都是事實,這讓劉穎一時難以反駁,氣得臉都有些發紅了。
旁邊還站著陳鋒呢,這話讓陳鋒聽了去,心裏面肯定對她就有看法了。
她當初確實是先聯繫的曹俊,但當時她還沒跟陳鋒重逢呢,更加不知道曹俊在追蔣莎莎,怎麼能怪她?
再說曹俊這傢伙當時確實是對她有想法,身為結過婚生過孩子的女人,對這方面還是很敏感的。她可沒冤枉他。
但這時候跟他越是分辨這個越是糾纏不清,肯定越發讓陳鋒對她不滿。
她恨恨地盯著曹俊,恨不得直接上前給他一巴掌,但她卻不能這麼做,不能將事情鬧大。
「曹俊,既然你對我沒什麼想法就再好不過。我現在已經跟陳鋒在一起了,你和他的關係大家都知道,為了避免他誤會,以後我們就不要再聯繫了,你也不要老是給我發騷擾信息。我現在就把你拉黑了。」
劉穎也不是好欺負的,何況她說的也是事實,雖然曹俊已經有兩三個月沒聯繫過她了,但在兩三個月前,他也確實常發消息給她,試圖約她出去。
這方面曹俊沒法否認,因為否認也沒用,劉穎只要打開微信記錄給大家看一看就知道了,到時候他反而自取其辱。
劉穎說著就拿出手機,然後直接將曹俊的微信和手機都給拉黑了。
曹俊一個大男人當然不好因此說她什麼,但毫無疑問他這一波在蔣莎莎面前失分不少。只能心中暗自叫苦。
曹俊在三年前知道蔣莎莎通過國考進了省高院之後,就開始了對她的追求,但現在三年過去了,兩人還只能停留在同學和朋友階段,讓他很受挫。
要不是蔣莎莎的各方麵條件實在優秀,人也長得漂亮,再加上他這三年不斷付出的沉沒成本很大,他早就放棄了。
但很多事情很多人就是如此,你越是做不到得不到的,越是念念不忘。
這時,他們周圍已經有好幾個同學圍觀,也聽到了兩人剛才的一番談話,臉上都不由露出八卦的看戲神情。
大家都是大學四年的同學,對當年陳鋒、曹俊、劉穎三人的「三角戀」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現在再加上蔣莎莎,變成了「四角戀」,這就更加讓人感覺有趣,八卦心更是不由熊熊燃燒。
現在劉穎直接拉黑曹俊的聯繫方式,曹俊一臉的尷尬,無疑讓大家都覺得很過癮。
「陳鋒,你可不要聽別人亂說。我離婚回國之後,在遇到你之前一直都是單身。」
見到陳鋒這邊有些嚴肅的臉,劉穎心中還是有點惴惴不安,忍不住過來,還是跟他解釋了一句。
陳鋒剛才聽曹俊說當初劉穎主動聯繫上他,心中肯定有些不舒服,再想到之前劉穎也是主動聯繫的自己,心中更是有些彆扭。
當初,他以為自己是「大仇得報」,占盡了她便宜,劉穎是被動的一方,是獵物,是被捕獲的一方,而陳鋒則是獵人。
但現在看來,誰是獵物誰是獵人,還真不一定。
陳鋒是占了她便宜,想睡就睡,但相對應的陳鋒也給了她足夠的回報,上千萬的別墅讓她住著,每月還有3萬塊錢的零花,另外還給安排了在鋒芒影視的工作,也算得上讓她過上了衣食無憂甚至是豐衣足食的小資生活。
陳鋒暫時沒有理會她這話,只是笑著看向蔣莎莎說:「你現在是法律工作者了,今天既然遇上,我有些事情想請教你一下,不知方不方便?」
蔣莎莎微微一笑,很乾脆地說:「這有什麼不方便的,你說。」
「那好,麻煩你跟我去那邊單獨談談。」
陳鋒也不客氣,帶著蔣莎莎去了一邊牆角的沙發上坐下,這時這邊沒人,大家見到他們兩個要單獨談事情,也不會沒眼色的跟過來旁聽。
包括劉穎也一樣,她猶豫了幾次後,最終還是沒有過去。
「說吧,有什麼事要諮詢的。我會根據自己的所學和在法院工作的經驗給你提供建議。」
兩人坐下後,蔣莎莎主動開口,顯得很熱心。這讓陳鋒對她的觀感又好上了幾分。
「是這樣的,我現在有一個同居的女人,她呢,算是我包養的,現在我的公司里擔任副總。我若是意外去世了,你說她有沒有繼承權?主要是現在我和她一起住的那套別墅,是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買的,這算不算我們的共同財產?」
聽到陳鋒諮詢的是這樣一個問題,蔣莎莎愣了好幾秒鐘後才反應過來,先是深深看了陳鋒一眼後,才問道:「這個女人不是劉穎?」
陳鋒很誠實地搖頭:「不是。」
蔣莎莎深吸了一口氣,神色略帶嚴肅地問:「你買別墅的時候,她有沒有出錢?還有,你現在的公司是她有沒有參與創建和持股?另外,你有沒有遺囑?」
「她沒有出錢,公司是我個人創建的,我百分百持股。遺囑之前倒是留了,我父母是我遺產的唯一繼承人。這個遺囑管不管用?」
「遺囑當然管用。而且是最管用的。如果有遺囑,就會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至於你說的這個同居女人,既然只是包養關係,你們的關係只能算是非法同居,那她基本上就不存在繼承權的問題。她對你的財產沒有任何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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